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大生意第2283期,歡迎關注領先的體育產業信息平臺
文|夏清 陳勇
本文系作者授權體育大生意原創首發
2020年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席捲全球,各大體育賽事和文化演藝項目都按下了暫停鍵,但是從陸續恢復的各項大型賽事活動的實際舉辦情況來看,賽事活動的吸引力有增無減,而且資深體育粉絲們在品了一段時間賽事活動的線上直播「簡餐」後,越發意識到賽事活動現場的互動性和儀式感的不可或缺。
所謂「現場」,「現」指對的是時間的易逝性,「場」指對的是人群的聚集性,也正是因為這兩個特性,形成了現場的魅力。當前越來越多的賽事活動現場已經不是簡單地局限於賽事本身,隨著賽事商業邏輯的成熟和體系化,中場秀、贊助商路演、現場各類落地互動推廣等附加輻射活動,業已成為成熟賽事活動的標配。而賽事自身品牌延展的內需動力和上述附加活動內容體量和質量的提升,都進一步放大了圍繞著賽事活動而展開的各類型搭建的需求總量。
毫無疑問對於每個賽事主辦方而言,都會將賽事核心內容作為首要工作來抓,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賽事活動主辦方這樣的輕資產、小團隊項目公司,客觀上分不出足夠的人力和精力,去細緻處理諸如中場秀、贊助商路演、現場各類落地互動推廣活動所帶來的搭建供應商的安全管理工作,而更多是將相關的安全管理工作,交給搭建供應商自己來把關。
圍繞賽事活動展開的搭建有很多,包括賽事設備器材、臨時觀眾席位、贊助商路演、廣告露出等。從筆者的實際觀察來看,賽事相關的各級贊助商路演內容的搭建施工,其安全風險在上述所有圍繞賽事所輻射出來的附加活動的搭建中隱患最大。這是因為,一方面就目前國內賽事活動贊助體系的成熟度來說,賽事項目的贊助行為更趨向於偶發行為,而且贊助品牌質量參差不齊,直接導致贊助商路演展臺的設計和設備設施的搭建,很多都是非標、臨時操作;另一方面,由於是臨時性搭建,相較於對質量和品質的追求,各級賽事活動贊助商路演展臺更趨向於「看菜吃飯」,也就是賽事活動主辦方根據賽事贊助招商的整體情況,最終分配給贊助商路演展區面積,那贊助商會儘可能用足分配到的面積,生怕不用足面積,就會吃虧,這也使得近些年賽事活動贊助展臺的體量,呈幾何級增長。「臨時性」迭加「大體量」,催生賽事活動贊助商展臺和路演區搭建供應商存在嚴重的分包再分包的情況,直接導致安全風險隱患加大。
根據國務院505號文《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者對其承辦活動的安全負責,承辦者的主要負責人為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責任人。承辦者具體負責安全事項中就明確包括了保障臨時搭建的設施、建築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因此賽事活動的整體安全管理,包括圍繞著賽事活動開展的任何搭建,及各類贊助商帶來的非標、臨時搭建,其安全責任,最終都是歸納到賽事活動主辦方的責任範圍內,簡而言之:「誰主辦、誰負責」。至此我們可以非常肯定的說:對於賽事活動主辦方來講,各項法律、法規是「要我安全」;但當賽事活動主辦方面對方方面面的搭建供應商時,心中想的一定是「我要安全」。
何謂安全?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系統工程中的安全概念認為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安全,任何事物中都包含有不安全因素,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安全一定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危險性是對安全性的隸屬度,當危險性低於某種程度時,人們就認為是安全的。我們常說安全管理需要秉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科學理念,這三句話從本質上來說,還是希望通過人的主觀能動性,儘可能降低危險和不安全事件的發生概率,從而達到安全管理的目的。
因此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的安全管理,也應該在「預防」和「綜合治理」這兩個可控方向上積極作為,直擊搭建過程中「人、機(械)、管(理)」三個重要點,儘可能消除搭建環節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的缺失」。
行文至此,讀者一定會問:那究竟如何開展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的安全管理?筆者認為應該主要圍繞:一、管什麼;二、何時管;三、怎麼管,這三個問題來展開。而且筆者認為,第一個問題——管什麼是三個問題的核心和重中之重。
一、管什麼
