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李彪 北京攝影報導 每經編輯 陳旭
12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舉行法工委發言人例行記者會,介紹全國人大常委會擬安排審議法律草案情況、近期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等相關情況。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發布會上向發言人提問:2021年全國人大將有哪些重點立法工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發布會上提問 圖片來源:中國網 張瑞宇 攝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立法規劃室主任嶽仲明在回答《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問時表示,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十八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明年將修改科學技術進步法、反壟斷法、公司法、企業破產法,制定期貨法、印花稅法等稅收法律。
期貨法、印花稅法等納入立法規劃
嶽仲明介紹,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十八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對明年立法工作作出預安排。
「明年立法工作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嶽仲明說。
同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正草案擬由常委會決定提出議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行政處罰法(修改)、動物防疫法(修改)、鄉村振興促進法、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海警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反食品浪費法、反有組織犯罪法、監察官法、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改)、兵役法(修改)、軍事設施保護法(修改)、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案,明年安排常委會會議繼續審議。
嶽仲明介紹,明年預安排的重點立法工作還包括:推動高質量發展,圍繞創新驅動發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對外開放,修改科學技術進步法、反壟斷法、公司法、企業破產法,制定期貨法、印花稅法等稅收法律等。
保障高品質生活,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修改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體育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畜牧法、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安全生產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制定家庭教育法、文化產業促進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溼地保護法、法律援助法、社會救助法等。
此外,為推進高效能治理,圍繞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還將修改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複議法、審計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制定糧食安全保障法等。
「明年立法任務艱巨繁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立法為民,增進民生福祉,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堅持科學立法,不斷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
嶽仲明說,與此同時,還要加強新技術新領域涉及的法律問題、國際法和涉外法律、區域協調發展相關立法、相關領域法典化編纂等研究工作。
圖片來源:新華社
擬對人臉識別等敏感信息作出專門規定
今年10月21日,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公布,並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該部法律的推進情況備受關注。
嶽仲明介紹,關於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共有548人提出1245條意見,還收到5封群眾來信。主要意見有:
一是,細化個人信息收集、使用的規則。
二是,對個人信息保護面臨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加以研究、作出規範。
三是,完善個人信息保護的執法機制。
針對消費者為躲避人臉識別系統戴頭盔看房等情況,有關新技術應用可能帶來個人信息保護難題,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也做了相應的規定。
嶽仲明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在民法典有關規定的基礎上,細化、充實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規則,明確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個人的權利和處理者的義務,進一步增強法律規範的系統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其中,草案確立了個人信息處理應遵循的原則,強調處理個人信息應當採用合法、正當的方式,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限於實現處理目的最小範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向個人告知並取得同意,並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此外,草案還對處理包括人臉等個人生物特徵在內的敏感個人信息作出專門規定,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前提下,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並在事前進行風險評估。
「也應當看到,人臉識別等新技術的應用和發展,給個人信息保護帶來許多新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就有關問題進一步廣泛聽取意見,深入研究論證。」嶽仲明說。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