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就是為了將來有一份保障,在經濟條件的允許下,不少人選擇購買商業險。我們在生活當中也看到許多真實的例子,買對了保險,確實可以減輕負擔,但是,不少人買了保險,找到保險公司理賠時補拒絕。濟南市民趙先生在2018年給60歲的母親買了一份百萬醫療保險,今年過年時,母親因關節炎住院,並做了手術,出院後,新農合報銷了一半醫療費用,然而,當他申請理賠時,情況出乎他的意料。
趙先生的愛人張女士告訴記者,他們給母親買的是某保險公司的百萬醫療險,已經連續交了兩年,一萬以上的,並且住院的都可以報銷。母親這次手術住院花了十萬多,新農合已經報銷了一半,保險則應承擔四萬三,可他們目前收到的理賠通知書是解除保險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理由是,趙先生他們投保時,故意隱瞞老人之前生病住院的情況。原來,2016年,張女士的婆婆住過院,婆婆告訴她,當時那家醫院拉人,管吃管住就去了。
那麼理賠通知單上,關節炎又是怎麼回事?趙先生說,好像是那次住院查出來的,老人沒說,他們也沒當回事。自那以後,老人的身體一直不錯,根據保險合同內容,老人已經符合最近六個月無身體不適這一項,因此,他們不能按受保險公司的理賠結果。買百萬保險,出事的時候,卻遭到拒陪,還要中止合同,事情是否真如趙先生夫婦所說?隨後,記者與趙先生一起來到投保公司濟南本部了解情況。
該保險公司客服部袁經理解釋,趙先生收到的其實是拒賠通知書,因為趙先生投保時,並沒有依法告知被保人的身體情況,視為沒有履行責任。在保險書裡,除了六個月之內的健康詢問外,還有五年內的相關檢查、治療、就診、住院等詢問。在這次交流的過程中,趙先生提到,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並沒有向他們索要老人的體檢報告或指定醫院體檢,對此,保險公司又是如何回應?
就在保險公司回應的過程中,記者得知一個讓人尷尬的信息,原來,趙先生買的這份保險,業務正是他的妻子張女士。張女士也承認,這份保單是通過她購買的,不過,她在辦理保單時,並不清楚保單理賠的內容及細節,因為她崗前只培訓了三天,公司就給了她一個結業證。事已經至此,事情又應如何解決?
袁經理表示,他們會爭取給投保人退完保費,張女士不接受這樣的處理方案,她認為,最超碼個人部分應該他們和保險公司各承擔一半。買了巨額保險,生病住院卻被拒保,這樣的事情時有發生,這次不同的是,趙先生為母親買的保險,還是自己愛人經辦的。一個身為保險公司員工的張女士尚逃不出拒保的命運,更何況在保險行外人呢?
或許有人想說,買保險要看清楚合同條款,所保範圍及一些重要信息。小編覺得,這有些本末倒至,保險也是「商品」的一種,業務員銷售時,應該如實說明,不能銷售時說得天花亂墜,理賠卻這也不保那也不保。更何況,不能排除業務人員業務不到位,或者催促擾亂的情況。網友們,對待此事你們有什麼看法,歡迎在評論下方留言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