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建設工程
監 理 現 場 用 表
(第六版修訂版)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2020年 10月
江蘇省建設工程監理現場用表
(第六版修訂版)
一、使用須知
1、《江蘇省建設工程監理現場用表(第六版修訂版)》(以下簡稱《監理現場用表》)是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T 50319-2013)《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規範,為進一步加強涉及消防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管理,規範消防驗收工作,保證消防驗收質量,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現場用表(第六版)》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新增設A.0.20 消防工程管理資料;並在"三、各類用表使用說明"中,明確了涉及消防的分部分項工程均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監理實施細則、質量評估報告等;要求消防管理資料單獨歸檔等。
凡在江蘇省境內依法必須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均應使用本《監理現場用表》,並作為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其他建設工程,可依據建設單位委託監理的範圍和工作內容選用本《監理現場用表》。
2、《監理現場用表》用表分為A、B、C三類。A類表為工程監理單位用表,由工程監理單位或項目監理機構籤發;B類表為施工單位報審、報驗等用表,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填寫後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工程建設相關方;C類表為通用表,是工程建設相關方工作聯繫的通用表。
3、各類表的籤發、報送、回復應依照法律法規、合同文件、標準規範等規定的程序和時限進行。工程項目任一參建方不得拒絕收、籤其他參建方報、送的文件,有不同意見的可用相關用表、文件回複本單位的觀點。各方處理報、審的時限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未納入施工總承包管理的施工單位的報審事宜直接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專業分包單位的報審、報驗事宜通過施工總承包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報驗。
4、各類用表應按有關規定,不得使用易褪色的書寫材料填寫、列印。
5、各類用表中"□"表示可選擇項,不是"必須"項,以"√"表示被選中項。
6、填寫各類現場用表應使用規範語言,法定計量單位,公曆年、月、日。各類表中相關人員的籤字欄均須由本人籤署,不得代籤。由施工單位提供附件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相關人員應籤字或蓋章,並宜在附件上加蓋騎縫章。
7、各類表在實際使用中,應分類建立統一編碼體系,各類用表的編號應連續,不得重號、跳號。
編碼可分為:順序編碼、文字數字碼、日期碼等。一般可採用日期加文字加數字(自然序號)的編碼方法:日期採用用表形成的年、月、日;文字採用漢語拼音字頭,表示用表的類、項;數字碼可視工程規模形成用表總份數的多少,確定採用2位碼或3位碼(01、02或001、002…)。編碼要有利於資料的歸檔整理、查找和檢索及信息化管理。
8、《監理現場用表》各用表的編號中,凡"—"前有空白格,應填寫所報審(驗)選項的數碼代號,當報審(驗)的內容不在列出的選項中時,可在預留的"□"後自行填加,數碼代號順延。"—"號後的編碼可按本須知第7條提供的方法選用。
9、各類用表中施工項目經理部用章和項目經理執業印章的樣章應在項目監理機構和建設單位備案;項目監理機構用章和總監理工程師執業印章的樣章應在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備案。
10、對於各類表中所涉及的有關工程質量方面的附表,由於各行業、各部門的專業要求不同,各類工程的質量驗收應按相關專業驗收規範及相關用表的要求辦理。如果沒有相應的用表或有需要對用表內容進行補充的,工程開工前,項目監理機構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根據工程特點、質量要求、竣工及歸檔組卷要求進行協商,定製工程質量驗收相應用表。
11、建設單位編制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前,應開展竣工驗收消防查驗,查驗合格後方可編制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建設單位組織消防查驗可參照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組織各參建單位進行消防現場查驗前,監理單位要組織完成消防現場查驗的預驗收,提供消防質量評估報告。
消防現場查驗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完成工程消防設計和合同約定的消防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3)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合格,施工、設計、工程監理、技術服務等單位確認工程消防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4)消防設施性能、系統功能聯調聯試等內容檢測合格。
二、各類用表
1、A類表清單
A.0.1 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
A.0.2 監理日誌
A.0.3 監理規劃
A.0.4 監理實施細則
A.0.5 工程開工令
A.0.6 旁站記錄表(通用)
A.0.7 會議紀要
A.0.8 監理月報
A.0.9 工程款支付證書
A.0.10 監理通知單( 類)
A.0.11 工程暫停令
A.0.12 工程復工令
A.0.13 監理備忘錄
A.0.14 監理報告
A.0.15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A.0.16 監理工作總結
A.0.17 工程監理資料移交單
A.0.18 危大工程巡視檢查記錄表
A.0.19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
A.0.20 消防工程管理資料
2、B類表清單
B.0.1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報審表
B.0.2 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報審表
B.0.3 工程開工報審表
B.0.4 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
B.1.1 施工試驗室報審表
B.1.2 施工控制測量成果報驗表
B.1.3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使用報審表
B.1.4 工程質量報驗表
B.1.5 混凝土澆築報審表
B.1.6 分部(子分部)工程報驗表
B.1.7 部品部件進場報審表
B.1.8 部品部件安裝質量報驗表
B.2.1 工程計量報審表
B.2.2 費用索賠報審表
B.2.3 工程款支付報審表
B.3.1 施工進度計劃報審表
B.3.2 工程臨時/最終延期報審表
B.4.1 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裝/使用/拆卸報審表
B.4.2 危大工程驗收告知單
B.5.1 監理通知回復單( 類)
