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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閒來無事,我整理了一下論文投稿的電子郵箱。我瀏覽著那些曾經收到和發送過的歷史郵件,仿佛一個個過往歲月的片段閃過在我的眼前,讓人唏噓不已。
在那多達幾十頁的郵件中,我看到了N年前收到的第一封SCI審稿回信,其中有條審稿意見,讓我有一種趕緊捂臉鑽地的感覺。
該怎麼說呢,我還是挺佩服我當年的心理承受能力,讀博果然是要有槓槓的厚臉皮精神。該條審稿意見如下:
這是一條關於SCI論文中作者信息的問題。雖然看似小問題,但見微知著,反映了作者是否具有認真嚴謹的學術態度(寫到這裡,筆者又不禁羞愧起來了)。那麼作為SCI論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者信息的撰寫很是需要仔細推敲的。
下面根據筆者個人經驗,說道說道有關SCI論文中作者信息的有限知識。其中,作者信息的排名順序問題是一個極引人注意且長盛不衰的話題。
在SCI論文中,作者信息是論文的必要組成部分,其主要的作用有:
毋庸置疑,論文的作者必須親自完成論文寫作的全部工作,並對論文的內容負責。其學術意義是,如果論文的出版產生了任何後果,署名的所有作者都應該接受並承擔後果。
作者姓名和所屬機構通常用作作者索引,在參考文獻中以特定格式被引用。通過分析論文中作者信息,讀者可根據確定作者的身份,將論文與作者、學術機構進行對應。
學術論文的公開發表,被認為是評價研究者和其所在學術機構專業水平的標準之一。因此,國際期刊上發表論文後,提高作者及其所在研究機構的學術知名度。同時通過論文發表,也可以使作者、作者所屬的機構和國家獲得相應的學術聲譽。
讀者可以通過SCI論文中的作者信息留下的聯繫方式,通過郵件等方式和論文作者進行學術交流,促進相關學術研究的發展。
small tips:
以筆者投稿三家以上SCI期刊的經驗,有些刊物在作者上傳稿件時,需要投稿
者提供所有署名作者同意論文投稿的證明文件,並將所有作者的籤名伯掃描,上傳給期刊,然後才能進行審稿。
SCI論文撰寫的過程就像母雞產仔,懷孕N個月終於可以下蛋了,作者們對即將誕生的新生命的翹首期盼。
在論文署過名的作者,可以用論文來早請畢業評職稱報獎等等名利雙收的事情,因此論文作者署名的問題又是學術圏裡大家常常談論的一個熱門話題,也是一個充滿了爭論的話題。
那麼,我們在寫SCI論文時,必須知道論文作者信息中最基本的幾個署名常識:
設SCI論文的作者如果有N個人,依作者排名的順序叫做一作,二作,三作……N作,這個大家都明白的常識。
一般說來,作者排名主要是依據對本論文的實際貢獻大小來執行,排名靠在前面的作者對論文的貢獻越大(當然,有的SCI論文作者實際排名操作中可能會受到各種非客觀的其他因素所影響。)。
在我國申請博士學位和學術職稱時,對論文作者的排名常常有嚴格的規定。比如,某些高校理工科的博士生學位論文答辯條件之一是發表SCI論文,發表的SCI論文必須滿足第一作者為博士生或者導師第一作者博士生第二作者才算數,否則發表多少篇論文都是白搭。
又比如,晉升副教授時,相關副高職稱的文件會規定申請條件之一為申請者第一作者論文至少多少篇等等。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論文作者的排序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一般來說,論文往往多為N個作者的合著,很少有一個作者的獨著。在眾多作者中,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是SCI論文中所有作者是最重要。
如果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是同一人,那就可以忽略區分兩者的問題;只有當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不為同一人時,才要特別強調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區分的問題。
據我所知道的,博士生的SCI論文作者署名時,可能第一作者是學生,而通訊作者是導師或者可能第一作者是導師,第二作者是學生,通訊作者為副導師或者也可能第一作者是副導師,第二作者是學生,通訊作者為導師。
署名的排列組合極多,比較複雜。從做科研項目的過程來看,那麼,第一作者就像是衝鋒陷陣的將軍(對研究成果的實現貢獻最大,且是論文初稿的撰寫者),通訊作者就像是運籌帷幄的元帥(出項目,規劃大致研究方向和路線,統籌安排,出資金,出實驗室和實驗器材等),或者說第一作者有點像是具體幹苦活的乙方,通訊作者有點像出錢出資源的甲方。
