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應該要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還是應該要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呢?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會讓自己很開心,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會很痛苦。但是我們會看到很多人一開始就找到了自己很喜歡的事情去做,有些人需要很多年才找到自己喜歡的事情,一開始都是做得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生命的時間比較短暫,時間不是很多,這時候如果一輩子沒有找到自己喜歡做的事,那麼整個人的狀態就會比較差,整個人的精神狀態和心理狀態比較萎靡。因為感覺每一天不知道為了什麼而活,也不知道自己每一天這樣工作到底是為了什麼?
比如早上起床每天做一個伏地挺身,這是一件很簡單的事,而且很容易操作的事,但是有很多人並沒有每天這樣去做,相反會做一些損耗自己意志力的一些事情,比如刷手機、發呆、繼續睡覺等這些事,當人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當時的感受是一種愉悅的,沉浸其中,無法自拔,當時間一久,就會出現一種疲倦感和後悔感,覺得自己為什麼不多學習用功點呢?
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如果有後悔藥,那麼每個人都會去吃一顆,這樣就可以把時間拉回到曾經的那一個選擇路口,不過話又說話來,真的到了那個路口,會重新改變自己的想法和認知嗎?我想未必,說不定繼續走老路子。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回到剛才所說的伏地挺身這件事上,我有過幾天的嘗試,大概一周左右吧。心理想著:也就一個伏地挺身,很簡單的,花不了幾秒鐘。於是就直接當下去做了,發現一個感覺不夠,那麼就多做幾個吧,反正已經俯臥下來了。每次就這樣斷斷續續做了幾十個,感覺非常不錯,這樣就強化了第二天想要做的衝動。就像我在寫這些文字的時候,其實內心是一種痛苦感,不喜歡做這樣的事,但是慢慢自己喜歡上了,覺得這個抒寫的過程很享受,可以把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都記錄下來,簡直就是太美好的。
寫了,很爽;一直寫,一直爽。人生的路子很長很長,得要找一些陪伴的東西在自己身邊,從而讓自己獲得一種成就感和踏實感。這是一種正向效應,時間越久,就越香。
面對開頭的問題,個人的經驗是既要做自己喜歡的事又要做自己不喜歡的事。那你就會有疑問了: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其實這句話的含義是人一定要做自己喜歡的事,這樣就很開心。但是自己喜歡的事往往是做得時間久了才發現自己喜歡,並不是一開始就真的喜歡。那麼剛開始的不喜歡需要自己不斷去堅持,才能夠得到這種喜歡的感覺。
比如說看書大家都覺得有好處,多看書多有好處,但是真正每天看書的人又有多少呢?很少很少吧。在這樣的過程中,想要挑戰自己,就需要讓自己每天都去看書,哪怕每天把看書當作工作任務也行,長時間的堅持看,就會發現其中的魅力所在了。從最開始的不喜歡,慢慢轉變成內心的歡喜,這簡直就是一件顛覆的事。
一個人的認知是如何顛覆的?就是依靠強大的底層思維,當掌握了底層思維,就掌握了通往自己所認為的自由之路。每一次的付出,必將有所回報,堅信這一點,並且要一直堅信這一點。
生命之光,永遠都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自己的不斷沉澱,而閃爍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