B.5.2 工程復工報審表
B.5.3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
B.5.4 施工單位通用報審表
B.5.5 工程變更申請表
3、C類表清單
C.0.1 工程聯繫單
C.0.2 索賠意向通知書
三、各類用表使用說明
1、A類表
A.0.1 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籤訂後,工程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根據監理合同的約定,任命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履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工程監理單位應將對總監理工程師的任命以及相應的授權範圍書面通知建設單位,並抄送施工單位。本表應附總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複印件及印章和項目監理機構用章的樣章。
A.0.2 監理日誌
監理日誌是項目監理機構對當天氣候及現場情況、監理工作及施工進展情況所做的記錄。
1、記錄當日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及有關事項:
1) 施工現場巡查、旁站、見證取樣或平行檢驗監理情況(包括口頭通知、協調等)。
2) 檢驗批驗收情況(包括測量放線等)。
3) 除檢驗批以外的施工單位各種報驗、報審情況(如混凝土澆築報審、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施工起重機械安裝/使用/拆卸報審、施工方案報審、分包單位資質報審、進度報審、工程費用報審等)。
4) 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工作(專項施工方案與安全技術措施審核、危大工程專項巡視情況、現場安全事故隱患處置情況等)。
5) 召開的各種會議(註明詳情見會議紀要)。
6) 異常事件的發生及處理情況(如質量安全事故、停復工、索賠等)。
7) 其他應記錄的主要工作事項。
2、日誌記錄的各事項的處理須閉合。記錄內容較多可添置附頁(可在表格的背面)。
3、大中型項目宜分標段(或片區)、分專業填寫,具體劃分範圍由總監理工程師確定。
4、監理日誌由總監理工程師根據崗位分工,指定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寫,審核人由總監理工程師確定。
5、監理日誌應及時填寫,可手寫,也可電腦列印,並保持原始記錄的真實性。
A.0.3 監理規劃
監理規劃是項目監理機構全面開展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可在籤訂監理合同及收到設計文件後,由總監理工程師根據已掌握的工程信息,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報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後,在第一次工地會議前報送建設單位。監理規劃的內容、審核等應符合相關規定,並應具有針對性和時效性。
監理規劃中要包含消防的內容。
A.0.4 監理實施細則
對於專業性較強、具有一定難度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應編制監理實施細則。監理實施細則的內容、編制、審核等應符合相關規定。監理實施細則編制的時間應在施工方案審批通過後,相應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開始前審批完成。
項目監理機構應單獨編制消防監理實施細則。
A.0.5 工程開工令
建設單位對《工程開工報審表》籤署同意開工意見、且工程施工許可手續均已辦妥後,總監理工程師可籤發《工程開工令》。工期自《工程開工令》中載明的開工日期起算。
工程建設中,任何一方發生了違法開工的行為,項目監理機構應視具體情況,採用監理通知單、工程聯繫單、工程暫停令、監理備忘錄、監理報告予以提醒或制止。
消防如單獨發包,開工令按上述要求執行。
A.0.6 旁站記錄表(通用)
本表適用於監理人員對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本表為旁站記錄的通用用表,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項目監理機構可根據不同的旁站對象,設計有針對性、可操作的旁站記錄用表。旁站人員應將旁站部位的施工和監理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作詳細記錄,並對存在問題及時處置。施工情況包括施工單位質檢人員到崗情況、特殊工種人員持證情況以及施工機械、材料準備及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是否按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等情況。
A.0.7 會議紀要
本表適用於第一次工地會議(A.0.70)、工地監理例會(A.0.71)、專題會議(A.0.72)和項目監理機構內部會議(A.0.73)的參加單位、人員與會時籤到用。會議主要內容及結論寫在附頁上。
A.0.8 監理月報
監理月報是項目監理機構按月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交的,反映在本報告期內工程實施情況、監理工作情況、施工中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下月監理工作重點等的書面報告。監理月報每月月底提交,報告期宜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項目監理機構可根據工程規模與特點增加圖表、圖片等內容,如表格各欄不夠填寫,可增加附頁。
A.0.9 工程款支付證書
本表適用於項目監理機構收到經建設單位籤署審批的《工程款支付報審表》後,根據建設單位審批意見籤發本表作為工程款支付的證明文件。支付證書應明確施工單位申報款、經審批的應得款、本期應扣款、本期應付款等數額。籤發《工程款支付證書》應符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
A.0.10 監理通知單( 類)
本表是項目監理機構通知施工單位應執行的、除工程暫停以外的涉及質量、造價、進度、安全文明、工程變更和其他有關事項的用表。通知單中文字表達不清楚的,應匹配相應圖片作為附件。監理通知單中應明確施工單位應執行事項的內容和完成的時限以及要求施工單位書面回復的時限。
該表使用頻率高,應注意用詞準確明晰,邏輯嚴密,資料閉合。
A.0.11 工程暫停令
本表是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下達工程暫停指令的用表。項目監理機構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籤發工程暫停令:
1、建設單位要求暫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暫停施工的。
2、施工單位未經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絕項目監理機構管理的。
3、施工單位未按審查通過的工程設計文件施工的。
4、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5、施工存在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
6、發生必須暫停施工的緊急事件時。
籤發工程暫停令應註明暫停部位及範圍。一般情況下,籤發工程暫停令應事先與建設單位溝通,徵得建設單位同意。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應在事後及時向建設單位作出書面報告。如項目監理機構與建設單位溝通工程暫停事宜時,建設單位不同意停工,項目監理機構認為必須停工的,仍應籤發《工程暫停令》;如工程仍未停工,項目監理機構應向建設單位發工程聯繫單或監理備忘錄,必要時向監理單位和主管部門報告。
