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蒙。
這幾天的娛樂圈很熱鬧,奪人眼球的大瓜一個接著一個。加上月底又是汪峰發歌的日子,於是有很多人在玩梗,預測31號那天會不會有更大的瓜。
章子怡本人也在微博上cue自己老公,等著吃瓜。
但沒想到,31號等來的不是瓜,而是一條和章子怡相關的熱搜:
鮑毓明懟章子怡。
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或許大家都忘了鮑毓明是誰,我先簡單介紹下這個人。
去年4月,南風窗發了一篇文章——
《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揭開了鮑毓明和李星星的故事。
一開始,故事是這樣的:
李星星的媽媽在網上看到了鮑毓明要收養孩子的信息,在和鮑毓明見過幾次面後,她把13歲的女兒送養給了這個年過四十、未婚的大律師。
隨後,李星星被鮑毓明帶走,送去了北京上學。
三年後,煙臺市警方接到了一起未成年少女性侵案件的報案,報案的人正是李星星。
根據李星星這邊的說法,她一過14歲(法律規定的性同意年齡),鮑毓明就對她實施了性侵。
並對她進行了精神控制,包括但不限於:
給她看幼女向av,給她洗腦這一切是正常的;讓李星星稱呼自己為爸爸,一切以鮑毓明為重;不能把他們之間做的事告訴別人;不讓她上學,接觸同學。
李星星提供的照片
文章一出,很快點燃了大眾的怒火。
隨著越來越多的信息披露,大眾對鮑毓明的憤怒值拉滿。許多公眾人士都站出來為李星星發聲,譴責鮑毓明,其中就包括章子怡。
隨著警方的深入調查,李星星的人設崩塌。
網友們查到她其實坐擁兩套身份信息,一套是她主動出示給社工和警方的,生於2000年;另一套是群眾查詢她的學籍信息發現的,生於1997年。
李星星被鮑毓明收養是在2015年9月,她更改年齡信息是在2015年3月。
三年的年齡差,直接改變了案件的性質,也欺騙了一直相信李星星的群眾。
案件似乎「反轉」了。
根據後來援助過李星星的社工、法律人士的說法,李星星在尋求幫助的過程中,也有撒謊的嫌疑。
比如說,她向律師隱瞞了南京社工援助她的事實;暗示社工和警方勾結,撤銷了案件;一直不肯提供鮑毓明的身份信息,耽誤案件進度.
網友查到的李星星的學籍號
真相大白之後,這其實就是一個全員惡人的案件。
李星星撒謊了是真,鮑毓明沒有性侵未成年人也是真。
但我並不認為,這是真正的反轉。
即使我們目前沒有發現鮑毓明違背李星星的意志,採取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迫李星星和他發生性關係的證據。
但鮑毓明在誤認為李星星是未成年人的情況下,仍然以「養父」的名義違法收養她,且和她發生性關係是事實,而且這已經是有性侵的主觀意願了。
即使李星星是「自願」的,但這對她來說,依舊是不公平的。
羅翔律師曾經分享過這樣一個案例:
假如你是一個女患者,去醫院看病。男醫生對你說,你這個病治療起來有困難,治不好的話可能會死。但我保證,只要你跟我發生關係,我一定能把你治好。你願意嗎?
這個時候,你覺得這個女患者該不該同意?
如果這個女患者表示願意,是否就代表她真的是自願的,這個男醫生是否構成強姦呢?
如果這個女患者同意了,跟醫生發生完關係了,一出醫院她就報警,這能算是誣告嗎?
我們當中的大部分人可能會說,這肯定不能同意啊;當然不算強姦了;應該算是誣告吧。
羅翔律師給出的司法解釋是,這在法律上算是強姦。
我們之所以可以說出自己不願意,是因為我們沒有面臨女患者的這種特殊情況,我們的思考是理性的。
但是一旦設身處地地代入其中,大部分人都可能會同意,因為這個時候,你的理性表達是不正常的。
鮑毓明利用巨大的社會地位差距,傷害了社會閱歷和文化程度都和他有天壤之別的年輕女孩。
無論如何,這都是不公平的。
鮑毓明「幸運」的點在於,李星星的父母也並非善類,他們在送養前把李星星的年齡改小了。
鮑毓明得到的是一個假「幼女」。
如果李星星是一個真的幼女呢?他這個時候,恐怕早就不能上網懟當初發聲的明星了。
李星星的骨齡測試結果出來後,確實讓當初為她發聲的人感到受騙了。
也有很多當初支持鮑毓明的人幸災樂禍,指責當初站出來聲援李星星的明星、大v。
鮑毓明當天懟章子怡的話,包括他之前在微博的一系列發聲都表達了這個意思:
我是清清白白的,你們沒有等警方調查清楚就噴我,你們錯了。
鮑毓明和他的支持者有這個想法,並不意外。
我最怕也是最不想看到的是,李星星透支了整個社會對被性侵的女孩的信任。
網上有人發帖,後悔自己當初太相信李星星,當初為李星星聲援的人都遭受到了莫名的攻擊。
這可能會演變成一個狼來了的故事,下一次有類似的事件再發生,所有人在按下轉發鍵前都會更謹慎。
鮑毓明想要收養幼女,是事實
鮑毓明在懟章子怡的那條微博下,暗示汪峰當年和未成年女孩發生性關係並生了孩子的舊事。
但章子怡的老公曾經有過道德汙點,跟章子怡有什麼關係?哪怕是章子怡本人有道德汙點,她難道就沒有為弱者發聲的權力了嗎?
我並不是章子怡的粉絲,完全沒有要為她說話或者洗白的意思,現在看來,她當初的發聲也確實有不夠嚴謹的地方。
但我仍然很佩服她當初發聲的勇氣。
我非常討厭事件反轉之後,發聲群眾「被打臉」的說法。那不叫「被打臉」,那是事情的真相終於被查證清楚了。
普通群眾在發聲之初,被有心人欺騙、利用,被他們消費同情心,是完全有可能的。
作為沒有調查權力,也不在事件中心的普通群眾,我們不可能到查證事情的真相。
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堅持發聲,讓事件被真正有調查能力的相關機構注意到,還原我們一個事實真相。
即使大眾的同情心真的被消費了,我也不想聽到「打臉」的聲音。
因為我們都不知道什麼時候,狼就真的來了。
面對鮑毓明和李星星這樣社會地位相差巨大的雙方,普通大眾應該要堅定地站在弱者這一方。
「若要在高聳的堅牆與以卵擊石的雞蛋之間作選擇,我永遠會選擇站在雞蛋那一邊。」
這樣才能不讓弱者的聲音消失。
就像李星星當初跟援助她的律師說的那樣,如果她不站出來,可能會有更多的女孩子被害。
如果還有下一個「李星星」,即使有被再次被騙的風險,我也會堅定地為她轉發,求一個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