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承恩復活」?「曹雪芹轉世」?

2021-02-13 新華網

近年來,社會各界的版權意識普遍提高,公眾對付費閱讀、付費聽歌等形式本身並不反對,但是將全民族甚至全世界的文化瑰寶私有化並以此牟利,或者打著保護版權的旗號「強買強賣」,並不符合公眾的期待。

日前,某網文平臺在《西遊記》首頁標註「本作品由作家(明)吳承恩授權製作發行」「版權所有·侵權必究」「籤約」「VIP」等字樣,另有讀者在閱讀《紅樓夢》時收到「曹雪芹邀請購買付費章節」等邀約,此事一經曝光引發廣泛關注。

公眾在調侃「吳承恩復活」「曹雪芹轉世」「《紅樓夢》變《聊齋》」的同時,主要關注兩個問題:《西遊記》《紅樓夢》等早已進入公有領域的經典名著能否通過標註「版權所有」據為己有繼而收費盈利?作為讀者能否免費或者微支付閱讀到權威版本的經典名著或法律、法規等公共信息?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智慧財產權法、網際網路法專家、北京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常務副院長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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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之所以引發公眾的廣泛關注,深層次的原因還是讀者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犯。」張平認為,無論是標註「版權所有」還是付費閱讀都直接關係到讀者對已經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的合理使用和閱讀權利。

張平介紹,從著作權法的立法初衷來說,既要考慮創作者的私權,又要考慮知識的傳播,智慧財產權法賦予權利人的壟斷權是相對的,即為了保護社會公眾獲得知識和信息的權利,著作權人不能過度壟斷自己的權利,所以著作權法設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保護期限等限制,也就是說「權利人在一定的時間和地域範圍內享有作品的獨佔權,超過著作權保護期限就會進入公有領域」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公民作品的發表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等,其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而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時事新聞;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則不在保護範圍內。

根據「合理使用」的相關規定,個人出於學習、研究、評論等目的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即可使用其作品,更不用說已經過了保護期或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然而現實卻並非如此。隨著聚合類網站和平臺的興起,《西遊記》《紅樓夢》等經典名著、中華五千年經史子集書目、《千字文》《百家姓》等啟蒙讀物,還有大量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法律法規、官方文件等,通過網絡聚合被納入私有領域,版本五花八門,收費項目讓人眼花繚亂,通過聚合向社會公眾進行二次銷售,這也被稱為「公共領地的悲劇」。

那麼,網文平臺通過標註「版權所有·侵權必究」將名著私有化並以此收費盈利是否合理呢?張平認為,相關網站平臺只是簡單地對已經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進行網絡聚合,並未翻譯、注釋、改編、整理,沒有形成新的演繹作品,不存在新的版權,所以標註「版權所有·侵權必究」是不合理的。但是因為名著版本有差異,可能存在屬於出版者的版式設計權,其他出版者或網站不能隨意使用其版式,如果只是把內容拿去重新編排則不存在侵權。網站平臺標註「版權所有」即便特指版式設計權也只能對抗其他網站或出版者,並不能對抗讀者。至於收費問題,因為編輯、勘誤、數位化,包括網站運營等存在一定的成本,可以收取部分加工費用,但不應包括原作者創作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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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數位化時代的到來,熱衷於數位化閱讀和線上聽歌的人越來越多,公眾期待在新的時代能夠更高效便捷、更放心舒心地獲取數位化資源。近年來,社會各界的版權意識普遍提高,公眾對付費閱讀、付費聽歌等形式本身並不反對,但是將全民族甚至全世界的文化瑰寶私有化並以此牟利,或者打著保護版權的旗號「強買強賣」,並不符合公眾的期待。

想讀電子版名著必須購買付費章節,想聽一首歌卻被強制購買整張專輯或充值VIP,想查閱論文不得不按頁付費——很多人都親身體驗過這種無奈。更讓人苦不堪言的是,各種作品的版本五花八門,往往是花了錢卻買不到滿意版本的作品。

「網絡化、數位化過程中出現的一些亂象不容忽視。」張平認為,無論是對人類首張黑洞照片以及國旗、國徽等圖片標註「版權所有」的「版權黑洞」事件,還是網文平臺對文學名著標註「版權所有」並要求付費的情況,甚至一些論文期刊網站把本來可以自由閱讀的學術論文明碼標價的現象,嚴重侵蝕了著作權「合理使用」的邊界,不利於保護公眾閱讀和學習的權利,也不利於知識的傳播和文化的傳承,此外,一些資源的過度商業化也存在潛在的壟斷風險。

