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7 10:22 |浙江新聞客戶端 |記者 黃宏
最近不少人應該看到這麼一份通知了:《關於改進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績考核的通知》(下稱通知),中共中央組織部近日印發,並要求各地區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目標任務,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考核,也常被稱為「指揮棒」。政績考核,則是體現了鮮明政治導向。
從這份通知,能看出哪些內容呢?已閱君今天要聊聊這事。
這個條例,應多加關注!
既然聊到政績考核,就必須從一個條例聊起:《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
去年4月,該條例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
對一名黨政領導幹部來說,考核相當重要,畢竟在「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之後,緊跟著的一句話往往就是「樹立鮮明選人用人導向」。
《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中,就有涉及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績考核相關的內容,已閱君把相關部分摘錄下來:
落實新發展理念,突出高質量發展導向,構建推動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改進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績考核,因地制宜合理設置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指標和權重,突出對打好重點任務攻堅戰的考核,加強對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推動創新發展、加強法治建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等工作的考核,加大安全生產、社會穩定、新增債務等約束性指標的考核權重。
通知是對《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有關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進一步細化。
所以,在看這一通知時,也應該關注《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中的相關內容。
黨政幹部,這方面會怎麼考核?
如果認真研讀通知,就會發現,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如何對黨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它已經勾勒出了全貌。
黨政領導幹部分兩種:一種是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另一種是地方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
崗位不同,職責不同,該怎麼考核呢?
近年來,如果看有關黨政幹部考核方面的文章,就會發現這麼一個詞:分級分類。所謂分級分類,就是在考核方面精準施策、有的放矢,通過改進幹部考核手段,來激勵幹部擔當作為。
通知是這麼規定的:
——對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要體現不同區域特點,突出考核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切實轉變發展方式,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打好重點任務攻堅戰等的實際成效。
——對地方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要依據部門職能職責,突出考核服務高質量發展特別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等的實際成效。
通知還點出了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要突出的考核內容:做好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完成剩餘貧困人口脫貧任務、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等情況。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分成年度考核、平時考核、專項考核、任期考核等,在推動高質量發展這方面,會怎麼考核呢?
——年度考核中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評價,主要依據高質量發展年度綜合績效評價;
——平時考核要注重吸收運用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監測數據。圍繞推進落實高質量發展重大任務、解決推動高質量發展中的重點問題,必要時可對相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開展專項考核。平時考核、專項考核結果要在年度考核中賦予一定的權重。
——任期考核要突出完成屆期或任期高質量發展目標情況的考核。
從通知的這些規定,想必不難看出「分級分類」這一特點。
不擔當作為者,可能會被降職免職!
高質量發展究竟有多麼重要,近段時間如果關注相關新聞,大家想必應該有所了解。
前段時間,人民日報就刊發評論員文章稱,「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這是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根據我國發展階段、發展環境、發展條件變化作出的科學判斷。
這篇文章還稱,新時代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特徵,就是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
既然高質量發展如此重要,就會體現在考核結果運用上。
通知是這麼規定的:
——領導班子年度考核等次評定要體現高質量發展年度綜合績效評價結果,優秀等次一般應從推動高質量發展政績突出的地區和部門中產生,領導幹部優秀等次比例也相應傾斜。
這裡的「優秀等次一般應從」「比例也相應傾斜」,要特別注意!
還有這麼一條也值得注意: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等次評定要依據崗位職責,體現本人分工負責的高質量發展相關指標推進完成情況,防止吃政績「大鍋飯」。
在這方面的考核,將會「賞罰分明」:
——對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有作為、有成績、有貢獻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按照有關規定嘉獎、記功、授予稱號,給予物質獎勵。考核優秀、政績突出的領導幹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或者優先晉升職級。
——對推動高質量發展不擔當不作為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依規依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通報批評、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
已閱君之前聊過,根據《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嘉獎、記功、授予稱號的批准機關是這樣的:嘉獎、記三等功,由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者市(地)級以上機關批准;記二等功,由市(地)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者省級以上機關批准;記一等功,由省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者中央機關批准;授予榮譽稱號,由省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者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
而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則是相當嚴厲,因為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包括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措施。
從通知的相關規定,應該不難看出「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這一正確導向。由此也不難看出:這個通知將能引導各級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不斷提高貫徹新發展理念能力和水平,提高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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