因此,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都要對論文負主要責任,如果從科研成果歸屬來說,通訊作者有點智慧財產權人的味道,也就是科研成果主要歸屬人。
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具體的含義或者潛在的意義是怎麼樣的呢?作者信息中的最後作者有什麼特定身份呢?下面簡單說明一下。
第一作者(First author)
這是個mouthwatering的位置。理由顯而易見,第一作者是被認為論文所述工作的主要完成人,科研項目的主要承擔者,能見度極高。
比如,當某篇論文被引用,該文的第一作者在所有的科技刊物中被忽略過去,因為參考文獻規則可以規定非第一作者全都被「et al.」縮寫掉。這時候,第一作者就像電影或者電視劇裡不會早早去領盒飯的主角一個待遇。
按慣例,理工科論文的第一作者是撰寫論文的那個人,而撰寫論文的那個人應該具備撰寫論文內容的資格,也就是說第一作者親自參與科研項目或者實驗,採集數據、動手做實驗和分析結果,ta應該是該課題的主要完成者。
沒有做過某項科研項目,在沒有經過完成人、同意的情況下,卻拿著別人的工作撰寫論文的行為也算是剽竊行為的一種。
作為論文的第一作者,通常是課題的主要完成人也是寫出第一輪草稿的那個人。完成科研項目而願意讓別人撰寫相關的科技論文,通常這種情況是極少的。在自然界,幾乎找不到一個自己懷孕了N個月,卻讓別人下蛋的老母雞。由完成論文主要工作的人自己執筆,寫出論文初稿並作為第一作者是合理的。
但實際如何按具體情況操作,本文就不做展開了。
通訊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
按照通常認為,通訊作者為導師、研究決策者或主要組織者,是課題的總負責人,承擔課題的經費、設計、文章的把關者。
我寫過的SCI論文中,如果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不是一個人,那麼通訊作者往往放在作者信息中最後一個。有的相關資料說,通訊作者可以是任何一個位置,換句話,可以是第一、第二到第N個作者。正式出版的論文中,常常以類似「⁎Corresponding author E-mail addresses:XXXX」或「Author to whom correspondence shouldbe addressed.」等字樣標明哪個作者為通訊作者。
通訊作者,顧名思義,就是可以與之通訊的作者,主要在投稿與期刊編輯聯繫的作者(論文未正式錄用前,有些期刊編輯還是以投稿系統中的聯繫方式為主,進行審稿等工作的聯繫),並在論文發表後讀者聯繫的那個作者。
論文通訊作者的身份不僅光榮,也有其實際的作用, 文章發表後, 一旦有「問題」, 或者要「獲獎」, 該作者就是第一聯繫人。 要是獲獎還好辦,要是論文出現問題, 該作者首當其衝,是主要的意見回復人。
歷史性,通訊作者最重要的義務是,擔負著論文可靠性的責任,負責與編輯部的一切通信聯繫和接受讀者的諮詢等。通訊作者的能夠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廣泛的聯繫,因此可以獲得很多學術資源和聲望。
最後作者(Last author)
除了First author, Corresponding author,還有最後作者(Lastauthor)。所謂的Last author,就是最後一個作者,這個作者一般為導師、研究決策者或主要調查員。如果是一名博士生寫的SCI論文,通行的Last author署名做法是寫上自己導師的名字,只要導師不是第一作者。當然,導師也可以作為Corresponding author,只需要標註一下即可。
以上的第一作者(First author)與通訊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沒有互斥關係,最後作者(Last author)與通訊作者(Correspondingauthor)也不是互斥關係;第一作者(First author)和最後作者(Last author)肯定是互斥關係。
簡而言之,SCI論文需要根據各類相應規則決定署名次序,不能隨便。最好在論文草稿起草前,論文的撰寫者就決定合著作者們的提成名順序。
small tips:
如果有對SCI論文有幫助或作出過貢獻但不足成為作者的人,可以放在論文結尾的Acknowledgments表示感謝。論文署名確定以後,就是具體的SCI論文作者信息的撰寫了,這需要遵循約定俗成的規則,不能像筆者一樣馬虎大意將三作的所屬機構寫錯,因而收到一條嚴厲斥責的審稿意見。
所謂約定俗成的規則,主是SCI論文作者信息寫作的語言風格和注意事項。
SCI論文中,作者的撰寫有哪些應該注意的問題呢?
