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虎
本微信公眾號多次呼籲:不要虐待小動物、不要虐殺小動物,動物也是生靈。
有些寵物是有感情的,能和人類和諧共處。但是,總是有人把動物當場食物,殘殺、虐殺小動物。
近幾日,有多名網友向本公眾號爆料稱:在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640弄4號居民樓內,有居民每天殺貓,在幾臺冰櫃內發現全是剛宰殺的貓。
鄰居舉報稱:殺貓人每天油炸、販賣大量貓肉,樓道內血腥味令人作嘔。而有知情人士稱,這個殺貓人從事此業已經長達20年!
昨天晚上7點多,數名愛貓人士來到爆料現場,他們在底樓樓梯下發現了2個大型冰櫃。據愛貓人士稱:走進樓道時,發現刺鼻氣味令人作嘔,打開冰櫃氣味更甚,裡面裝有數個黃色馬甲袋,每個袋內都扎著死貓,貓尾巴拖在袋外。
之後志願者更是在現場發現了很多捕捉流浪貓的專業工具和殺貓工具,畫面真是發怵。
志願者在現場看到了一個被扯壞的貓項圈,如果被這名喵星人的主人看到了該多心疼啊!
一名70多歲的阿婆說,殺貓者就是住在此樓二樓的「大頭」,40多歲,上海人,在這些居民樓建造前,他們都已住在此處,屬於「原拆原還」。
按照鄰居的說法:「大頭」之前殺貓是為了改善夥食,但後來就慢慢和回收狗肉貓肉的販子聯繫上,專門把貓肉送到外地銷售。
有位阿姨鄰居回憶:「大頭」殺貓和狗的時候會和她打招呼,但看到那些大型犬只被殺掉的時候,阿姨還是忍不住流眼淚。
其實,在8、9年前,小宣和小動物保護人士曾經攔住並質問「大頭」,當時的場景和昨晚的場景幾乎一模一樣。8、9年前,一位年輕姑娘氣憤地質問「大頭」:為什麼要殘殺流浪貓和流浪狗,當時這位姑娘眼噙著淚水。不知道看到這段文字的時候,她還記得小宣嗎?
大家知道8、9年「大頭」是怎麼回應的嗎?
他在馬路上當著小宣和愛貓人士,舌戰眾人:你們認為是寵物、是動物,在我眼裡就是「食物」!你們這些人不要裝,你們難道從來不吃肉嗎?!
沒想到8、9年,「大頭」還在殺貓殺狗。
而就昨晚,幾位志願者在現場的一個角落發現了兩隻還未被屠宰的小狗!現場志願者立馬將其解救出來。
警方昨晚接到報告後趕赴現場,為防止出現極端行為,隨即進行了隔離。
今日有多名明星轉發了該條消息,孫儷直接用了8個問號表示對此事的震驚!
網友評論:
類似報導,本微信公眾號曾經多次報導,最終當事人一句「法無禁止即可為」讓愛貓人士、動保人士語塞。
我們來看看國內外的小動物保護條例:
2009年9月,中國首部由專家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試圖通過立法途徑實現保護動物基本福利的目標。但到目前為止,我國實施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主要針對的是保護、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而對保護動物基本福利的條款則少有提及。
我們來看看別的國家:
1822年6月22日,人道主義者理察德·馬丁提出的《禁止虐待動物法案》在英國國會順利通過。這是世界第一部反對人任意虐待動物的法律。除《禁止殘酷對待動物法》、《動物保護法》、《農業法》、《野生動植物及鄉村法案》等基本法之外,為充分保障動物福利,英國為農場動物、實驗動物、伴侶動物、娛樂動物、工作動物和野生動物分別制定了一系列動物福利法律法規,為眾多種類的動物提供了法律制度層面的保護。
而在日本在動物保護方面,也有眾多的立法。除《生物多樣性基本法》外,日本還頒布有《鳥獸保護及規正狩獵的法律》、《瀕臨滅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防止外來物種破壞生態法》等。《愛護及管理動物相關法律》是日本保護、管理非野生動物的法律,制定於 1973 年。該法虐殺動物的行為制定了刑罰,規定殘殺、傷害動物的,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1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有遺棄或者不給餵食餵水的虐待行為的,處 50 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德國《動物保護法》規定:本法的目的是,從人對動物作為同類的職責出發來保護其生命和生活質量。 任何人都不允許對動物無正當理由的施加痛苦或損害。任何飼養或照管動物者: 1、必須根據其品種及需求相適應的進行餵飼,照料及合理安頓。2、不允許對其天性所需的活動加以過多限制,以致其痛苦或遭受本可避免的傷害。3、必須掌握適用於該動物的飼養,照料及合理安頓的相關知識及技能。
4加拿大:禁止虐殺動物2014年5月,在加拿大「人道學會聯合會」等動物保護組織的推動下,加政府提出第52法案,修訂了原刑法中有關虐待動物的條款。法案規定,凡殺害動物都屬違法行為,故易虐待動物的處罰由以前的最長6個月監禁提高至5年。
在加拿大,申請許可證後獵殺黑熊是允許的,但倘若殺死黑熊後將熊屍遺棄,則為「虐殺」;如只取熊膽、熊掌,不取其餘,也為「虐殺」,將受到法律制裁。
說到此處,此類案件的頻繁發生,可能確實有一部分原因歸結於相關規定的不完善,但卻又不能以偏概全。一直以來,反對虐待動物的聲音,從未止息,反而常常一浪高過一浪。人們不禁要問:這是為什麼呀?
