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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
2020年市區學區劃分文件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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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駐馬店市區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區劃分如下
快來看看你家屬於哪個學區?
小學學區
市第一小學:鐵路以東,光明路以西,中華大道以南,練江大道以北。
市第二小學:天中山大道以東,駿馬路以西,健康路以南,天順路向西至文明路向北至區財政局向西至天中山大道以北。
市第三小學:樂山大道以東,鐵路以西,火車站廣場向西至菜市街二巷向西至富強路五巷向西至風光路二巷以南,健康路東段向東至人民街東段以北及中山街東側住戶。
市第四小學:鐵路以東,前進大道以西,地方鐵路以南,中華大道以北。
市第五小學:鐵路以東,前進路以西,練江大道以南,練江河以北。
市第六小學:白橋路以東,鐵路以西,天順路與白橋路交叉口向東至向陽街向北至水果批發市場南牆(不含)向東至水產品批發市場向東至風光路向南至練江大道向東至鐵路以南,練江河以北。
市第七小學:鐵路以東,興業大道以西,興業大道與東祥路交叉口向西至前進大道向北至北泉路向西至京廣鐵路以南,地方鐵路與鐵路交叉口向東至前進大道向南至中華大道向東至興業大道以北(不含中華大道北側鄰街住戶)。
市第八小學:樂山大道中段至交通路向東至風光路向北至雪松大道以東,鐵路以西,雪松大道以南,火車站廣場向西至菜市街二巷向西至富強路五巷向西至風光路二巷以北。
市第九小學:高鐵以東,天中山大道以西,交通路以南,練江河以北及王樓行政村住戶。
市回族小學:從樂山大道與健康路交叉路口向南至水產品批發市場向東至風光路向南至練江大道以東,鐵路以西,從健康路與樂山大道交叉路口向東至人民街東段以南(不含中山街東側住戶),練江大道以北。
市實驗小學(南校區):駿馬路以東,樂山大道以西,交通路以南,解放大道以北。
市實驗小學(北校區):天中山大道向北至文明大道以東,樂山大道以西,通達路以南,置地大道以北。
市第二實驗小學:天中山大道以東,駿馬路以西,交通路以南,健康路以北。
市第十小學:樂山大道以東,風光路以西,雪松大道以南,交通路以北。
市第十一小學:駿馬路以東,樂山大道以西,解放大道以南,天順路與駿馬路交叉口向東至向陽街向北至水果批發市場南牆(含)向東至樂山大道以北。
市第十二小學:文明大道以東,樂山大道以西,雪松大道以南(含北側鄰街住戶),交通路以北 。
市第十三小學:光明路以東,興業大道以西,中華大道以南(含北側鄰街住戶),練江路以北。
市第十四小學:興業大道以東,高速以西,東祥路向東至高速以南,練江路以北,東張行政村住戶。
市第十五小學:前進路以東,中原大道以西,練江路以南,練江河以北。
市第二實驗小學東校區:前進路以東,興業大道以西,北泉路以南,東祥路以北。
市第十七小學:高鐵以東,天中山大道以西,練江河以南。
市第十二中學小學部:金雀路與盤龍山路交叉口向南至雪松大道向西至盤古山路向南至交通路以東,金雀路與天中山大道交叉口向南至雪松大道向西至學院路向南至交通路以西,金雀路以南,交通路以北。
市第二十小學:高鐵以東,金雀路與盤龍山路交叉口向南至雪松大道向西至盤古山路向南至交通路以西,高鐵與雪松大道交叉口向東至驛城大道向北至金雀路向東至盤龍山路以南,交通路以北。
市第二十一小學:天中山大道以東,白橋路以西,天順路與白橋路交叉口向西至文明路向北至區財政局向西至天中山大道以南,練江河以北。
市第十八中學小學部:天中山大道以東,鐵路以西,練江河以南。
市第二十三小學:雪松路和文明路交叉口向北至團結路向西至天中山大道以東,樂山大道以西,雪松大道以北(不含北側鄰街住戶),淮河大道以南。
市第二十四小學:十三香路以東,鐵路以西,開源大道以南,昝莊路口向東至鐵路以北。
市第二十五小學:樂山大道與豐澤路交叉口向北至通達路向西至文明大道向北至開源大道以東,十三香路以西,開源大道以南,豐澤路以北。
市天中實驗小學:高速鐵路以東,金雀路與天中山大道交叉口向北至文明大道向北至開源大道以西,開源大道以南,金雀路與天中山大道交叉口向西至驛城大道向北至淮河大道向西至高鐵以北。
市第二十七小學(含三十五小):學院路以東,樂山大道以西,開源大道以北,朗陵路以南及翟莊行政村住戶。
市第二十八小學:樂山大道以東,鐵路以西,開源大道以北。