顯而易見,一個中國作者的名字當然是用漢語拼音拼寫。中國人兩個字的名字非常普遍,例如張明、王偉、李寧、趙斌等。這就讓老外比較困惑了,因為英美國家的人名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名(first name) +中間名(middlename) +姓(family name或last name)。
尤其是姓(family name)--國外是把姓放在名的後面,恰恰和中國人名相反。例如DwyaneTyron Wade,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在論文的作者信息中,所有作者名需要寫全稱。
而我們常常看到在參考文獻裡,經常有簡寫的作者名,無論中外英文名,一般縮寫規律是:姓在前,名在後,姓不縮寫,名用縮寫,縮寫時只寫首字母並大寫。
small tips:
在寫作SCI論文的中文作者名稱時,姓氏的所有字母最好都大寫,以便將姓氏與人名區分開來。例如,上面的張明、王偉、李寧、趙斌等中文名字可寫為ZHANG Ming, WANG Wei ,LI Ning,和 ZHAO Bin。
而作者的機構信息不要簡寫或漏洩基本單元,要儘量寫得足夠詳細,包括足夠詳細的郵寄地址、郵政編碼或其他郵政代碼以及國家名稱等等。
SCI論文作者信息的英文撰寫需要注意很多問題,主要的有以下幾點:
SCI論文的作者一般是將英文論文投向國際期刊,那麼ta應該根據所投期刊的具體寫作要求,翻譯所有作者的名字和所屬機構。確切地說,作者信息要符合是科技論文的格式和期刊的出版風格,應該保持與待投期刊已刊出論文的統一化和標準化。
作者的數量最好不要超過四個,實際我見過的所有SCI期刊都沒有最多作者的上限規定,但通常認為一篇SCI論文可以有3-6個作者。在實際確實需要的情況下,建議在署名作者之後使用"et al.(源於拉丁文,其他的、等人的意思) "來替代四個以後作者。論文作者太多,會使論文在進行作者文獻檢索時不太方便。當然,其實主要還是要看論文質量和工作量的大小來決定論文作者數量。如果有必要,超多作者的論文也是有可能的:
一篇擁有5154位作者的神論文,這篇論文全文共有 33 頁,作者和研究機構佔24頁,如果每個作者都要動筆的話,一個作者寫幾個單詞就行了。
為此,Nature特意發了篇感嘆該文的「作者的人數真是多」為題的新聞。
於是,在有的學術網站Open Access Publications from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直接把後面的作者et al.了。
這一篇夠神,但一山更比一山高,另有一篇神文,作者人數應該高於上文,太厲害了!!!
這篇論文最後作者(Last author)為Foldit Players(在線的遊戲玩家群體),人數待定,瀏覽該論文中所述的樣本空間,Foldit Players的人數應該大於115025!!!
在SCI論文中,作者的專業名稱、行政級別或學術學位如教授、總經理、博士等之類的頭銜都不要放在作者信息中。如果確實想職稱職位等寫到作者信息中去,那就可以寫到作者的機構信息中去,放在機構信息的最前面,例如:
CHENXing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omputer Science andEngineering,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Box 352350, Seattle, Washington 98195,USA
SCI論文的作者地址,應該是作者所屬研究機構或工作單位的固定地址,而非家庭地址。作者的地址應該自左向右,從小地名寫到大地名,就像寫在英文信封上的一樣。
如果作者暫時沒有固定居所,例如正好國外當訪問學者或未就業等等情況時,那麼可以把作者相對永久的聯繫地址寫在論文的作者機構信息中。對於多個作者或單個作者所屬多個單位這些情況,應按照論文提交的期刊編輯給出的說明來撰寫所有作者的所有地址。
在中文作者發表SCI論文時,作者信息中研究機構或工作單位的地址不能過於詳細,太小過於精確的內部單位就不要寫在作者所屬機構的信息中了,特別是那些外國人不太理解的小部門名稱,例如「……技術創新小組」(Technical Innovation Group of...),「……研究室」(Research Office of…),「……工作隊」(Task-force Team of...)。如果確實有必要在論文中保留這些詳細信息,那麼可以放在腳註中寫明。
以上就是我所知道的那些SCI論文中有關作者信息一些淺薄的知識,如何以普希金的口吻描述這種由於審稿意見而積累的體會,他可能這麼說:「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將會過去;而那過去了的啪啪打臉的審核意見,就會成為親切的懷戀以及寶貴的經驗。」是的,只有那無盡的審稿意見在SCI撰寫修改的長路伴著我,願嚴厲的審稿人和意料之外的與我們同在。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作者簡介:晨星,男,湖北武漢人,副高職稱,博士,高級程式設計師,IAMG(國際數學地質協會)會員。目前研究方向為地理信息數據挖掘與知識發現、地學信息三維可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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