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的偉大,在于震聾發聵的筆鋒,即在於思想的深刻,也在於文筆的凝練;在於在他筆下的那些可有可無、可憎可鄙、冷清麻木、瑣碎悲戚的每一個小人物身上,都能看到我們自己的影子。人到中年最大的悲哀就是讀懂了魯迅,才讀懂了人生!
莫言先生曾說,自己所有的作品都比不上《阿Q正傳》。這是魯迅於1921年創作的中篇諷刺小說,旨在揭露舊社會黑暗、腐敗的社會特徵,批判生活在那個社會的人們愚昧、麻木、懦弱的國民劣根性。
阿Q是魯迅先生的中篇小說《阿q正傳》中的主人公。阿Q是一名自尊自大,自輕自賤,自欺欺人,欺軟怕硬又極其卑微的貧苦農民,受盡剝削壓迫的反動封建文化、封建精神、醜陋的自我麻醉甘於受奴役的卑賤心態。他原以為革命就是造反,痛恨它,但當看到統治者在革命面前驚慌失措時,便要求參加革命,最終阿Q被殺。
阿Q很窮,窮到只能住在土谷祠裡,窮到甚至連姓也沒有,他是當時社會中的弱者,對於別人的譏諷、欺侮,沒有絲毫的反抗能力,每次受到欺負之後都會用自我解嘲的方式,來釋放自己內心的憤懣與不滿,是一種無可奈何的解壓方式。如果不是要求參加革命,被抓進縣裡槍斃,就以阿Q的自我安慰的精神勝利法,估計能活到百歲,壽終正寢。
他之所以能活著,是因為他能想像或者誇耀自己的過往,以此來解脫現實中的苦惱。一沒錢二沒地位,但是阿Q說我的祖宗比你有錢,見識比你高,就連自己頭上的癩瘡疤也是「高尚」、「光榮」、「並非平常」,別人也不配有的說辭平復內心的矛盾,一窮二白雙手空空的阿Q,活得所向披靡戰無不勝,「得意了許多年」;他也能用虛無的未來,慰籍眼下的窘迫,並且還能以這種方法獲得心理得滿足感,這種精神勝利法讓他活成可哀的笑話。
魯迅先生選「Q」作為主人公的名字,可以說是別有用心也別具匠心。Q仿佛一張圓圓的臉,沒有五官,只有腦後那一根愚昧的辮子,然後運用漫畫式的筆鋒,刻畫出阿Q這一個小人物形象,並賦予他可笑荒謬的人生。
魯迅先生說:「中國人不敢正視各方面,用瞞和騙,造出奇妙的逃路,而自以為正路。在這路上,就證明著國民性的怯弱 ,懶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地滿足著,即一天一天地墮落著,但卻又覺得日見其光榮。」
阿Q質樸、愚昧又囂張狂妄;自尊、自大又自輕自賤;率直、任性又正統衛道;爭強好勝又屈辱服從;憎惡權勢又趨炎附勢;狹隘保守又盲目趨時;排斥異端又嚮往革命;敏感禁忌又麻木健忘;蠻橫霸道又怯懦悲切;不安現狀又安於現狀。
阿Q「精神勝利法」作為一種普遍的精神現象,越是具有強大的自尊心,越離不開阿Q「精神勝利法」。這種自我宣洩的方式對他人和社會基本不構成任何的危害。而現今社會的羨慕嫉妒恨,並不完全是弱勢群體對於強勢集團的不滿。
精神世界的產生如果不源於物質,那精神就是建築在沙石上的塔,越高也就倒塌的越快。阿Q縱使不明白這個道理,但是他能清楚的感受到這個事實,沒有錢,就像泰山壓卵似的壓碎了他的精神勝利。
魯迅的偉大就是看透了眾生。眾生的秉性卑劣本就如此,人人不得以免俗。一旦被生活的不幸擊中,缺乏文化知識的人,更大機率產生各種奇怪人格的典型;有文化的人也會產生一些更奇葩的人格。人有一撇一捺,所以「懂」的人就有兩種選擇,難得糊塗與痛苦掙扎。從黑白分明到難得糊塗,有多少人,活成了可悲可嘆的阿Q。
阿Q原本是自以為高人一等的,他有他的驕傲和自尊。因為時時刻刻地受著周圍人們的剝削和壓迫,因而喪失了自信,成為了一個精神世界中的精神勝利者,並創造了一套偉大而可笑的精神勝利法。這個悲情的小人物和精神勝利法,跨越一個世紀讓人們漸漸意識到,不學會、不掌握、不應用這種精神勝利法,是根本無法在社會中立足的。
魯迅先生說:「願中國青年都擺脫冷氣,只是向上走,不必聽自暴自棄者流的話。能做事的做事,能發聲的發聲。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就令螢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裡發一點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後如竟沒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年少時讀魯迅,看到的是一種怒其不爭,如今,懂得的是哀其不幸。人生苦短,做人不必苛求,處事不要糾結,心中存一點阿Q精神,惟願我們都能找到我們的初衷和信仰,或許更容易品嘗人生有味是清歡。事實上,我們每個人心中,都住著一位阿Q。從阿Q身上也能看到我們自己的影子,或多或少,現實如此所有人都無法倖免抽身。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也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