這就先得說清楚,我們為什麼不能接受「虐待」。為什麼呢?就因為人性中有一條道德的底線,同時也是起點,叫「惻隱之心」。
所謂「惻隱之心」,就是不忍心看著別人受苦受難受折磨的善心,所以又叫「不忍之心」。事實上,一個人,如果不把虐待當回事,下一步,就有可能以此為「樂」,不僅置動物的痛苦於不顧,也置人的痛苦於不顧。
本微信公眾號「宣克炅」曾多次報導過此類事件,去年6月,在上海一個小區內,一名男子假裝用貓糧勾引流浪貓。
有些人的行為讓人錯愕
正當那些小奶貓毫無防備之心,正在享用這些貓糧時,這名男子突然抓起兩隻小貓咪,狠狠摔砸在水泥地上,兩隻小貓咪頓時渾身抽搐,小命不保。
原本畫風看上去一切正常,貌似是一個熱愛小動物的中年大叔的善舉,但是,誰都沒有想到,人心如此叵測,畫風突變起來,令人目瞪口呆。
這,這實在讓人感到可怕,即便你不愛小動物,也不應該虐殺小動物,更不應該用貓糧去引誘這些可憐的小生命!
(狠狠地把小貓摔砸在地上)
說實話,看到這樣的圖片,總是讓人心驚肉跳,這是每一個養過寵物的人心中都懂的痛。
如果你養寵物,你可能知道動物和人類一樣擁有靈魂,當然也就有生命權。但更多未養寵物者,他平時接觸到的動物只是口中的肉,在他眼中「肉」與「動物」二者之間可以劃等號。
動物和我們一樣有注意力和情感;它們也有夢想,會創造;它們也愛冒險,對世界感到好奇;它們也能反映出生命光輝。動物是活著的靈魂,它們不是無生命的物體。它們會愛、會跳舞,它們能感受到痛苦,它們也了解生命的高峰和低谷。
倘若真的推行無差別小動物保護,那如何執行?那還能不能烹煮?誰來執行?倫理道德?後續一系列問題。法律專家會有專業的判斷。
也有人說:貓、狗是動物,倘若不能吃;
那雞、鴨也是動物,能不能烹煮來吃?
豬、牛、羊、魚能不能宰殺?
是不是,凡是動物都不能宰殺?
宰殺了如何界定是虐殺還是不是虐殺?如何界定是否違法違規?會不會出現矯枉過正的情況?是不是廚師躲在廚房裡殺小動物、你們看不到就不算虐殺了?
君子遠庖廚,然後君子在餐桌上吃各種動物的肉,就是體面、善良、和諧、美好?畫風優良得五角星了?有人尖銳地、一陣見血地問?
小宣曾經和很多動物保護人士一起去採訪那些偷盜貓、狗的不法人員,尋找那些被盜的小動物的去向,但最終無法可依,徒喚奈何。
只希望不要看到一次次動保人士和殺狗殺貓者的懟來懟去,於道德不符、於倫理有悖。可偏偏,我們之心頭愛、卻是別人的盤中餐!
希望所有的生命都能被溫柔以待,而不僅僅是靠法律的束縛。世界上已經有100多個國家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食用小動物和保護小動物的人群一直存在,且撕裂著,有著各自的陣營。
但是,很難想像,一個對弱小生命沒有同情心的人,會對同類抱有同情心。當然,也有些對小動物愛護有加,卻對人類同類充滿了排斥和警惕。相信一個有愛心、有敬畏心的人,是不會隨隨便便去殺害小動物的。
還是讓我們從自己做起,做一個有愛心、有善心的人,讓自己進化成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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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稿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