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真的很快,不知不覺間已經到了中年,每當吃過晚飯獨自坐在書房裡小酌的時候我就開始慢慢地回憶一些青少年時候的東西,很模糊但是很快樂的事情。
記得初次見她是我躲在小麥地裡抽菸的時候,白色的裙子,乾淨的短髮,微風吹過幾根髮絲輕撫在她的臉上,她用手撥開頭髮,有幾根飄進了她的嘴裡,她抿嘴微笑。畫面就停格在了這一刻,像極了《不能說的秘密》裡面的桂綸鎂,那是我第一次有小鹿亂撞的感覺,當然了,我的內心可能是只野豬在瘋跑,反正像個花痴一樣的每天都去尋找她的身影,然後沒完沒了地寫信,現在看看寫的都是些廢話,但是那個時候還是覺得非常浪漫的。
都是懷春的年紀,沒有兩個月的時間我們就好了,多動聽的詞「好上了」那年我十六,正是沒有一點煩心事兒的時候,每天想的就是喝她在一起,哪怕不說話,就在山頭上坐著吹風也是開心的。我經常咧著嘴笑,她總是問我笑什麼呢,我說我也不知道,其實我都沒有意識到我在笑,然後我倆就一起笑。從前那個頭髮油成一條一條都不願意洗頭的我,現在每天中午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洗頭,因為下午放學的時候我會送她回家,我媽看著我笑,我問她為什麼笑,她說沒有沒有。
那時候零花錢很少,僅有的一塊錢都會早上給她買一包小熊餅乾和汽水,然後省兩毛錢買兩根散煙,因為住在山區,自然資源還可以,秋天的時候給她烤小麥,兩個人吃的嘴和手都黑乎乎的,但是我依舊覺得她很美,夏天的時候跑到果園給她偷桃子,杏兒,蘋果……反正我覺得能吃的我都摘給她,看她酸得咧著嘴掉口水,我依舊覺得她最美,雖然褲子被狗追得破破爛爛的,但是我覺得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去年我我們見面了,離上一次見面相隔了十年,她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二婚了,我看著她拉扯著兩個不聽話的兒子,是不是得抽空問我最近還好嗎,我突然明白了陳奕迅《十年》裡面的那句歌詞「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開口,我不會發現我難受。」以前一直不知道到底是哪兩個字,分手?再見?還是什麼?現在我知道了,原來是「你好!」心裡百味交替,像生吞了一隻蒼蠅,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我是在噁心我自己還是噁心這段分離?記得那時候我QQ的名字叫「風」她叫「雲」我一直以為她想跟我來個風雲組合,知道去年加了她微信以後才看見她的籤名「當雲愛上了風,不被他帶走就被他吹散」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在書房哭得梨花帶雨,妻子聞聲過來看我,問我怎麼了?我意識不知道該怎麼解釋,剛好電腦裡放著《千與千尋》我只是嗚咽地說:「小白龍快死了!」然後撲進她的懷裡放聲大哭。
現在想來,我並不是為任何人感到悲傷,只是那久違的愛情碰到了現實的模樣後更顯得彌足珍貴。今年已經是第三個本命年了,雖然我還認為自己是個孩子,但是很多小朋友已經開始叫我叔叔了,甚至叫大爺的熊孩子也是存在的。我是多麼想那麼認認真真的再愛一回,冰涼的酒精穿過身體,點燃一根煙,該有的都有了,唯獨愛情,變成了中年人的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