市第三十小學:中原大道以東,高速公路以西,練江路以南,練江河以北,古城新莊行政村住戶。
市第三十二小學:樂山大道以東,鐵路以西,豐澤路向東至十三香路交叉口向南至昝莊路口向東至鐵路以南,雪松大道以北。
市第三十三小學:高鐵以東,學院路以西,開源大道以北,古呂路以南。
市第三十六小學:學院路以東,文明大道以西,文明大道與團結路交叉口向西至天中山大道向南至雪松大道向西至學院路以南,交通路以北。
市第三十七小學:驛城大道以東,盤龍山路以西,創業大道以南,古呂路以北。
市第三十八小學:盤龍山路以東,樂山路以西,創業大道以南,朗陵路以北。
市樹人國際學校(小學部):高鐵以東,驛城大道以西, 置地大道以南,雪松大道以北。
市第五十八小學:鐵路以東,高速公路以西,開源大道以北。
市第五十九小:鐵路與開源大道交叉口向南至北泉路向東至興業大道向南至東祥路以東,高速以西,開源大道以南,東祥路以北。
初中學區
市第一初中:天中山大道以東,樂山大道以西,雪松大道以南,交通路以北。
市第二中學南校區:駿馬路以東,樂山大道以西,解放大道以南,中華大道以北。
市第二中學北校區:天中山大道向北至文明大道以東,樂山大道以西,開源大道以南,置地大道以北。
市第三中學:高鐵以東,驛城大道以西,雪松大道以南,中華大道以北。
市第四中學:天中山大道以東,中華大道與駿馬路交叉口向北至解放大道向東至樂山大道向北至交通路以西,交通路以南,中華大道以北。
市第十中學東校區(五中):鐵路以東,興業大道以西,中華大道以南,練江河以北。
市第六中學:從交通路與樂山大道交叉口向北至雪松大道向西至正陽路向北至置地大道向東至樂山大道以東,鐵路以西,開源大道以南,從交通路與樂山大道交叉路口向東至風光路向北至雪松大道向東至鐵路以北。
市第四中學南校區(七中):天中山大道以東,白橋路以西,中華大道以南,練江河以北。
市第八中學:天中山大道以東,正陽路以西,淮河大道以南,雪松大道以北。
市第九中學:白橋路以東,鐵路以西,從白橋路與中華大道交叉路口向東至樂山大道向北至健康路向東至人民街以南(不含中山街東側住戶),練江河以北。
市第十中學:樂山大道中段以東,鐵路以西,從樂山大道與交通路交叉路口向東至風光路向北至雪松大道向東至鐵路以南,樂山大道與健康路交叉口向東至人民街東段以北(含中山街東側住戶)。
市第二中學東校區(十一中):鐵路以東,興業大道以西,興業大道與東祥路交叉口向西至前進大道向北至地方鐵路向西至京廣鐵路以南,中華大道以北。
市第十二中學:驛城大道以東,天中山大道以西,雪松大道以南,交通路以北。
市第三中學南校區(十三中):交通路與驛城大道交叉口向南至中華大道向西至高鐵向南以東,天中山大道以西,交通路以南。
市第四中學東校區(十五中):鐵路以東,高速公路以西,東祥路向西至前進大道向北至地方鐵路向西至京廣鐵路以北,及順河辦事處轄區各居委會(村委)居民住戶。
市第十五中學東校區(十四中):興業大道以東,高速公路以西,東祥路以南,練江河以北。
市第十八中學:鐵路以西,練江河以南,工業集聚區。
開發區高中初中部: 驛城大道以東,天中山大道以西,金雀路以南,雪松路以北。
市實驗中學:高速鐵路以東,文明大道以西,開源大道以北。
市第十九中學:文明大道以東,鐵路以西,開源大道以北。
市第二十中學:高鐵以東,金雀路與天中山大道交叉口向北至文明路向北開源路以西,開源大道以南,金雀路以北。
市樹人國際學校(初中部):高速鐵路以東,驛城大道以西,金雀路以南,雪松路以北。
說明
1、道路兩側鄰街住戶係指出入必經該路的住戶,並非僅指臨街住房住戶。
2、文件中有關道路名稱係指駐馬店市民政局地名辦命名的道路標準名稱。
3、隨著城市發展及城市居民居住布局的變化,學區根據需要可作相應調整,學區僅對當年新生招生有效。
4、市和兩區教育局設招生諮詢電話,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駐馬店市教育局電話:2726609
驛城區教育局電話:3651158
開發區教體文局電話:2227598
同時
《駐馬店市中心城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
正式出臺,
《方案》中明確規定了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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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對象】
(一)小學:截至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滿6周歲,符合市中心城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
