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8 20:2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湃客
團隊作家 看鑑
1. 公元621年,虎牢關之役,竇建德兵敗被俘
2. 公元999年,包拯出生
3. 公元1140年,南宋詞人辛棄疾出生
4. 公元1858年,中俄《璦琿條約》籤訂
5. 公元1902年,愛迪生發明電池
6. 公元1902年,中國胚胎學和發育生物學專家童第周出生
7. 公元1937年,張伯倫出任英國首相
8. 公元1942年,毛澤東發表《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
9. 公元1966年,中央「文革」小組成立,「四人幫」逐步奪權
10. 公元1998年,我國核物理研究開拓者趙忠堯教授逝世
文章轉載自:朝文社
作為野史裡斷案如神的「包青天」,正史上的包拯,也是無可爭議的北宋名臣。不過「攔轎喊冤」這事,參考包拯的能力與官職,卻是十分不搭。
為何不搭?首先可以看包拯的官職。
包拯的仕途,從他38歲那年(1037)開始,最早做天長知縣,後來做端州知府,相當於天長縣縣長和端州市市長,這兩個職位雖說也有審案權力,但主要工作還是治理地方。44歲進入京城,擔任監察御史,相當於今天的紀檢工作,斷案也不是本職。
後來幾經浮沉,在各地擔任過轉運使,也作為使者出使遼國,抓的也都是經濟外交工作。一生最高官職,做到了三司使,是為大宋最高財政長官。雖說位高權重,卻也和「斷案」沒多少交集。
而他仕途生涯裡與斷案「交集」最多的職位,則是他57歲時擔任的「權知開封府」。他在這個工作崗位上的事跡,被各色野史小說發揚光大,演變成各種「青天斷案」的傳奇。
舉起大鍘刀伸張正義的「開封府尹包拯」,從此成了正義化身。但事實上,包拯做的只是「代理」開封府知府,而且任期只有兩年,卻在野史裡火了千年。
而就是在這短短兩年任上,歷史上真實的包拯,並沒上演什麼青天傳奇,以沈括《夢溪筆談》記載,一次有個犯法的大戶,就鑽了包拯「剛正不阿」的空子,故意買通開封府的小吏唱雙簧,三兩句就叫包拯上了當,誤以為這大戶是遭小吏陷害蒙了冤,然後果斷「為民做主」,叫這個大戶輕鬆逃過法律制裁,鬧出傳遍汴京城的大笑話。
所以說,歷史上真實的包拯,雖說也有過「斷牛舌」之類的經典表現,但他的主要強項,還是在監察肅貪以及治理經濟民生方面。做個斷案的「神探」?顯然非其所長。
而且放在宋朝,就算包拯真有斷案如神的本事。想要尋求司法公正,也不需要做「攔轎喊冤」,去登聞鼓院「走法律程序」就行。
宋朝的「民告官」制度,其實已經十分成熟。平民百姓如果有冤情,就有一套靠譜的申訴渠道:可以先到京城的「登聞鼓院」告狀,倘若「登聞鼓院」不受理,那就再去「登聞檢院」告狀。
倘若兩家都沒受理,那就可以再去御史臺,把這兩家一起告。那相關衙門拖著不辦怎麼辦?以宋朝法律規定,一旦百姓上告,限期裡必須給說法,否則就要追加瀆職罪。
那麼這種看上去很美的訴訟制度,究竟有沒有用?最有發言權的,就是北宋奸臣蔡京。這位《水滸傳》裡的大惡人,歷史上也被老百姓告過,他在戶部尚書任上時,曾因強拆京郊農民的土地,被農民一怒告到了登聞鼓院。
結果不但被拆的土地得以發還,蔡京還被罰了錢。告蔡京,這套法律程序,都是相當的有用。
因此,在宋代打官司,「攔轎喊冤」的事情,基本是很少的,常見的則是擊鼓鳴冤。甚至宋朝各地的轉運使和提刑司,也有幫助百姓向京城遞交訴狀的任務。這類工作,自然也就勞煩不到歷史上的包拯大人了。
參考資料:《宋史》、《夢溪筆談》
原標題:《歷史上的今天丨包拯的官銜相當於現代的什麼職位?真能對包拯攔轎喊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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