保護和傳承經典最基本的是要保證有效傳播,社會各界本應盡最大努力讓更多的人閱讀和學習,而不是將其佔為己有。名著付費閱讀從法律上講有其合理性,但公眾對此卻表現出了極大的反感。公眾的呼聲需要引起重視,張平認為,商業網站平臺依託自己的原創作品盈利無可非議,但對於已經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尤其是國內外傳統經典,不妨聽聽公眾的聲音,將數位化閱讀的權利讓渡給讀者,提供免費閱讀。從長遠來看,經典名著的免費閱讀既能彰顯商業網站的社會擔當,亦能吸引更多的讀者,這本質上是一件多贏的事。

對於公眾苦其久矣的「查找難、版本亂」問題,除了呼籲商業網站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張平還建議,諸如四大名著、四書五經、四庫全書等進入公有領域的傳統經典和法律、法規、國旗、國徽等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公共信息應由權威部門、機構集中力量推出標準數位化版本,通過免費或微支付的形式向公眾提供,並通過廣泛宣傳讓公眾了解正規渠道。

其實,早在1998年,我國就制定了「863計劃」,實施國家數字圖書館工程,在國家圖書館開展試點。國家圖書館對全部圖書進行了掃描,但是因為著作權相關問題,國家數字圖書館始終未能完全開放。在國家數字圖書館工程的推進中,超星、書生、大唐等一批民間數字圖書館也陸續興起,但因為同樣的問題又迅速落幕。張平認為,著作權保護固然重要,但是不能因此走向另一個極端。尤其是當這件事關係到知識的傳播、文化的傳承,又關係到公眾的合理使用和閱讀權。這就需要政府部門、相關機構、出版者、作者等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既要保護相關權利人,又要順應數位化時代的大勢,尋找最佳方案,通過各方協作由權威部門、機構推出標準但不唯一的數位化版本,逐步向公眾開放。

來源:光明日報 (ID:gmrb1949)