施工單位自行要求停工的,如節假日放假,可通過《施工單位通用報審表》向監理機構報審,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徵得建設單位同意後,籤署同意暫停施工意見。
工程暫停期間,項目監理機構應按相關規定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會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處理好因工程暫停引起的各類問題,確定工程復工條件。
A.0.12 工程復工令
本表是暫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備復工條件,項目監理機構通知施工單位恢復施工的用表。工程復工令籤發前,應徵得建設單位同意。如因施工單位原因引起工程暫停的,施工單位在復工前應使用《工程復工報審表》申請復工;項目監理機構應對施工單位的整改過程、結果進行檢查、驗收,符合要求的,對施工單位的《工程復工報審表》予以籤認,並報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審批同意後,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籤發本表指令施工單位復工。
A.0.13 監理備忘錄
本表為項目監理機構就有關建議未被建設單位採納或監理通知單的應執行事項施工單位未予執行、已成事實且造成一定的或可預見的後果時的最終書面說明。備忘錄應及時向監理單位報告,也可抄報有關上級主管部門。
A.0.14 監理報告
當項目監理機構發現工程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隱患,已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停工,而施工單位拒不執行時,項目監理機構可使用該表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主管部門不得拒絕接收。情況緊急時,項目監理機構可在第一時間通過電信手段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隨後報送書面報告。"監理報告"應附相關監理通知單、工程暫停令等文件資料。
A.0.15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本表是由項目監理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合同對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估時用表。
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竣工資料,並組織有關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預驗收,對預驗收存在的質量問題,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發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整改完成並經監理驗收合格後,項目監理機構編制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
2、工程各參建單位。
3、工程質量驗收情況。
4、工程質量事故及處理情況。
5、竣工資料審查情況。
6、工程質量評估結論。
一般還應有以下附件:
附件(一):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監理核查記錄表。
附件(二):單位(子單位)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及監理檢查記錄匯總表。
附件(三):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監理檢查記錄。
附件(四):監理抽檢/見證試驗情況匯總及說明。
附件(五):竣工預驗收小組成員名單及分工表。
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同意。
對於重要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如:地基與基礎分部、主體結構分部、建築節能分部等,項目監理機構應編制相應工程的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的內容可參照《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中相關條款編寫。
項目監理機構應單獨編制消防質量評估報告。
A.0.16 監理工作總結
監理工作總結是項目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後,向監理單位提交的工作總結。其主要內容包括:工程概況、項目監理機構、監理合同履行情況、監理工作成效、監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說明和建議等。
A.0.17 工程監理資料移交單
工程竣工驗收後,監理單位應及時將工程監理資料整理後向建設單位移交,並辦理工程監理移交手續,本表是工程監理資料移交專用表格。
A.0.18 危大工程巡視檢查記錄表
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項目監理機構應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簡稱"危大工程")進行專項巡視檢查。工程開工前,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等相關文件,明確本工程危大工程清單,並在監理實施細則中明確危大工程專項巡視檢查的要求。
A.0.19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
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項目監理機構應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安全管理檔案主要內容有:危大工程清單、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危大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危大工程專項巡視檢查、危大工程驗收、危大工程事故隱患處置和其它等相關資料。
A.0.20 消防工程管理資料
消防工程管理資料主要包括消防工程技術資料、消防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消防工程檢測報告。
1、消防工程技術資料
1) 消防工程概況(參照消防工程審查驗收工作細則)
2) 消防工程設計文件(含設計變更、圖紙會審、洽商記錄等)、施工圖審查文件
3)涉及消防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單位資質(施工單位資質證明、 施工管理人員相關證書)、消防產品採購合同及生產廠家資質
4)開工報告(如有)
5)涉及消防的專項施工方案及審批表
6)涉及消防的監理實施細則
2、消防工程質量控制資料
1)涉及消防的施工管理資料(材料、設備質量證明文件、型式檢驗報告、現場抽檢復驗報告)
2)涉及消防的工程質量驗收資料(質量檢查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相關試驗記錄,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記錄)
3)消防設施性能、系統功能聯調聯試記錄
4)消防質量評估報告
3、消防工程檢測報告
2、B類表
