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廣東茂名檢察院對一起涉嫌故意傷害事件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決定。4名涉嫌犯罪人員被認定為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被立即釋放。
周柏與周輝兩人堂兄弟,且平時兩家關係不好,多次發生爭執。
周柏為農村養豬專業戶,有兩個養豬場,靠養豬賺錢養家。
周輝兩脾氣暴躁,是村裡出了名的「惡人」,曾多次隨意毆打村裡人。對此惡霸村裡人是敢怒不敢言,受欺負的往往忍氣吞聲,息事寧人。
事件起因:周柏家的養豬場要拉飼料進來,每次貨車都會經過周輝家,周輝就因為此事經常在家門口路邊攔車不讓過。兩人為此多次爭吵。
事件發生:2020年5月30日18時,周輝左手拿菜刀,右手拿柴刀大搖大擺,氣勢洶洶的到周柏家的養豬場去。此時的周柏剛好在養豬場餵豬,看到周輝拿著兩把刀氣勢洶洶過來,非常害怕,轉身就往養豬場內跑,周輝就提刀在後面追趕周柏。周柏一邊跑一邊大聲呼救。
此時周柏兒子和侄子還有一位朋友剛好在外面,聽到周柏呼救趕來養豬場一看,周輝正拿刀要砍周柏。三人立馬拿起鐵鍬木棍等工具,對要行兇傷人的周輝進行阻擾。由於周輝持刀要砍人,當時四人都害怕接近他,紛紛將手裡的鐵鍬、木棍等東西遠遠仍向周輝。周輝頭部也在此過程中有受傷流血,周柏等人趕緊就打電話報警。
周輝則讓妻子來把行兇工具菜刀扔到池塘後不久離開現場。
最終經鑑定,周輝為輕傷二級,周柏為輕微傷。
事件結果:2020年7月24日,公安機關以周柏等四人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進行偵查。周柏等4人先後於10月28日、11月3日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被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11月27日,公安機關提請茂名市電白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案情翻轉:茂名市電白區檢察院認為周輝持刀追砍他人,已經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周柏等四人是為了保護自己活在他人免受傷害而採取的正當防衛,造成周輝的傷害。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茂名市電白區檢察院於12月4日決定不批准逮捕。而後,公安機關依法對周柏等4人作出撤銷案件決定。而周輝則被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准逮捕。
山中觀滄海說:
鄰裡關係還是要好好相處,不能因為一點小事情就惡語相向,甚至大打出手。鄰裡之間要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多一些包容,不要意氣用事,不要恃強凌弱,武力不能解決糾紛和矛盾,只會換來法律的嚴懲。
真的碰上這種惡鄰,咱也不怕事,該保護自己人身安全的時候還是要保護好。另外家門口最好裝個攝像監控這種,有事的時候都可以錄下來作為證據使用,即使你再蠻橫無賴,監控是不會撒謊的。
(圖片來自澎湃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