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管理顧問查爾斯·吉德林曾提出:把難題清清楚楚地寫出來,難題便已經解決了一半。吉德林法則告訴我們只有先認清問題,才能更好地解決問題。這也是為什麼筆者始終認為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安全管理中,「管什麼」這個問題是重中之重的原因所在,當我們清清楚楚地寫下來,圍繞賽事活動帶來的各類搭建過程中,究竟存在哪些危險和不安全的因素和行為時,那麼我們對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已然完成了一半。
安全問題既有偶然性,又有必然性,我們在建立「管什麼」清單時,首先就要去羅列必然會引發安全問題的隱患清單;其次要進一步根據特定賽事的特點及以往辦賽經驗的積累,羅列出偶然會引發,但是一旦發生就是重大事故的隱患清單。
筆者簡單羅列了一些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在施工過程中,常見的安全隱患清單,供讀者參考和思考。
(一)必然性
1.不按審批流程,直接動火。
2.不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包括登高安全帶(繩)、安全帽、電工鞋等。
3.在吊裝區域下方隨意穿行或施工。
4.用電過載。
5.危險品、易燃易爆物料隨意堆放。包括油漆桶、焊接設備、氣釘槍等。
6.非持證上崗作業。包括強電、登高、叉車操作等。
7.違規亂拉亂接電線,施工現場使用大功率電熱設備。
8.滅火裝備配備不齊,現場施工人員無消防知識和經驗。
9.安全逃生通道堵塞或預留不到位。
(二)偶然性
1.因天氣原因造成路面溼滑或設備短路。
2.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繼續強行施工。
3.航空接頭老舊、鬆脫。
4.電動葫蘆鏈條包太小,導致鏈條溢出鏈條包。
5.大客流量經過的通道上設置電線,且無保護裝置。
6.施工期間,非工作人員,在無防護情況下隨意穿行施工區域。
吉德林法則告訴我們,只有先認清問題,才能更好地解決問題,但同時我們也應清楚地看到,人在變、設備在變、賽事在變,唯一不變的那就是整個賽事活動的安全環境「一直在變」,要一次性找對賽事活動搭建過程中的全部安全隱患並固化是不科學的,因此筆者認為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安全管理還應該嚴格遵循戴明環管理「PDCA」動態理念,即Plan(計劃)、Do(執行)、Check(檢查) 和 Act(處理)。集合特定賽事的自身特點,在已建立安全隱患清單、保持安全生產標準化系統基礎上,通過計劃、執行和檢查,不斷發現賽事活動安全環境變化過程中產生的新問題、新隱患,積極處理,同步升級隱患排查清單,實現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將持續改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動態更新「管什麼」清單作為辦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務來抓。
二、何時管
布利斯定理告訴我們,用較多的時間為一次工作事前計劃,做這項工作所用的總時間就會減少。正所謂「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首先一項賽事的活動日時間和預留的搭建時間一般是事前就明確的,這也給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安全管理的前期準備工作提供了有利條件。有了明確的搭建時間點和前文提到的「管什麼」清單後,賽事主辦方應該有計劃地儘可能提前地向搭建供應商進行安全宣貫和管理要求交底。
從筆者的實際工作經驗來看,搭建供應商不怕「被管」,怕的是「被差異化管理」和「管理要求標準不一致」。換句話說,搭建供應商都怕被不公平對待,以及事前安全管理要求含糊不清,甚至是沒要求,但是所有展位和設備設施搭建完畢了,比賽臨近開始了,各項安全檢查和安全要求突然在現場被「一一明確」,更有甚者安全要求臨時由人為(人制)因素而升級,施工安全整改單在賽前最後一刻開始滿天飛,要求搭建供應商必須立即整改。這樣的狀況,最終只是將低能管理的本質,轉變為搭建供應商「沒時間改」、「沒能力改」和「主觀不想改」的表象而已。
那麼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的安全管理,應該在什麼時間點進行呢?筆者認為,必須標準統一地貫穿整個合作過程,這裡指的整個過程,不單是落地搭建的那幾天時間,而是將相對固化的安全管理標準文件和要求,貫穿於從招商、招標初期,服務協議籤署階段,搭建準備進場階段,施工材料審核階段,正式搭建和現場檢查階段,賽事活動日呈現階段,到最後撤場階段的全過程。
只有以這樣的貫穿方式,反覆通過合同、規章等文字載體,輔以會議、現場勘查等當面交底和宣貫為抓手,結合現場安全檢查和整改的完整閉環方式,用足時間餘量,積極傳遞一視同仁的公開和公平信號,以及安全管理標準化理念給到搭建供應商,才有機會將賽事活動的所有搭建供應商的安全意識,儘可能提高到統一水平,最終實現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安全管控方面的有效管理。