B.0.1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用表。施工組織設計包括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包括兩種情況,一是一般的施工方案,二是危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組織設計和危大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本單位的技術、質量、安全等相關職能部門審查會籤,並經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批,且籤字蓋章齊全。
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分包單位編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均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按規定完成相關審批手續後報項目監理機構審核。對於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提出具體的審查意見,重點審查質量、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然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籤署審核意見。
施工單位要單獨編制涉及消防的專項施工方案,按上述要求報審。
B.0.2 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資料的專項用表。項目監理機構應認真審核施工單位的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重點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部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崗位職責分工、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如質量檢查制度、質量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治安保衛制度、安生生產教育培訓制度、質量安全事故處理制度、工程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安全文明措施費使用計劃、質量安全人員證書(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員、施工員、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等)等。項目監理機構宜提出並留存具體的審查記錄。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審核應動態管理。安全文明措施費使用計劃可用《施工單位通用報審表》報審。
涉及消防的施工單位需報審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按上述要求執行。不需重複報審。
B.0.3 工程開工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按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完成工程開工準備工作,工程現場符合開工條件後,向項目監理機構申請工程開工的用表。分包工程的開工申請手續也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使用本表辦理報審手續。如整個項目為一家施工單位承擔,只填報一次;如項目涉及多個單位工程,建設單位分別發包給多家施工單位,則每家施工單位都應申報。
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和相關開工條件,按照表中的內容檢查各項準備工作是否滿足開工條件。工程開工日期一般應為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開工日期,如施工單位申報的開工日期與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日期不一致,總監理工程師應與建設單位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籤署監理審核意見。
消防工程如單獨發包,開工報審按上述要求執行。不需重複報審。
B.0.4 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報請項目監理機構對分包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的用表。施工單位應提供的報審資料包括: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文件、專職管理人員(項目經理、質量員、專職安全員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類似工程業績和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管理制度等。
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施工合同約定,對專業分包單位進行審核,專業分包單位應經建設單位審批同意。
消防工程如是分包,分包單位資質報審按上述要求執行。
B.1.1 施工試驗室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報請項目監理機構對施工單位在現場設立試驗室的情況進行審查的用表。某些專業工程(如交通工程)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立試驗室的,施工單位應該報審的資料為:企業試驗室的資質證書、試驗室管理制度、計劃在工地現場做試驗的項目清單、現場配備的試驗人員(附試驗人員崗位證書),工地現場配備的試驗設備清單和法定計量部門對試驗計量設備、器具出具的計量檢定證明或校準的證明文件等。
B.1.2 施工控制測量成果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報請項目監理機構對施工控制測量成果及保護措施進行審查的用表。報審的資料應包括:施工單位測量人員的資格證書、測量設備的清單及檢定或校準的證明文件;施工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臨時水準點、規劃紅線、基點等測量控制依據資料、控制測量成果表及附圖,對現場加密的應提供樁位布置圖,以及相應的保護措施等。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按標準有關要求,對控制網布設、測點保護、儀器精度、觀測規範、記錄清晰等方面進行檢查、審核,意見欄應填寫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設計等的具體要求,重點應進行必要的內業及外業覆核,檢查、覆核記錄作為附件留檔。
B.1.3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使用報審表
本表為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工程用的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使用的用表。
材料/構配件/設備的清單是指:材料/構配件/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
出廠質量證明文件是指:生產單位提供的出廠合格證、(出廠)質量檢驗報告、(型式)檢驗報告等證明資料。進口材料/構配件/設備應按規定提供商檢的證明文件;新材料、新設備應有相關單位的技術鑑定文件(鑑定書中註明的產品應用範圍、產品質量的企業標準等)及專家論證報告等。如無證明文件原件,需提供複印件並加蓋證明文件提供單位的公章。
自檢結果是指:施工單位對所購材料/構配件/設備清單、出廠質量證明文件核對後,對材料/構配件/設備實物及外觀、質量進行驗收核實的自檢結果。
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按施工合同的約定,由施工單位清點、接收和報驗。
