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鄉鎮的怎麼辦主任,我來向大家,尤其是向廣大農民朋友們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在說大病救助以前,先說一下什麼是大病?
大家一定要清楚,所謂的大病救助以及大病保險中的大病,和得什麼病沒有關係,只和患病住院花費的「合規費用」多少有關係。而這個合規費用也就是納入合療報銷範圍的費用。
申請大病救助的標準為:經合療和大病保險報銷後,剩餘合規費用超過一萬元。
大病救助是民政部門對困難家庭的一種醫療保障。
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居民,在住院後先進行合療報銷,再進行大病保險報銷,最後進行大病救助。
大病保險和大病救助的條件都是經合療報銷後剩餘合規費用超過一萬元,大病保險是對超過一萬的部分進行60%的報銷,大病救助是對經過合療和大病保險報銷後,超過一萬元的部分進行30%的救助。
單純從數字上來說,只要夠大病保險的條件,也就夠大病救助的條件。
以上圖為例:住院總費用為40838,合規費用為35877,合報銷為35877×60%=21526元,剩餘合規費用為14350元,保險報銷為4350×60%=2610元。大病救助為(4350—2610)×30%=522元。
以上政策是對普通群眾,如果是低保戶、貧困戶和特困供養人員,政策就寬鬆很多。其中特困供養人員全部報銷,低保戶和貧困戶在合療報銷後,不管夠不夠大病保險條件,最後的大病救助比例為70%。也就是說,對於低保戶和貧困戶,是對合療(包括大病保險)報銷後剩餘合規費用進行70%的大病救助。注意:普通群眾是對剩餘合規費用超過一萬的部分,低保戶和貧困戶是對剩餘合規費用。
當然了,我們也不要羨慕低保戶和貧困戶,畢竟我們每個人都不願意成為這樣的困難家庭。
大病救助怎樣申請。
對於低保戶、貧困戶以及特困供養等人員,現在醫院都設有「民政救助」的窗口,在辦理出院的時候,合療、大病保險、大病救助一次性就辦理了。
對於非民政對象的普通群眾,需要在當地鄉鎮申請大病救助。需要的材料為:
1、身份證、戶口本、城鎮惠農卡。
2、診斷證明、出院證、住院病歷首頁、大病保險報銷票據。
填寫大病救助申請表,經村民代表評議,交由鄉鎮政府上報。
我是一直專注三農,服務農村農民的筆者,歡迎評論區交流探討,也可以私信,我會盡心一一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