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將至時,是選擇插管、上呼吸機等竭盡全力地去挽救生命,還是放棄一切生命維持措施,有尊嚴、無痛苦地死亡?29日記者獲悉,北京市已經成立生前預囑推廣協會,在北京市衛生局主管下開展業務。市衛生局表示,生前預囑概念在我國並無法律明確支持或禁止,目前尚處民間推廣階段。(7月30日《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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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為本 很有必要
無論「尊嚴死」還是「安樂死」,都是為了減輕患者痛苦和家屬負擔的一種死法。人固有一死,選擇「尊嚴死」和「安樂死」,何嘗不是一種死法?生前預囑已經在民間推廣,「尊嚴死」入法還遠嗎?
「尊嚴死」入法,世界上早有「他山之石」:美國35個州立法支持自然死亡,英國1967年就創立了世界上第一個臨終關懷機構。目前,世界上已有7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有臨終關懷機構。
從中國的現實來看,「尊嚴死」紮根於「肥沃的土壤」。一者,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北大醫院心內科教授霍勇表示,目前醫院內1/3的危重症病人,對其的搶救是無謂的。二者,2006年,一批由政府工作人員、醫學界和學術界人士組成的志願者致力於「尊嚴死」工作,建立了專門探討死亡問題的公益網站「選擇與尊嚴」,並推出了中國首個民間生前預囑文本。自2011年6月起,公民可以登錄「選擇與尊嚴」網站,自願填寫生前預囑,目前已有90多萬人次登錄瀏覽網站,並有九千多人完成了生前預囑。
很多人離世前都是很痛苦的,生前預囑體現了對人的尊嚴的尊重。人要活得有尊嚴、有價值,也要死得有尊嚴、有價值,這才是真正的人生、快樂的人生、完美的人生,這才是以人為本、具有人文情懷的做法。
當然,「尊嚴死」的實現是個「複雜的事」。比如,患者20歲寫下生前預囑,其80歲臨終前,醫學水平也許完全可以救治;比如,其生前預囑交給了其前妻或前夫,其臨終時誰來出示、家人不出示怎麼辦……這些問題都是發展中的問題,只要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問題是完全可以解決的。
中國是文明古國,人的生與死都得講文明。讓已經走到生命盡頭的人有尊嚴地死去,無疑是社會的一種進步和文明。
毛開雲
善待自己 節約資源
北京市成立生前預囑推廣協會,旨在讓更多人知道,在生命盡頭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統以保持尊嚴是一種權利。筆者認為,讓進入臨終狀態的患者選擇尊嚴死,體現了社會的進步與文明。
其一,選擇尊嚴死是對生命的尊重。因病或因傷導致身體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態」、「持續植物狀態」或「生命末期」,不管是用何種醫療措施,而所有的生命支持治療的作用只是在延長几天壽命而存活毫無質量時,人們通過「生前預囑」選擇停止救治,減輕肉體痛苦,讓自己有尊嚴地死去,即是一種權利,更是對生命的尊重。從本質上說,尊嚴死也是善待自己、善待生命。
其二,選擇尊嚴死是一種高尚的行為。大限將至時,選擇插管、上呼吸機等醫療手段,竭盡全力地去挽救生命,不僅給病人的肉體帶來巨大痛苦,也給病人的親人在精神上帶來了巨大痛苦。從這個意義上,選擇尊嚴死也是病人對親人表達的關愛。與此同時,人在「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態」、「持續植物狀態」或「生命末期」,選擇停止生命支持治療,也是對醫療資源的節約與珍惜。因此,我們有理由說,選擇尊嚴死的高尚行為,讓生命放射出了最後的也是最美的光芒。
其三,尊嚴死與安樂死相比,更能全面地體現選擇者的意願。安樂死是醫生協助下的自殺,目的是為了結束進入臨終狀態患者的痛苦。然而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因為法律的不健全及各方面原因,極有可能出現病人「被安樂死」,直接侵犯了臨終狀態患者生命與生存的權利。而尊嚴死通過「生前預囑」選擇停止救治,則充分體現了選擇者的意願。
應該看到,推廣尊嚴死,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只要在實踐中不斷地探索並通過相關法律條款,就能去完善和規範。
楊傑
反對
活著才有尊嚴可言
與安樂死相比,尊嚴死有進步。安樂死是在醫生協助下的「他殺」,而尊嚴死則是按照預囑的「自殺」,兩者相比,「自殺」當然要人道許多。
但是,「尊嚴死」畢竟是消極被動地等死,其建立在患者親人和醫療措施不作為的基礎上。當其時患者生命尚存,患者親人和醫療機構不行施救,任憑患者在無助中慢慢死去,這樣的終結可能更痛苦,對患者也是一種人道殘忍。
「尊嚴死」就怕被濫用,患者一旦「被尊嚴」,則更不人道。生前預囑推廣協會稱,籤訂「生前預囑」的患者,如因病或因傷導致身體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態」、「持續植物狀態」或「生命末期」,不管是用何種醫療措施,死亡來臨時間都不會超過6個月,這時就得允許患者親人和醫院不作為,任憑患者自然死去。這裡令人擔心的是,「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態」、「持續植物狀態」或「生命末期」,怎麼才能判斷得準確無誤?如果判斷不準,豈不是糟蹋了生命?比如,有的患者處於「持續植物狀態」好幾年甚至十幾年都被親情喚醒了過來,假如此前放棄施救,其還有死而復生的可能嗎?