(二)初中:符合市中心城區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
【報名及錄取辦法】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家長於2020年8 月10日至 8月 12日持房屋產權證、戶口本(居住證)等有關材料到學區所屬學校(小學、初中)進行網上報名前的資格初審。
驛城區、開發區及市直小學畢業生還需要持小學升初中資格證;
非驛城區、開發區及市直小學畢業生需要持學籍信息表,到學區所屬初中學校進行網上報名前資格初審。
優撫對象子女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攜有關證件到統籌安排的學校進行資格初審。學校初審通過者,請於資格初審後至8月17日23:59前登陸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網址:http://ywzs.jyt.henan.gov.cn/)登記學生入學信息,進行網上註冊。
經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8月25日發布錄取通知,8月30日至31日學生到校報到,9月1日正式開學。
適齡兒童及少年家長(第一法定監護人)未在規定時間內註冊學生信息或註冊虛假信息的,視為放棄學生在該學校的入學資格,由轄區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就讀。
問:今年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有哪些原則?
答:1、【堅持免試相對就近原則】
堅持免試相對就近原則。市中心城區所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免試、劃片招生,學生按劃片相對就近入學。任何學校不得以成績或採取任何考試的方式組織招生。
實行城區住、戶(居)一致優先原則。「城區住、戶一致」,是指在市中心城區有自購住房、有戶籍的居民子女,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且其戶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且實際入住(不動產權證取得時間、戶籍遷入時間截至2020年8月10 日之前);「城區住、居一致」,是指在市中心城區有自購住房、戶籍與自購住房不一致的居民子女,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至少1人)持有的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登記的地址與家庭住房地址一致(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取得時間截至2020年8月10 日之前)。符合上述條件的,優先保障入學。
根據《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辦有居住證的享受當地戶籍待遇。自2021年起,非驛城區、開發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須持有監護人有效居住證,暫住登記憑證將不再作為入學依據。驛城區、開發區農村戶籍(同城戶籍不需辦理居住證)的兒童、少年可持戶口簿、房屋產權證等有關證件到學區所屬學校報名審核。
2、【實施房產周期學位認定原則 】
自2020年秋季招生網上報名結束之日起,在市中心城區公辦學校招生範圍內住宅房(含二手房),原則上一套住房6年內只有一個小學學位、3年內只有一個初中學位(同一家庭多子女除外)。
自2018年秋季學期起,同一套住宅性公寓房6年內只有一個小學學位、3年內只有一個初中學位(同一家庭多子女除外)。
自2021年起,新購住宅房(含二手房)和原購住宅房,學生入學均須符合「房產周期學位認定原則」,即學生在招生片區公辦學校入讀期間,學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的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同一家庭多子女除外)。
問: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怎麼招生?
