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件發生的3個月前,他開始在電話留言板留言訴苦,留言總數直至犯案當日超過3000條。
2008年5月27日,加藤智大在電話留言板留下自己可能6月中旬會被公司開除等留言。
其中一條留言中寫道:「我太醜了,垃圾都比我有用,還能回收。」
之後數日繼續留言訴說苦悶,怨嘆認識不到朋友,交不到女友,有過自殺的念頭。
6月5日,一件事情的發生讓他積壓在心中的苦悶全部爆發了出來。
這一天,加藤智大在公司發現自己的制服不見了,認為這是被公司開除的意思,因而憤慨咆哮,之後再也沒有去上班,並決定殺人洩憤。
說做就做,6月6日中午,前往福井縣福井市購買兇器,共6把4種不同的匕首刀械和一條特殊警棍,其後返回靜岡。
6月7日上午,加藤搭乘在來線和新幹線到秋葉原賣掉了一些電腦軟體,以賺取犯案用貨車的租金和高速公路過路費用。
並觀察秋葉原的地形與路況,做完這一系列的事情之後,他返回靜岡,把過程寫上網上留言板。
同日,還向靜岡縣沼津市的一間租車公司以搬屋為由,租借一輛作案用的2公噸重的貨車。
日本時間6月8日星期日清晨5時,加藤智大開始在電話留言板上留下犯案預告,表明會於秋葉原犯案。
內容描述了他將以貨車衝撞及匕首殺人的犯案手法,並在出發前把其中一把匕首送給以前的同事。
根據留言,加藤智大於上午9時48分經過神奈川縣,10時53分經過澀谷區,11時45分到達秋葉原,並一直留言至下午12時10分。
可笑的是,他的殺人預告,一連串的電話留言,並沒有人重視,沒有人在意,一如他對自己的描述,在這世界他還不如一個垃圾。
下午12時30分,加藤智大駕駛貨車闖越紅燈,時速40公裡衝進行人專用區,導致5名行人慘遭撞倒或輾壓。
隨後,已經徹底失去理智的加藤智大下了車,雙手揮舞著藍波刀與匕首,一邊瘋狂地大叫,一邊用刀攻擊剛剛被撞倒的路人及周圍群眾。
這裡小羊特意給大家找來看一下藍波刀和匕首的區別。
3月24日,東京地方法院審判長村山浩昭對被控殺人等罪名的加藤智大進行宣判,認定加藤具備完全責任能力,「犯罪行為極其殘酷,感覺不到人性」,判處被告死刑。此前檢方也要求判處被告死刑。
被告辯護律師曾以被告喪失部分記憶為由主張被告「可能處於精神失常或精神障礙狀態」。
但村山審判長在宣讀判決理由時對這一主張作出駁回,稱「並無疑似精神障礙的情況,充分具備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
審判長認定,再加上被告在工作單位找不到工作服而爆發積怨,「希望通過做件大事來讓別人停止對自己的欺負」。
作案背景則認定為「失去家人、朋友、工作,產生了無處可去的強烈孤獨感。」
但被告加藤對死刑結果表示不服,再次提出上訴。
日本最高法院2月2日作出重審判決,被告因「罪行十分兇殘,給社會造成很大的惡劣影響」,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