還要看到,「尊嚴死」很容易被打上利益的痕跡。有的利益相關方若利用患者生前預囑,為抽逃責任放棄救治患者,別人奈何不得,只會加速患者死亡。比如,有人為節省財力、節省時間、減少自身麻煩,能救治而不去救治,患者過早地離開人世,這還談何尊嚴?
生命只有一次,人要講尊嚴,但活著是前提,沒有活著的尊嚴,將是空泛的、虛偽的。在有尊嚴地活著和有尊嚴地死去的天平上,前者顯然更重要,沒有前者,任何尊嚴死都會無從談起。
讓生命最大化,是現代高科技的重要課題,甚至可以說,現代高科技的意義就在於讓人更好地活看。因此,推崇好好活著遠比推崇自然死重要,而且只有這樣才可為現代高科技提供重要課題。當然,有的拯救到頭來還是做無望的抗爭,但是,寧可救過一百人,也不可錯過一人。寧可救過一人一百回,也不可錯過一回。因為錯過任何的一人、一次,後果都會無法挽回,都會讓生命黯然失色。
張永琪
反思
生命質量與長壽痛苦
以前,由於醫療技術相對落後,人生七十古來稀,大多數老人順其自然,安詳離世,蘇州人稱之為「老熟」。「老熟」讓我聯想到「死如秋葉之靜美」的祥和。那時,沒有聽說「尊嚴死」、「臨終關懷」,更沒有「安樂死」之說。
現在,醫療技術進步了,只要不是絕症,依靠各種手術、藥物延長了老人的生命,最後還有氣管插管、人工呼吸機、電擊、心肺復甦等生命支持系統的搶救,似乎死亡越來越困難,通往天堂的路越來越漫長。
巴金晚年患帕金森舞蹈病,從1999年因重病入院就再也沒有離開過病房,長達六年的時間裡,氣管被切開,只能靠呼吸機和食管餵食維持生命。每個愛巴金的人都希望他活著。他不得不在痛苦中配合治療。在難言的病痛中,巴金曾要求安樂死,直言長壽對他是一種懲罰。
在常人眼裡,長壽是幸福快樂的象徵,與痛苦懲罰遙不相及。巴老的痛苦似乎很難為眾人所理解。他所說的真話「長壽對他是一種懲罰」讓人們反思「生命神聖」和「生命質量」該如何統一。
儘管「好死不如賴活」是許多人的共識,儘管現代醫學那麼發達,試管嬰兒、器官移植、基因治療為人類的生存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但醫學再發達,疾病是不可能被消滅的,死亡也是無法抗拒的。生之來不能卻,其去不能止。疾病和死亡與生命和健康相生相伴、難分難解。
善待生命,健康地活著,安詳地離去,這符合生命的自然規律。願通往天堂的路,多一些坦然,多一些從容和尊嚴,少些痛苦。
已是黃昏
■三言兩語
●當一個人活著的時候不能自如地呼吸和吃飯,不能自如地表達自己的意願的時候,他(她)再活下去就是在折磨自己的精神,浪費家人的資金。如果是我,我肯定不讓自己在那種狀態下生不如死。人應該有決定自己生命存亡的權利。
——西流
●還在我上小學的時候,國內就有好多人呼籲安樂死,讓人有尊嚴地離去。如今,三十年過去了,「尊嚴死」終於要被提上可操作的層面,為之歡呼。操作方面當然可行,然後可以邊實行邊完善。
——熊天成
●確實有部分搶救無望的病人,強行延長生命不但徒增患者痛苦,還可能因經濟壓力拖垮患者家庭。但是這個「尊嚴死」如何不被惡意利用、給傳統道德觀帶來什麼衝擊還有待觀察。
——費正
●我看好死真比賴活著值得。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對死去的人念念不忘,也許思念一陣子,不會思念一輩子。人不要自戀,不要自欺欺人。
——隋青青
●雖然自己可以先決定是否尊嚴死,但是家屬在那個時候不一定會同意醫院或者醫生的做法,因為當看到自己的家人在被搶救的時候,往往會沒那麼理智,他們覺得有一絲希望都不願放棄,所以家屬的意願也是很重要的!
——齊福
●謊稱什麼那是在搶救生命、是對生命的尊重,實質掩蓋的是某些幕後利益及患者家人無意義無休止的默默付出。
——牛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