監製:劉洪 黃林昊
編輯:谷朋

校對:董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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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承恩是不是寫錯了?小學生發現《西遊記》裡的這個漏洞…
    《西遊記》作者吳承恩是淮安人,這些食物大多是江淮美食。」@鄔童家的班小松:小孩子的思維真的很發散,給大人驚喜啦也有網友稱,吳承恩老先生可能偏愛江淮美食,即便是離開了家鄉,也希望能夠把美食帶向遠方。@汙敵需要無敵去汙粉:吳承恩:我尋思從小到大不都是吃這些嗎?吃別的我也不會啊@支紅寶支口呤:吳承恩:不似曹雪芹那富二代,家庭條件有限只能吃這些了。
  • 《西遊記》作者不是吳承恩?
    那麼在《千頃堂書目》的卷八「輿地類」,就是地理類裡,就著入了「吳承恩  西遊記」,那麼你就可以反證,吳承恩的西遊記是一部地理類的著作,肯定不是一部小說。咱們再來看,《淮安府志》在寫到吳承恩傳記的時候,吳承恩「所著雜記幾種,名震一時」,這個「雜記」也許就包括《西遊記》。如果真的包括《西遊記》的話,如果黃虞稷的著入是準確的話,吳承恩的這部《西遊記》應該是一部遊記類著作,甚至是一篇遊記類的文章。
  • 吳承恩生活的九九八十一難
    但是,《西遊記》的作者吳承恩,卻少有人提及,今天就說說吳承恩跌宕的一生。吳承恩字汝忠,號射陽山人,明嘉靖年間,江蘇淮安人,生卒不詳。(據考證據考證生卒大概在1500-1583年間)。吳承恩出生於書香門第之家,家裡出過兩任學官,職位相當於現在的教育局長。 雖然也是朝廷官員,但是官職低微,收入微薄,只能養家餬口。到了吳承恩父親吳銳四歲的時候,父親就去死了。
  • 長興縣丞吳承恩的那些事兒
    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因李春芳的安排,吳承恩提著行李來到長興縣任縣丞一職,他雖然已經六十多歲高齡,但卻是他第一次走向仕途。當時與吳承恩搭檔的縣令是明朝文學家歸有光,兩位文人一起治理縣城,也是一件趣事。
  • 《西遊記》作者真的是吳承恩嗎?
    除了這個證據,學者們還有一個證據:李春芳跟吳承恩認識,吳承恩還給李春芳寫過這麼一句話:「承恩蒙公殊遇二十年」。所以,如果吳承恩是《西遊記》作者,那吳承恩很有可能是在感謝李春芳給他校對書稿,但問題是,吳承恩是《西遊記》作者嗎?▍二、吳承恩是《西遊記》作者嗎?
  • 吳承恩的紅顏知己白雪豔的飾演者石小群
    今天上午六小齡童在微博上發布了一組與《吳承恩與西遊記》中飾演吳承恩的紅顏知己白雪豔的石小群的劇照與合影。 2007年6月,六小齡童與石小群在《吳承恩與西遊記》中合作,飾演與吳承恩有著情感糾葛的五個女性中的一個——為報父仇、成為惡霸羅萬金小妾的俠女白雪豔,她佩服吳承恩的才華,暗暗地喜歡吳承恩,為救吳承恩而死,而吳承恩卻沒有感受到她的愛慕之情
  • 《西遊記》作者吳承恩:敢問路在何方
    吳承恩曾任湖州府長興縣丞,負責田賦糧馬等事務,當過稅官收過稅,在他傳奇人生中留下了有關稅收的記錄。時任知縣的是歸有光,兩位文家大家同治一縣,這在歷史上也是很少見的。吳承恩以愛護百姓為念,體恤民情,為人正直,施惠百姓,調查稅糧難徵的原因,立志改革時弊,刷新縣政,不以逢迎長官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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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石窗 :《西遊記》作者是吳承恩嗎?當代普遍認定小說《西遊記》為明人吳承恩(1501-1582)所著。吳承恩,字汝忠,號射陽山人,淮安府山陽縣(今江蘇省淮安市)人。此說溯其源頭,大抵都是來源於清初學者吳玉搢(1698-1773),他在乾隆十年(1745)於《山陽志遺》卷四載:「嘉靖中,吳貢生承恩字汝忠,號射陽山人,吾淮才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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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什麼說《西遊記》的作者未必是吳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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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龍珠:拉蒂茲已經轉世了嗎?地獄中看到弗利薩,卻看不到拉蒂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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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雪芹為著家裡的事不好,越發弄得話都沒有了,「雖不敢說歷盡甘苦,然世道人情,略略的領悟了好些」 。        雍正末期,曹雪芹一年長似一年,開始挑起家庭重擔,漸漸地能夠幫著曹頫料理些家務了。乾隆初年,曹雪芹曾任內務府筆貼式差事,後來進入西單石虎胡同的右翼宗學(舊稱「虎門」)擔任一個不起眼的小職位。曹雪芹在宗學裡具體的工作,有助教、教師、舍夫、夫役、當差等說法。 曹雪芹北京朋友圈不乏王孫公子,如敦誠、敦敏、福彭等人。在與他們的交往中,曹雪芹得以領略北京王府文化。乾隆九年(1744),曹雪芹三十歲。
  • 《紅樓夢》作者曹雪芹
    乾隆初年,曹雪芹曾任內務府筆貼式差事,後來進入西單石虎胡同的右翼宗學(舊稱「虎門」)擔任一個不起眼的小職位。曹雪芹在宗學裡具體的工作,有助教、教師、舍夫、夫役、當差等說法。曹雪芹北京朋友圈不乏王孫公子,如敦誠、敦敏、福彭等人。在與他們的交往中,曹雪芹得以領略北京王府文化。  乾隆九年(1744),曹雪芹三十歲。
  • 《西遊記》的作者,到底是不是吳承恩?還有人說是丘處機!
    如今,如果有人問《西遊記》的作者是誰,很多人都會回答是吳承恩。但是,很多學者都質疑過這個問題,認為不是吳承恩。
  • 西遊記原著的作者爭議:吳承恩、丘處機還是李春芳?
    現存的百回西遊記古代刊本皆未留下作者的真實姓名,要注意一點,吳承恩只是署名,只能算是編輯,關於它的作者———即最後原作者的爭議大致有三:吳承恩、丘處機或李春芳。第一、吳承恩吳承恩是西遊記作者呼聲最高的。
  • 吳承恩到底經歷了什麼,才能寫出如此驚豔世間的《西遊記》!
    然而《西遊記》的作者吳承恩,卻少人問津,門可羅雀。這一熱一冷的現實猶如一黑一白的棋子,是吳承恩和命運對弈的寫照。 吳承恩,字汝忠,號射陽山人,江蘇淮安人。他的生卒年齡不詳,據專家考證,具體年份應該是公元1506年-1583年。吳承恩的父親叫吳銳,豁達樂觀,喜好史傳,是個小本經營的商人。吳銳先娶了徐氏為妻,生有一女,名叫吳承嘉,中年時,又娶了張氏,生了吳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