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男子在烈士陵園穿納粹軍服拍照的消息引發關注。
新聞回顧:
2019年1月2日下午,杭州蕭山警方召開新聞通報會,對本案的細節進行披露。據警方通告,該男子上個月剛滿18歲,是一名「德國軍迷」,其在烈士陵園拍照只是圖「好玩」。
2018年12月31日上午,網友@上帝之鷹_5zn 在微博發帖稱,有人在杭州蕭山北幹山烈士陵園穿戴帶有納粹標誌的軍服自拍。
接到這條線索後,杭州蕭山警方迅速展開偵查,並於當天下午將涉事人員李某抓獲。
經查,李某在烈士陵園附近一家理髮店上班。2018年12月30日,杭州天降大雪。當晚10時許,李某與同事吳某等4人下班後一起前往蕭山北幹山烈士陵園打雪仗、拍攝雪景。當時,李某和吳某專門穿著由李某從老家訂製的仿二戰納粹德國制服。
事後,李某將穿著軍服的照片發布在其QQ空間,相關照片被迅速傳播,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蕭山區公安分局城廂派出所副所長譚華傑介紹,李某為「德國軍迷」,通過一些二手交易網站訂製、購買了許多各個時期的德國軍服。警方在其手機內也發現了大量穿著德國軍服的照片。
蕭山警方表示,雖然收藏、穿著德國軍服屬於個人愛好,並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但李某在烈士陵園穿著納粹德國軍服自拍,是在不恰當的地點做出不恰當的行為,其將這些照片發到網上,引起廣泛傳播,已涉嫌尋釁滋事罪。
目前,李某已被蕭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警方提醒,公民在公共場所和網絡空間的一切行為都不能逾越法律紅線。
201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施行,對歪曲歷史惡搞英雄的網絡公害亮起紅燈、劃出紅線。這部法律的通過,意味著英雄烈士的尊嚴和合法權益有了專門的法律保障。
自英烈保護法施行以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繼下發通知,要求依法懲處侵害英烈權益、褻瀆英烈形象等違法行為。江蘇、山東、湖南、四川、寧夏等多地檢察機關針對詆毀英雄現象,依法啟動了公益訴訟程序。
來源:杭州網(ID:hangzhouwangbbs),記者 李建剛 通訊員 葉文婷
編輯:陳爽
烈士之名,不可褻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