答:1.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條件
符合以下(1)(2)(3)種情況的為學區生,持有關證件直接到學區所屬學校資格審核後網上報名。
符合(4)(5)種情況的為統籌生,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協調到指定學校,並經學校核實資格後網上報名。不服從統籌安排的回戶籍所在地或房產居住地學校就讀。
(1)城區住、戶一致:市中心城區內戶籍和房產一致,均在招生範圍內。
(2)三代同堂:市中心城區內城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隨監護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並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其監護人在市區無其他自有房產。
(3)拆遷戶: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的自有住房因舊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遷,回遷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確定其學區以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為準;市區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居民,貨幣化拆遷協議籤訂之日後尚未購房者,被徵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徵收房屋學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或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4)對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武警官兵、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組織部門選派的愛滋病幫扶人員、被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援外醫療人員、招商引資企業高管等優撫對象將落實好子女入學優待政策。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號)和中共駐馬店市委組織部等五部門印發的《關於做好激勵引導專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線擔當作為有關工作的通知》(駐組通〔2020〕3 號)要求,對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家人才特別是醫療衛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學時可享受一次性照顧。
以上優撫對象子女將根據其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優先安排入學。市區內符合上述條件的中小學生根據學生及家長意願,在不突破國家規定班額的前提下,優先安排至相對就近的優質公辦中小學校。
(5)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城務工人員是指在市區務工租房居住的非中心城區戶籍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城區內入學的,統籌安排到指定的相對就近有空餘學位學校就讀。
2.需提供的證件
第(1)(2)(3)種情況,現場審核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全家戶口簿;
②有效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
③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宅基證;
④暫未辦理產權證的商品房,須提供正規購房合同及購房票據。
第(4)種情況,現場審核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對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武警官兵、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組織部門選派的愛滋病幫扶人員、被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援外醫療人員、招商引資企業高管等優撫對象子女及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專家人才特別是醫療衛生工作者子女,按照相關規定提供證明材料。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專家人才特別是醫療衛生工作者優撫對象以《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0〕244號)公布的名單為準。
第(5)種情況,現場審核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依法籤訂的《勞動合同》和用工單位或個人的社保繳費憑證;經商人員須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當年納稅(免於納稅)的相關證明。在城區穩定居住,提供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
問:民辦學校怎麼招生 ?
答: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統一組織。
民辦學校嚴格按照批准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和規定的招生時間、招生方式組織招生,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註冊入學,直接錄取」。
原則上,民辦學校的招生範圍限於審批地行政區域;審批地招生計劃尚有空額的民辦學校或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確需超出審批地行政區域招生,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可適當擴大範圍,但不得跨省轄市行政區域招生。民辦公助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收或變相拒收本學區內學生,不得向學區內學生收取學雜費。
問:特殊群體怎麼入學?
答:1.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健全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保「應入盡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與本地學生實行「四統一」(統一管理、統一編班、統一教學、統一安排活動)。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等方面,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城市學生享有同等權利。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持有關證明材料可選擇到以下學校進行資格初審:市第四小學、市第五小學、市第十三小學、市第十四小學、市第十五小學、市第十七小學、市第三十小學、市第三十二小學、市第三十七小學、市第三十八小學、市第五十八小學、市第五十九小學、市第十八初級中學小學部,市第十一初級中學、市第十五初級中學、市第十六初級中學、市第十七初級中學、市第十八初級中學、市第十九初級中學和開發區高中初中部,初審後由學校上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覆核。
回鄉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規統籌安排。
2.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
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好教育關愛政策,確保每一名適齡留守兒童少年能按時入學接受義務教育;要做好睏境家庭學生的幫扶資助工作,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貧困而失學;要積極通過建設鄉鎮寄宿制學校、申請增設公共運輸線路、提供校車服務等方式,確保鄉村適齡兒童不因上學不便而失學、輟學。
3.殘疾兒童少年
兩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當地殘聯,認真摸清適齡殘疾兒童底數,「一人一案」進行分類安置,確保不失學,不輟學。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採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採取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於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
問:分配生錄取怎麼辦?
答:為破解義務教育招生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徹底治理擇校熱、消除大班額、控輟保學及營造良好教育生態等方面問題,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秩序。根據《中共駐馬店市委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五大提升工程加快駐馬店教育振興的意見》(駐發〔2019〕18號)要求,
「從2020年起,初中非學區內學生三年後不享有普通高中分配生資格」,今年中心城區秋季小學畢業升入初中一年級的學生,按規定在本學區所屬初中連續就讀三年的,初中畢業參加普通高中升學考試錄取時享有分配生資格;
不在本學區所屬初中學校就讀的學生,三年後參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試錄取時不得享受分配生資格(優撫對象及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除外)。
問:市區教育部門的招生諮詢電話是什麼?