進口材料/構配件/設備按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供貨單位、項目監理機構及其他有關單位進行聯合檢查,檢查情況及結果應形成記錄,並由各方代表籤字認可。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單位報審資料的有效性和符合情況,並按規定對進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進行檢查,留存檢查記錄。對符合要求的材料/構配件/設備,如不需要複試的,直接籤署同意使用;對按規定需要複試的材料/構配件,專業監理工程師籤署同意進場,並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複試合格後施工單位應再次進行使用報審。
涉及消防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等進場/使用報審按上述要求執行。不需重複報審,但涉及消防的材料、設備質量證明文件、試驗記錄、檢測報告等需單獨成冊歸檔。
B.1.4 工程質量報驗表
本表一般為施工單位報請項目監理機構對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工程和測量放線的質量進行驗收的用表。施工單位需經自檢合格並附相應工序和部位的質量檢查記錄表後,向項目監理機構報驗。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核報驗資料的有效性,並通過現場檢查進行驗證,並將相關抽查記錄保留存檔。當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參照《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5.0.6條和5.0.7條執行。凡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涉及消防的工程質量報驗按上述要求執行。不需重複報審,但涉及消防的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工程等質量驗收記錄、試驗記錄、檢測報告等需單獨成冊歸檔。
分包單位的報驗資料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驗收合格後向項目監理機構報驗。
B.1.5 混凝土澆築報審表
本表是某部位混凝土澆筑前的準備工作已就緒,相關的土建、安裝工序均已驗收合格,在計劃澆築混凝土前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用表。項目監理機構應檢查將要隱蔽的所有檢驗批是否均已報驗並驗收合格;模板支撐是否驗收合格;特殊混凝土的施工方案是否審核通過;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的,混凝土生產單位的相關資料是否報項目監理機構審核通過。
B.1.6 分部(子分部)工程報驗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在完成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自檢合格並整理完成相應質量控制資料後報送項目監理機構進行分部(子分部)驗收的用表。施工單位應提前48小時通知項目監理機構驗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條件: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相應規定。
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項目監理機構應對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有關抽樣檢驗報告等進行審查,並留存審查記錄。
涉及消防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記錄需單獨成冊歸檔。
B.1.7 部品部件進場報審表
本表為裝配式結構工程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部品部件(預製構件)進場的用表。
部品部件(預製構件)進場清單是指:本次進場的部品部件(預製構件)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
出廠質量證明文件是指:生產單位提供的出廠合格證、(出廠)質量檢驗報告等證明資料。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單位報審資料的有效性和符合情況,並按規定對進場的預製構件進行檢查,留存檢查記錄;對符合要求的預製構件,籤署同意進場使用。
B.1.8 部品部件安裝質量報驗表
本表為施工單位報請項目監理機構對部品部件(預製構件)安裝質量進行驗收的用表。
部品部件(預製構件)安裝完成後,施工單位需經自檢合格並附相應工序和部位的質量檢查記錄表後,向項目監理機構報驗。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核報驗資料的有效性,符合要求後籤署同意驗收意見,相關資料保留存檔。
當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參照《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5.0.6條和5.0.7條執行。凡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B.2.1 工程計量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報請項目監理機構對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進行計量審核的用表。除施工合同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工程量的計量按月進行,施工單位宜每月25日向項目監理機構報送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報審表,並附相關工程變更通知、計算書等證明資料。項目監理機構按照合同約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圖紙及變更指示等進行計量,並留存相關審查記錄,不合格工程不予計量。對工程量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提供補充計量資料和共同覆核或抽樣複測。項目監理機構應在收到《工程計量報審表》的7天內完成審核工作予以回復。
B.2.2 費用索賠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報請項目監理機構審核工程費用索賠事項的用表。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施工合同的約定,在與建設單位協商後,籤署監理審核意見,並留存相關審核記錄。證明材料包括:索賠意向書、索賠事項的相關證明材料等。項目監理機構應在收到索賠報審表後14天內完成審核並報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應在項目監理機構收到索賠報審表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後的28天內,由項目監理機構向施工單位出具經建設單位籤認的索賠處理結果。
B.2.3 工程款支付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工程變更費用、索賠費用的支付申請。
施工單位應按施工合同約定提出工程款支付報審表,並附工程款支付證明材料。
項目監理機構應按施工合同約定對施工單位報審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並留存相關審查記錄。
