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立法機構集體貪汙案起訴,全案移審臺北地院後,北院裁定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羈押禁見,但因3人身為現任「立委」,適逢立法機構開議期間,須經「立院」同意,法官諭知3人暫押候審室,並上籤院長許可,由法警於今日(22日)凌晨4點40分緊急派車送函文至「立院」。
不過,因「立院」的保警沒有收文權限,北院法警只好打道回府,預計22日早上8點前,再由法警親送公文至「立院」。
蘇震清在羈押期間,剃了大光頭,如今偵結起訴,北院裁定羈押。
據了解,法官認為蘇震清犯重罪,否認之外,辯詞矛盾,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要羈押蘇,同時他的辦公室主任餘學洋也繼續遭羈押。蘇移審法院時力求交保,他自曝沒有逃亡海外的能力,因外語能力很差,「考大學聯考時英文拿0分,根本沒辦法在海外生活。」希望能交保,讓他繼續行使「立委」職權,替社會做事。
陳超明則說自己被關傻了,連現在第幾會期都忘了,羈押禁見對他是種虐待。而廖國棟的律師則稱,廖希望交保回「立院」,為食安把關,為激烈的美豬美牛攻防盡心力,但法官都不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