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招生諮詢電話:
市教育局:0396—2726609
驛城區教育教育局:0396—3651158
開發區教育體育文化局:0396—2227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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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市中心城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招生入學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 號)及《中共駐馬店市委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五大提升工程加快駐馬店教育振興的意見》(駐發〔2019〕18號),深入貫徹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鞏固我市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成果,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營造陽光公正的義務教育招生氛圍,讓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 號)要求,制定2020年駐馬店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小學:截至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滿6周歲,符合市中心城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
(二)初中:符合市中心城區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
二、報名及錄取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家長於2020年8 月10日至 8月 12日持房屋產權證、戶口本(居住證)等有關材料到學區所屬學校(小學、初中)進行網上報名前的資格初審。驛城區、開發區及市直小學畢業生還需要持小學升初中資格證,非驛城區、開發區及市直小學畢業生需要持學籍信息表,到學區所屬初中學校進行網上報名前資格初審。優撫對象子女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攜有關證件到統籌安排的學校進行資格初審。學校初審通過者,請於資格初審後至8月17日23:59前登陸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網址:http://ywzs.jyt.henan.gov.cn/)登記學生入學信息,進行網上註冊。經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8月25日發布錄取通知,8月30日至31日學生到校報到,9月1日正式開學。適齡兒童及少年家長(第一法定監護人)未在規定時間內註冊學生信息或註冊虛假信息的,視為放棄學生在該學校的入學資格,由轄區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就讀。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統籌協調的原則
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由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市招生工作聯席會議)統一部署,同步實施。市招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統籌協調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並負責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劃片及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監管工作;驛城區、開發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各自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劃片及招生入學監管工作;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教育部門統一組織,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各招生學校具體負責本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堅持免試相對就近原則
市中心城區所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免試、劃片招生,學生按劃片相對就近入學。任何學校不得以成績或採取任何考試的方式組織招生。
(三)實行城區住、戶(居)一致優先原則
「城區住、戶一致」,是指在市中心城區有自購住房、有戶籍的居民子女,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且其戶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且實際入住(不動產權證取得時間、戶籍遷入時間截至2020年8月10 日之前);「城區住、居一致」,是指在市中心城區有自購住房、戶籍與自購住房不一致的居民子女,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至少1人)持有的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登記的地址與家庭住房地址一致(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取得時間截至2020年8月10 日之前)。符合上述條件的,優先保障入學。
根據《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
施意見》,辦有居住證的享受當地戶籍待遇。自2021年起,非驛城區、開發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須持有監護人有效居住證,暫住登記憑證將不再作為入學依據。驛城區、開發區農村戶籍(同城戶籍不需辦理居住證)的兒童、少年可持戶口簿、房屋產權證等有關證件到學區所屬學校報名審核。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全面推行「陽光招生」,採取多種途徑宣傳招生入學新政策、新要求,及時發布招生信息,主動接受各方監督,保證入學機會公平。招生政策公布後,各學校要將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學區劃分、日程安排、網上報名流程、諮詢監督電話及本學校招生計劃等在學校大門口顯著位置張貼公布,尤其要將各學校學區範圍繪製成示意圖,並配上相關說明,在學校大門口醒目位置向社會公布。
(五)實施房產周期學位認定原則
自2020年秋季招生網上報名結束之日起,在市中心城區公辦學校招生範圍內住宅房(含二手房),原則上一套住房6年內只有一個小學學位、3年內只有一個初中學位(同一家庭多子女除外)。自2018年秋季學期起,同一套住宅性公寓房6年內只有一個小學學位、3年內只有一個初中學位(同一家庭多子女除外)。
自2021年起,新購住宅房(含二手房)和原購住宅房,學生入學均須符合「房產周期學位認定原則」,即學生在招生片區公辦學校入讀期間,學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的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同一家庭多子女除外)。
四、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招生
1.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條件
符合以下(1)(2)(3)種情況的為學區生,持有關證件直接到學區所屬學校資格審核後網上報名。符合(4)(5)種情況的為統籌生,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協調到指定學校,並經學校核實資格後網上報名。不服從統籌安排的回戶籍所在地或房產居住地學校就讀。
(1)城區住、戶一致:市中心城區內戶籍和房產一致,均在招生範圍內。
(2)三代同堂:市中心城區內城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隨監護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並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其監護人在市區無其他自有房產。
