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根
6月11日,福建福州鼓樓區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案,男子陳某自去年7月起網購4套針孔攝像頭安裝在4家酒店的客房內,並利用APP遠程觀看、錄製他人私密視頻,其中包含性愛視頻40多段,受害人達600餘人。法院以非法使用專用器材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七個月,責令陳某刪除本案中所有涉及侵犯他人隱私的照片及視頻,以消除影響,並在國家級媒體上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隨著酒店偷拍事件被陸續曝光,隱藏在針孔攝像頭背後的法律問題,除了房客的隱私權遭到侵犯外,一條色情偷拍黑色產業鏈也越發清晰。
記者了解到,這些暗藏在酒店客房內的針孔攝像頭,可通過APP邀請碼分享給其他人獲得觀看權。更可怕的是,這種觀看方式不受地域和距離限制,安裝者通常會在QQ群中發送視頻截圖及文字介紹宣傳「推廣」,再以每個邀請碼150元到200元的價格銷售給下線代理,代理則在加價後繼續發展下線或直接售賣給網友進行觀看。
經過層層加價後,一個邀請碼最高能賣至600元以上,每個攝像頭最多可生成100個邀請碼,供百人同時在線觀看,而針孔攝像頭的價格則僅有150元左右,其背後的黑色利益鏈利潤巨大,有人通過代理、銷售酒店客房內針孔攝像頭的觀看權單月獲利逾萬元。而由於較低的違法成本和高額的利益,有犯罪分子即使被公安機關查獲,仍不思悔改,繼續頂風作案。
事實上,中國古代就有「非禮勿視,非禮勿聽」的道德標準,當今社會對偷窺、偷拍行為更是有著一致的道德上的譴責。偷拍行為對隱私權的侵犯是毋庸置疑的,更具體而言,偷拍行為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嚴。
當前我國「偷拍事件」逐年遞增,這種現象若不加以遏制、最終必然會影響全社會的穩定。侵害他人隱私的偷拍行為在我國首先應該承擔行政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款「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的行為應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責任。然而,這些處罰措施是遠遠不夠的。
當今不斷被科技革新所改變的社會裡,電子監控設備和針孔攝像技術的民事法律規範規定的民事責任也不足以規制偷拍行為,在發展對隱私權的法律保護提出了新挑戰。由於電子監控設備變得越來越小,越來越便於攜帶和隱藏,它的廣泛應用已經造成今天「偷拍事件」愈演愈烈,酒店偷拍事件的定案也給我們發出了一個警示的社會信號,建立健全的法律體系以嚴懲不法分子已經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