三、怎麼管
如前文所述,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的安全管理應該貫穿整個過程,那麼「怎麼管」這個問題,必須以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標準為抓手來實現。這套安全管理標準,應該清晰交代「管什麼」,明確安全紅線,並且標準化地指導「何時管」,每份安全管理要求材料何時給到搭建供應商,搭建供應商需要在何時反饋何種文件材料,每張檢查表在哪個場合用,檢查哪些內容,每張整改單開出後如何跟進處理,會產生哪些不良後果……
因此,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的安全管理標準至少應該包括: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會議;材料審核;現場安全檢查表;隱患整改和應急預案等部分組成。
(一)安全管理要求
提到安全管理要求,大家可能會先入為主的認為,這一定是賽事主辦方內部的安全管理者或者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的要求,但筆者認為安全管理者或者安全管理部門作為專業人士,應該更多的起到起草、整理和把關安全管理要求的作用,一份真正有實際管理意義的安全管理要求,一定需要將賽事主辦方內部的業務管理者和管理部門納入進來,讓其成為安全管理要求的編撰參與者。這一方面充分體現「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另一方也能通過業務管理者和管理部門,將安全的管理理念和要求從賽事主辦方內部傳遞滲透到賽事相關的授權方、贊助商、搭建供應商等範疇,形成一個更大範圍、開放性的安全知識學習氛圍,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從具體業務端到安全管理端,共同分析、倡導安全管理要求和理念的升華過程,從而使最終成型的安全管理要求更具可接受度和可操作性。因此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的安全管理要求的編撰工作,必須經歷以下環節:
1.起草環節
根據賽事活動主辦方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生產管理者或者部門負責起草搭建供應商安全管理要求。
2.公開徵求意見和會籤
充分運用務虛會議、專題會議、文件會籤流轉等形式,將業務管理者和管理部門動員起來,有條件的還可以充分聽取重大合作夥伴甚至賽事授權方、贊助商的意見和建議,並在搭建供應商安全管理要求標準文件中做出相應的升級和調整。
3.審核和籤發
安全管理要求標準文件成型後,必須經歷公司高層的審核和籤發,成為賽事主辦方的公司意志,而非安全管理者或者部門的意志,從而讓全公司內部形成對安全管理的統一認識。
4.發布和培訓
搭建供應商安全管理要求標準文件在審核和籤發後,必須鄭重其事地進行發布和培訓,因為一方面安全管理要求標準文件是專業的技術指導性文件,比較枯燥,而且很多地方是有「紅線」範圍劃定的,另一方也確實需要全員參與進來,才有機會在未來實際運用的時候,做到事前明確要求,各方步調一致。
5.反饋和持續改進
正如前文提到的,整個賽事活動的安全環境「一直在變」,因此搭建供應商安全管理要求標準文件,需要隨著實際辦賽環境的變化、業務的發展和搭建供應商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的反饋,堅持做持續性的更新改進。
(二)安全管理會議
有了安全管理要求,並形成相應的標準化文件材料後,應該通過業務條線,提前給到相關合作夥伴。標準化文件材料,或者將其中的一些重要核心內容作為協議附件進入合同,同時筆者認為安全交底會議還是一個非常重要和必不可少的環節,而且會議應該儘可能囊括賽事相關的所有業務條線、贊助品牌方和具體的搭建公司,雖然最終落地的各項具體安全要求是給到搭建公司的,但是其他相關方也應該充分知曉安全管理要求和觸碰紅線後所造成的後果,從而形成互相提醒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應該提前召集搭建供應商和場地方,在賽事活動最終落地的場地召開現場專題會議,讓場地方也充分發聲,集思廣益地、事前地、公平地明確賽事活動搭建過程中,場館的安全「紅線」,避免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直到正式進場後,才接觸到場地的安全要求,應急處理相關安全規定。
(三)材料審核
搭建材料審核一方面起到安全把關的關鍵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倒逼搭建供應商提早去做搭建的規劃和準備,但是賽事活動主辦方應該避免簡單粗暴地索要材料,完全可以給到搭建供應商所需材料的詳細模板和相關指導,畢竟交作業的真正目的是為了讓搭建供應商主動去做規劃和準備,而不是為了「難為」搭建供應商。
下面是筆者簡單羅列了一些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需要提前提交審核的材料文件清單,供讀者參考和思考。