(3)拆遷戶: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的自有住房因舊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遷,回遷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確定其學區以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為準;市區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居民,貨幣化拆遷協議籤訂之日後尚未購房者,被徵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徵收房屋學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或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4)對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武警官兵、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組織部門選派的愛滋病幫扶人員、被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援外醫療人員、招商引資企業高管等優撫對象將落實好子女入學優待政策。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號)和中共駐馬店市委組織部等五部門印發的《關於做好激勵引導專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線擔當作為有關工作的通知》(駐組通〔2020〕3 號)要求,對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家人才特別是醫療衛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學時可享受一次性照顧。
以上優撫對象子女將根據其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優先安排入學。市區內符合上述條件的中小學生根據學生及家長意願,在不突破國家規定班額的前提下,優先安排至相對就近的優質公辦中小學校。
(5)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城務工人員是指在市區務工租房居住的非中心城區戶籍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城區內入學的,統籌安排到指定的相對就近有空餘學位學校就讀。
2.需提供的證件
第(1)(2)(3)種情況,現場審核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全家戶口簿;
②有效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
③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宅基證;
④暫未辦理產權證的商品房,須提供正規購房合同及購房票據。
第(4)種情況,現場審核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對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武警官兵、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組織部門選派的愛滋病幫扶人員、被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援外醫療人員、招商引資企業高管等優撫對象子女及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專家人才特別是醫療衛生工作者子女,按照相關規定提供證明材料。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專家人才特別是醫療衛生工作者優撫對象以《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0〕244號)公布的名單為準。
第(5)種情況,現場審核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依法籤訂的《勞動合同》和用工單位或個人的社保繳費憑證;經商人員須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當年納稅(免於納稅)的相關證明。在城區穩定居住,提供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
(二)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統一組織。民辦學校嚴格按照批准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和規定的招生時間、招生方式組織招生,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註冊入學,直接錄取」。原則上,民辦學校的招生範圍限於審批地行政區域;審批地招生計劃尚有空額的民辦學校或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確需超出審批地行政區域招生,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可適當擴大範圍,但不得跨省轄市行政區域招生。民辦公助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收或變相拒收本學區內學生,不得向學區內學生收取學雜費。
(三)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1.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健全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保「應入盡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與本地學生實行「四統一」(統一管理、統一編班、統一教學、統一安排活動)。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等方面,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城市學生享有同等權利。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持有關證明材料可選擇到以下學校進行資格初審:市第四小學、市第五小學、市第十三小學、市第十四小學、市第十五小學、市第十七小學、市第三十小學、市第三十二小學、市第三十七小學、市第三十八小學、市第五十八小學、市第五十九小學、市第十八初級中學小學部,市第十一初級中學、市第十五初級中學、市第十六初級中學、市第十七初級中學、市第十八初級中學、市第十九初級中學和開發區高中初中部,初審後由學校上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覆核。回鄉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規統籌安排。
2.關愛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
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好教育關愛政策,確保每一名適齡留守兒童少年能按時入學接受義務教育;要做好睏境家庭學生的幫扶資助工作,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貧困而失學;要積極通過建設鄉鎮寄宿制學校、申請增設公共運輸線路、提供校車服務等方式,確保鄉村適齡兒童不因上學不便而失學、輟學。
3.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利
兩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當地殘聯,認真摸清適齡殘疾兒童底數,「一人一案」進行分類安置,確保不失學,不輟學。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採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採取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於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
(四)有關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分配生政策說明