項目監理機構應在收到進度款支付報審表及相關資料後的7天內完成審核工作並報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應在監理機構收到進度付款報審表或有關付款申請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後的14天內,完成審批工作並由項目監理機構籤發進度款支付證書。
B.3.1 施工進度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工程總進度計劃、月進度計劃和其他階段性進度計劃及相關措施的用表。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提交與進度計劃有關的相關措施,如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勞動力使用計劃、施工機械使用計劃等。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查下列基本內容:
1、 施工進度計劃應符合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工期。
2、 施工進度計劃中主要施工項目無遺漏,應滿足分批投入試運、分批動用的需要,階段性施工進度計劃應滿足總進度控制目標的要求。
3、 施工順序的安排符合施工工藝要求。
4、 施工人員、工程材料、施工機械等資源供應計劃應滿足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
5、 施工進度計劃應符合建設單位提供的資金、施工圖紙、施工場地、物資等施工條件。
B.3.2 工程臨時/最終延期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依據施工合同約定,發生非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持續性影響工期事件時向項目監理機構就臨時延長合同工期、最終延長合同工期提出申請的用表。造成工程延期的非施工單位原因有:
1、 建設單位未能按施工合同約定提供圖紙或提供的圖紙不符合合同約定。
2、 建設單位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存在錯誤或疏漏。
3、 建設單位未能按施工合同規定提供施工場地、施工條件、基礎資料、許可、批准等開工條件。
4、 建設單位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7天內批覆開工報審或下達開工通知。
5、 建設單位未能按施工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
6、 項目監理機構未按合同約定發出指示、核准等文件。
7、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
8、 施工合同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施工單位在報審時應附工程延期的依據、工期計算、申請延長竣工日期等證明資料。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相關規定和施工合同的約定,對工程延期證明材料等進行審查,留存相關審查記錄,並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協商後提出工程延長工期天數的審核意見,報建設單位審批。如不同意延期的,應說明理由。施工單位須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出工程延期的申請,項目監理機構、建設單位亦應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予以回覆審核、提出審批意見。
B.4.1 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裝/使用/拆卸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用於本工程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塔吊、附牆電梯、整體提升式腳手架、滑模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等)安裝/使用/拆卸的專項用表。
按原建設部《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166號令)中的有關規定,要求監理單位核查設備的合格證,核查專業安裝、拆卸單位的資質和人員的資格,審核設備安裝、拆卸方案,核查第三方專業檢測單位的資質、檢測人員的資格和檢測報告,核查由施工單位、安裝單位、設備租賃單位、檢測單位參加並籤字蓋章的驗收合格證明,核查政府有關部門同意登記備案的證明,審查工程起重機械設備操作和維護保養制度,核查設備操作人員的上崗資格等。施工單位在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前、安裝完畢使用前、使用結束拆卸前三個時段應分別進行報審。施工單位每次報審應附本表中所列的附件資料,項目監理機構應對所附資料進行核實、審查和備案。
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頂升、附著,施工單位應參照本報審表報審。
B.4.2 危大工程驗收告知單
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項目監理機構應參與危大工程驗收。對於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驗收前,施工單位應使用本告知單提前通知項目監理機構,項目監理機構收到本告知單後,在約定時間內參與驗收。
B.5.1 監理通知回復單( 類)
本表是施工單位在收到"A.0.10監理通知單"後,根據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工作,自查符合要求後報請項目監理機構進行複查的用表,通知回復單中應附整改完成後的相關資料(如:圖片)作為附件。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核查、記錄並籤署複查意見。
B.5.2 工程復工報審表
本表是工程暫停後,當停工原因消失,施工單位準備恢復施工,向項目監理機構申請復工的用表。工程復工報審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必要時,還需提供工程恢復施工的安全措施。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予以核查、評估,提出審核意見報建設單位審批。
B.5.3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已按施工合同約定,完成設計文件所要求的施工內容,自檢符合竣工驗收條件後,向項目監理機構和建設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的用表。工程具備以下條件的,施工單位可以申請竣工驗收:
1、 除建設單位同意的甩項工作和缺陷修補工作外,施工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程以及有關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試驗,試運行以及檢驗均已完成,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2、 已按施工合同約定編制了甩項工作和缺陷修補工作清單以及相應的施工計劃。
3、 已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份數備齊竣工資料。