1.業務資質證明材料
包括營業執照、與搭建業務相對應的施工資質證明、特種作業證書等。
2.安全資質證明材料
包括安全資質證書,如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管理體系中人員構架及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等。
3.安全施工協議、施工安全承諾書、消防安全責任書、消防安全措施
這些籤字蓋章文件,雖然不能減輕賽事主辦方的主體安全責任,但是可以儘可能釐清主辦方和搭建供應商的安全責任邊際,並將搭建供應商的安全責任與主辦方捆綁,同步其安全生產意識。
4.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操作證
登高、吊裝、叉車、電焊、電工等工種都是賽事活動搭建過程中經常涉及到的工種,而這些工種都需要有專業的操作證來保證其人員素質和安全素養。
5.搭建材料防火證明材料
6.設備清單
包含特種設備合格證和年檢證。
7.現場施工方案
包含搭建平面圖、剖面圖、效果圖,以及搭建工作計劃表。
8.搭建人員信息、保險記錄和內部安全培訓記錄表
(四)現場安全檢查表
一般來說,賽事活動主辦方公司都是輕資產公司,整體人員配置相對精簡,安全管理條線的工作人員更是少之又少,為了使安全檢查工作更加規範,將個人的行為對檢查結果的影響減少到最小,筆者強烈建議使用標準化的安全檢查表。安全檢查表可以由工作小組討論制定,包括檢查項目、檢查內容、檢查標準、檢查結果及評價、檢查發現的問題等條目。應該說編制檢查表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系統安全分析的過程,可使安全管理人員對系統的認識更加深刻,更便於在未來發現危險因素,而且一份事無巨細且檢查要求清晰的標準化安全檢查表,完全可以由具備一定安全和工程經驗的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記錄操作,這也為現場安全檢查工作的開展,創造了靈活操作,但不降低檢查質量的可行方向。
而且安全檢查表需要從搭建進場前一天就開始使用,以統一模板和統一檢查內容的方式,保持至少每日一次逐項巡檢,並持續到撤場結束。每天連續不間斷的檢查,首先可以得到縱向及橫向搭建進度、安全環境變化過程的直觀反饋,同時對搭建供應商也形成一種無形的壓力,督促其重視搭建施工的過程和品質的控制;其次,每天連續不間斷的檢查,可以在第一時間發現相關安全隱患,搭建供應商也可以用最小成本和時間代價去立即跟進整改。畢竟很多大體量搭建工作如同造房子一樣,比如在搭建工程將近尾聲的時候,突然向搭建供應商提出基礎層保護板需要用B2級難燃性材料,而當前使用的保護板不符合防火要求,說句大實話,在這個時間點提這樣的安全要求,確實有點強人所難,但是我們如果是在搭建第一天,甚至是保護板落地的第一時間就通過標準化的安全檢查表,現場發現了這個問題,那毫無疑問在這個時間點提出上述同樣的整改要求,現場搭建供應商的整改工作一定是相對比較容易跟進的。
需要特別補充一句的是,對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的安全每日檢查,現場檢查人員和被通報人員,絕不應該僅限於安全管理條線及搭建供應商條線,筆者認為應該充分利用視頻會議、網絡直播、微信群等線上工具,實現在賽事主辦方內部各個業務等條線的貫通,做到搭建現場問題透明公開,跟進措施及時有效。
(五)隱患整改和應急預案
在對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的每日安全檢查過程中,如果發現安全隱患,首先需要立刻發出整改通知單,通知單至少應該包含,目前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描述、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期望整改結果、整改限期、責任單位、責任人、第二次專項複查的時間點等元素。如果整改要求確實難以實現,或者由於活動開始時間的不可更改,造成客觀上沒有足夠時間去整改,就應該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首先從危險施工區域中將作業人員撤出來,疏散可能危及到的人員、設置警戒標識、通過停止供電等強制手段,來停止現場作業施工,並根據應急預案的安排,通知相關條線和上級部門,跟進處理後續收尾事宜。
賽事活動搭建供應商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整個賽事活動安全管理體系中很小的一個組成部分,但又是整個辦賽過程中,我們很容易忽略的高風險隱患點。要管理好這個風險隱患點,積極建立適合主辦方自身能力匹配,又適用於具體賽事活動的安全管理標準化是必須的,但是筆者更想說的是,紙上談兵易、真抓實幹難,具體業務操作過程中,只有依靠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在「手勤、腿勤、嘴勤」上下苦功,努力扛起安全管理標準化這杆「槍」,才能最終打贏賽事活動安全管理這場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