為破解義務教育招生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徹底治理擇校熱、消除大班額、控輟保學及營造良好教育生態等方面問題,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秩序。根據《中共駐馬店市委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五大提升工程加快駐馬店教育振興的意見》(駐發〔2019〕18號)要求,「從2020年起,初中非學區內學生三年後不享有普通高中分配生資格」,今年中心城區秋季小學畢業升入初中一年級的學生,按規定在本學區所屬初中連續就讀三年的,初中畢業參加普通高中升學考試錄取時享有分配生資格;不在本學區所屬初中學校就讀的學生,三年後參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試錄取時不得享受分配生資格(優撫對象及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除外)。
五、學區劃分
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區劃分由驛城區、開發區教育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根據各片區報名人數及各初中學校招生計劃在「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下,作適當調整,經市招生工作聯席會議研究同意後,予以公示。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需認真遵照執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中心城區小學和初中的招生工作在市招生工作聯席會議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下,統一招生時間,統一招生要求,統一招生步驟,統一上報信息。實行校長負責制,嚴格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實行陽光招生。各學校(含民辦學校,下同)不得拒收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二)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各縣區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健全控輟保學聯保機制,完善長效工作機制。依託教育部控輟保學工作檯帳管理平臺和河南省控輟保學管理系統,對全市控輟保學工作進行實時監測和定期通報。加強教育關愛與幫扶,防止輟學反彈,確保實現義務教育有保障。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積極採取集團化辦學、學區制、委託管理、強校帶弱校等方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最大程度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的需求。
(三)嚴查非法辦學行為。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排查並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行為。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嚴格控制班額。嚴格控制和合理調整大班額、超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小學新招收一年級和初中新招收七年級不得出現56人以上(含56人)大班額,確保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超大班額,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額。各學校要嚴格落實以上要求,根據招生工作聯席會議審定的招生計劃組織招生,不得超規模、超計劃招生。對因特殊情況,確需增加招生計劃的,必須由學校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並報請市招生工作聯席會議同意後方可進行招生。凡不執行以上要求,因學校擅自招生造成大班額或超大班額的,將按幹部管理權限對校長給予黨紀或政務處分。
(五)嚴肅招生紀律。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變相的選拔性測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對學生進行成績排名、宣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六)規範招生政策宣傳。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招生政策宣傳工作,通過與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合作,採取多種形式 宣傳招生入學新政策、新要求,宣傳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舉措,宣傳學校典型案例,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重點培養孩子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使其成長為有益於社會的人。要著力宣傳好國家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和資助政策,幫助解除後顧之憂。招生宣傳要客觀真實,禁止公布虛假信息,禁止藉機貶低、詆毀其他學校聲譽。各校的招生簡章及宣傳材料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招生政策公布後,各學校要第一時間安排專門人員,設立招生諮詢辦公室,負責接待和受理家長諮詢,負責正確引導,及時處置、上報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突發事件,消除影響正常秩序和社會穩定的隱患苗頭,直至招生工作結束。
(七)加強疫情防控常態化管理。各學校在招生期間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強招生期間疫情防控管理,做好校園消殺等防控工作,尤其是學生及其家長集中到校進行入學資格審查時,要做好體溫檢測。組織教師到學生住處入戶家訪調查時,要做好自我防護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做好應急處置並第一時間向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及疫情防控部門報告。
(八)建立監督問責機制。建立監督和違規違紀舉報及申訴受理機制,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學校招生工作納入到年度目標管理之中。招生工作結束後,招生工作聯席會議將組織人員對各學校招生情況進行檢查。對擅自擴大或縮小招生規模與招生範圍、提前組織考試選拔新生、違規招收擇校生、不按要求控制班額的學校,一經查實,教育行政部門將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學校及有關負責人當年一切評先、評優資格。對違規違紀情節嚴重的,教育部門將會同有關方面嚴肅查處。對於嚴重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同時,要依法依規依紀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問責處理。
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招生諮詢電話:
市教育局:0396—2726609
驛城區教育教育局:0396—3651158
開發區教育體育文化局:0396—2227598
附件:1、2020年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聯席會議組成人員名單
2、2020年市中心城區小學招生計劃
3、2020年市中心城區初中招生計劃
附2020年市區中小學招生計劃
供各位家長參考
孩子上學無小事
各位家長們相互通知,擴散起來~
版權聲明:本文為《掌上駐馬店》(微信號:zmdtv0396)原創,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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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馬瓊瑞
·審核丨朱洵 終審丨張凱旋
·來源丨掌上駐馬店(轉載請註明來源)
·商務洽談丨18039636999
原標題:《重磅!2020駐馬店市區中小學學區劃分公布!附報名時間、入學條件、報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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