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工作事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為了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優化社會救助機制,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最近,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列出30條硬核措施。
完善救助制度體系 擴大覆蓋人群
據江蘇省民政廳副廳長戚錫生介紹,目前,江蘇省共保障低保對象45.2萬戶78.5萬人,特困人員21.2萬人。低保平均標準達到每人每月771元,以設區市為單位全面實現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
《實施意見》圍繞增強兜底功能,在完善低保制度、特困供養制度、臨時救助制度、其他救助幫扶制度和拓展社會救助方式五個方面作出進一步明確。在完善特困供養方面,江蘇省將特困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落實分散供養人員委託照料服務,提高集中供養服務能力,到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將不低於70%。
《實施意見》還按戶保和按人保相結合,對城鄉低收入家庭中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以及患有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
健全救助工作網絡 主動發現困難群眾
《實施意見》明確,深化「大數據 網格化 鐵腳板」機制在社會救助領域的運用,強化多主體、多層面、多渠道,特別是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監測預警平臺,主動發現困難群眾。
同時,深化江蘇「溫情社會救助」改革,全面推行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證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一證一書」即可申請社會救助的做法,取消可以通過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的相關證明材料,讓困難群眾申辦社會救助「只需跑一次,無需開證明」。構建全省統一的社會救助經辦管理體系,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
結合事業單位改革,進一步整合現有工作力量,加強縣(市、區)社會救助綜合服務機構建設,實行社會救助事項統籌辦理;結合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完善綜合服務窗口,實行社會救助事項「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推廣全科社工服務;村(社區)設立社會救助協理員,困難群眾較多的村(社區)設立社會救助工作站(點),將工作觸角延伸到困難群眾身邊。
實施急難社會救助 可「小額先行救助」
針對居民還有急難社會救助,《實施意見》提出,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無力解決,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生活仍有困難的家庭或個人,通過臨時救助或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給予應急性、過渡性生活保障。暢通急難社會救助申請和急難情況及時報告、主動發現渠道,建立健全快速響應、個案會商等「救急難」工作機制。
根據不同困難情形,實施急難型臨時救助和支出型臨時救助。急難型臨時救助,可實行「小額先行救助」,事後補充說明情況。逐步取消急難臨時救助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探索由急難發生地鄉鎮(街道)或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實施臨時救助;支出型臨時救助,按照審核確認程序辦理,採取「跟進救助」「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等方式,增強救助時效性。對於重大生活困難,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確定臨時救助標準,提高救助水平。
【來源:江蘇省民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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