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後一個月,下個月開始房屋繼承有了新的規定,新增的幾種模式,新增了更多的繼承人,具體怎麼樣呢讓我們來看一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父母的房產如何通過繼承的方式轉讓給子女們有了明確的規定,也就是說2021年起,父母房產統統按照新規處理。
新規定一:立遺囑的方式從一種變成了三種以前立遺囑只是公證處公證,現在新增了兩種方式【錄像遺囑】和【列印遺囑】。省去了歲數大的老人還要跑到公證處公證,方便了老人不識字等,
新規定二:為了防止立遺囑時老人被迫,還增加了見證人規定有的人為了爭奪財產不擇手段,陰謀估計不講武德耗子尾汁,所以為防止這種事,確保遺囑出自本人內心想法,規定必須有兩名見證人在場才行。
新規定三:增加了寬恕制度
當繼承人做錯事後悔改了,並且得到被繼承人的原理和寬恕,法律就會恢復其繼承權,這就是繼承的寬恕制度,給繼承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新規定四:遺囑就近執行
也就是說不管立過多少份遺囑,只有時間離著最近最後的這一份有效。
新規定五:增加了有效繼承人的範圍
因為有些人沒有子女,沒有第一第二合法的有效繼承人,所以新規定外甥 外甥女 侄兒 侄女 都可以依法繼承房產了。
這一次的新政策無疑是為老百姓增加了便利條件,在這感謝一下各位領導對這一方面的重視。
最後小編還是祝大家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記得點讚收藏 總會遇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