項目監理機構收到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後,應及時組織相關參建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預驗收。存在問題的,應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合格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本報審表後14天內籤認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報請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或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後重新報審。
B.5.4 施工單位通用報審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B類表中其他用表所未能包括的事項的用表。
B.5.5 工程變更申請表
本表是施工單位就工程變更事宜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工程變更申請的用表。該表應寫明工程變更原因、工程變更內容等,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相關規定及施工合同約定對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經建設單位審批。對涉及工程設計文件修改的工程變更,應由建設單位轉交原設計單位修改工程設計文件;如涉及工程規模變化、結構重大修改、建築節能變更等,必須經原審圖機構審查同意。
C類表
C.0.1 工程聯繫單
本表是項目監理機構與工程參建各方(包括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相互之間的日常書面工作聯繫用表。發文單位有權籤發的人員應為:建設單位的現場代表,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其他參建單位的相關負責人。
C.0.2索賠意向通知書
本表是具有索賠意向的單位依據法律法規和合同向項目監理機構、相關索賠對象提出索賠意向的用表。有索賠意向的單位應該根據合同的約定在索賠事件發生的28天內提交索賠意向書,並附索賠事件的相關證據;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後28天內提交最終索賠報告。索賠意向通知書宜明確以下內容:
1、 事件發生的時間和情況的簡單描述。
2、 合同依據的條款和理由。
3、 有關後續資料的提供,包括及時記錄和提供事件發展的動態。
4、 對工程成本和工期產生的不利影響及其嚴重程度的初步評估。
5、 聲明/告知擬進行相關索賠的意向。
A.0.1
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
工程名稱: 編號:A.0.1-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2
監 理 日 志( )
日期: 年 月 日 天氣:
星期: 氣溫:
工程名稱: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 .0.3
工程
監理規劃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內容提要:
工程概況
監理工作範圍、內容、目標
監理工作依據
監理組織形式、人員配備及進退場計劃、崗位職責
監理工作制度
工程質量控制
工程造價控制
工程進度控制
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工作
合同與信息管理
組織協調
監理工作設施
監理單位(章):
總監理工程師(籤字):
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籤字):
日 期: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4
工程
監理實施細則
( )
內容提要:
專業工程特點
監理工作流程
監理工作要點
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項目監理機構(章):
專業監理工程師(籤字):
總監理工程師(籤字、執業印章):
日 期: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5
工 程 開 工 令
工程名稱: 編號:A.0.5—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6
旁站記錄表(通用)
工程名稱: 編號:A.0.6-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7
會議紀要
工程名稱: A.0.7 —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8
工程
監 理 月 報
第 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內容提要:
工程實施概況
質量控制情況
費用控制情況
進度控制情況
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工作
其它事項
項目監理機構(章):
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籤字):
日 期: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8-1
本月工程實施概要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8-2
本月工程質量控制情況評析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A.0.8-3
本月造價控制情況評析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A.0.8-4
本月工程進度控制情況評析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8-5
本月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評析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8-6
本月工程其它事項
第六版修訂版表 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9
工程款支付證書
工程名稱: 編號:A.0.9—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10
監理通知單( 類)
工程名稱: 編號:A.0.10-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11
工程暫停令
工程名稱: 編號:A.0.11-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12
工程復工令
工程名稱: 編號:A.0.12—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13
監理備忘錄
工程名稱: 編號:A.0.13—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14
監 理 報 告
工程名稱: 編號:A.0.14-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15
工程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內容提要:
工程概況
工程各參建單位
工程質量驗收情況
工程質量事故及其處理情況
竣工資料審查情況
工程質量評估結論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章):
總監理工程師(籤字):
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籤字):
日 期: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16
工程
監理工作總結
年月 日 至年 月 日
內容提要:
工程概況
