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0月14日起
《東莞市學生校外託管機構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為切實加強對松山湖學生校外託管機構的監管
杜絕違規運營行為
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持續推進無證學生校外託管機構
清理工作的同時
松山湖也積極推動已登記
但未能通過後置審批工作的
學生校外託管機構的註銷工作
截至2019年7月,松山湖已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的三家學生校外託管機構——東莞市松山湖綠色學堂學生接送站、東莞市松山湖誠樂學生接送站、東莞市松山湖煦光學生接送站已全部完成註銷。
至此,園區不存在
登記在案且符合審核要求的
學生校外託管機構
松山湖宣傳與社會工作局社會事務科
在這裡建議各位家長
切勿選擇園區無牌無證、未通過審核的
學生校外託管機構
校外託管市場魚龍混雜
大部分託管機構手續不全
各位家長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鑑別
儘量選擇證件齊全的機構
在暑假期間特別是在上學期間
認清是否是正規的託管機構
▼如何選擇正規校外託管機構?▼
對於校外託管機構正規不正規、合格不合格,一部分家長存在著僥倖心理,或者認為無所謂。然而,很多家長並不了解校外託管機構怎麼才算是合格?什麼樣的情況會被要求整改或取締?到底應該如何選擇正規機構?
《東莞市學生校外託管機構管理辦法》規定,學生校外託管機構應當具有與其服務相適應的相對獨立的場地和設施,並保證房屋、消防和監護安全。
針對學生校外託管機構管理者與工作人員,除了要求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沒有精神性疾病等可能影響中小學生健康與安全的疾病外,還要求體檢上崗,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在飲食方面要求實行分餐制,公示每周食譜,並建立食品留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學生校外託管機構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報送上一年度的年檢報告,年度檢查結束後,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將年檢情況向社會進行公告。
東莞鼓勵社會力量設立上規模的學生校外託管機構,但學校在職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不得設立,也不得在學生校外託管機構兼職,且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校外託管機構提供生源和經營便利。
▼「四證齊全」是關鍵!▼
家長在選擇校外託管機構時,要特別留意是否「四證齊全」,分別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備案)、消防行政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以及房屋安全鑑定報告。
簡而言之,如果孩子送入了不合格的校外管託機構可能會面臨著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房屋安全等方面的隱患。
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對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或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學生校外託管機構,報市社會組織管理局予以撤銷登記和公告,依法責令停辦。
▼合法託管機構名單持續更新ing▼
2017年7月開始,東莞市民政局定期督促各園區、鎮街對轄區託管機構實施執法檢查,並通過東莞市民政局官網和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官網向社會通報手續齊全的合法經營託管機構名單,每年寒假、暑假結束前對網上通報的合法託管機構名單進行更新,其他時間需要更新的,可由託管機構法人主動向該局申請。
如果市民在當前名單上沒有找到,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查詢最新名單:東莞市民政局官網、政務微博(新浪)、微信公眾號及東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官網。
目前,園區暫無具備資質的學生校外託管機構
有需要的家長可到周邊鎮街了解
最新的東莞市證件齊全的學生校外託管機構名單點擊「閱讀原文」即可查看讓我們聯起手來共同築起
學生校外託管的安全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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