項目監理機構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履行情況
監理工作成效
監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
說明和建議
項目監理機構(章):
總監理工程師(籤字):
日 期: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17
工程監理資料移交單
工程名稱: 編號:A.0.17-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18
危大工程巡視檢查記錄表
工程名稱: 編號:A.0.18-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19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
內容提要:
危大工程清單
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審查
危大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危大工程專項巡視檢查
危大工程驗收
危大工程事故隱患處置
其它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項目監理機構(章):
總監理工程師(籤字):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A.0.20
消防工程管理資料
內容提要:
消防工程技術資料
消防工程質量控制資料
消防工程檢測報告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施工單位:
施工單位:
項目監理機構(章):
總監理工程師(籤字):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0.1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0.1 -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B.0.2
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0.2-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0.3
工程開工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0.3-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0.4
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0.4—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B.1.1
施工試驗室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1.1-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1.2
施工控制測量成果報驗表
工程名稱: 編號:B.1.2—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1.3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使用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1.3 —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B.1.4
工程質量報驗表
工程名稱: 編號:B.1.4-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1.5
混凝土澆築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1.5-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1.6
分部(子分部)工程報驗表
工程名稱: 編號:B.1.6—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B.1.7
部品部件進場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1.7—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B.1.8
部品部件安裝質量報驗表
工程名稱: 編號:B.1.8-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2.1
工程計量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2.1—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2.2
費用索賠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2.2—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2.3
工程款支付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2.3-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3.1
施工進度計劃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3.1-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3.2
工程臨時/最終延期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3.2-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4.1
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裝/使用/拆卸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4.1 —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4.2
危大工程驗收告知單
工程名稱: 編號:B.4.2—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B.5.1
監理通知回復單( 類)
工程名稱: 編號:B.5.1 —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B.5.2
工程復工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5.2—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5.3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5.3—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B.5.4
施工單位通用報審表
工程名稱: 編號:B.5.4—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B.5.5
工程變更申請表
工程名稱: 編號:B.5.5-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C.0.1
工程聯繫單
工程名稱: 編號:C.0.1-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
C.0.2
索賠意向通知書
工程名稱: 編號:C.0.2-
第六版修訂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