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 業餘馴獸師 的第9篇推送
導語:俗話說:筆能造神,也能殺人。 本文結合多個渠道的線索梳理了深海事件的時間線,針對穀雨報導中較為模糊的信息提出了一系列問題,並依據可搜集到的信息給出了自己的解釋。
讀《捲入女兒耽美舉報案的武大教授》時,我第一次知道這件事。最初沉浸在故事裡的我,被了解並接受女兒的父親形象所打動。
但跳出故事來看,有一個問題卻始終困擾著我:
「燁風遲」究竟去哪兒了?
緊接著還有諸多問題↓
燁風遲和深海之間發生了什麼?
打著反抄襲旗號人肉搜索對嗎?
非法經營罪是什麼罪?
耽美作品有沒有正規出版渠道?
延押和延期開庭?
……
「燁風遲」不僅消失在二次元的世界裡,也消失在報導中。
在《捲入女兒耽美舉報案的武大教授》一文中,信源包括唐父、唐父的老同學們、唐母、深海、深海的好友李倩文、耽美作者沈雪和燁風遲的導師楊晉。這裡摘錄了文中所有關於燁風遲的敘述,可以滑動查看。
(請向上滑動以查看內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圖1-圖16
圖片來源:穀雨實驗室文章截圖https://mp.weixin.qq.com/s/uKIM370CvYq05nW1tz9DIw
有幾處標出了具體的信源,但有幾處信源卻處於缺失狀態。這些缺失信源的信息是由燁風遲本人提供的嗎?
答案:不是。
文中有一個值得關注的小細節:記者在3月5日撥通了冷××同學的電話,但對方並沒有給出任何與文章相關的信息就直接掛了電話。
由此推斷,缺失信源的幾處敘述並不是來自燁風遲本人。
這意味著幾處缺失信源的關於燁風遲的內容,把一方的「推論」當作了「事實」,其真實性存疑。
比如↓
「「燁風遲」確實害怕了。一個大學女生,突然發現自己死對頭的父親,竟然是學院裡的教授、博導。……她認為,深海混淆了二次元和三次元,接入現實世界來對付她。」
「2018年,她從武漢大學畢業,順順利利。」
這些內容由於沒有提供確切的信源,乍一讀是「燁風遲」的視角,但實際上她本人在報導中是缺位的。
仔細讀完全文,我甚至對燁風遲到底是不是碩士研究生都產生了懷疑。文中提到「2018年,她從武漢大學畢業,順順利利。——幾年前,她曾嚮導師提出想提前畢業,但被拒絕了。」
在日常表述中,「幾年」常常指三四年。即便燁風遲是三年制的碩士,假設導師的敘述時間為2019年,那麼三年前,2016年,剛讀完一年研究生的燁風遲咋就要申請提前畢業了?
如果她的確是研究生,要想順利拿到學位也必須通過論文答辯。武大的碩士論文上了知網,但是在楊老師指導的已授予學位的學生名單中只有一人是在2018年拿到學位的,而這名學生之後的去向是繼續在武大讀博,與燁風遲並不相符。
圖17 知網上燁風遲導師所指導的碩博論文截圖
那麼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她的論文涉及國家安全問題,申請不上知網;二是她沒有通過論文答辯,並沒有拿到學位證。
楊晉老師口中的「燁風遲」也是一個挺矛盾的人,一會兒在長達45分鐘的電話裡咬定自己不是燁風遲,一會兒又「跑到他這裡哭,說遭到了威脅」,一會兒又拒絕參與年終的總結聚餐,過了兩天還打電話專門通知他深海被抓。
種種謎團亟待燁風遲本人來解開,但她不僅消失在二次元裡,也消失在這篇轉發量極高的熱門報導中。
由於報導不是完全順敘,因此這裡梳理了一下大致的時間線,參考了穀雨的長報導和長佩、晉江吃瓜群眾在其他論壇的發言。
一、線上:抄襲風雲
1、燁風遲寫了一篇小說,深海懷疑對方抄襲自己,在QQ上詢問燁風遲,但這次抄襲無實錘,深海向燁風遲道歉。
2、燁風遲在公子長佩上連載的《琴欲》被舉報抄襲金十四釵的《唇槍》,長佩官方後來也認定為抄襲。
3、深海發微博提及燁風遲。有多位當年的圍觀者指出深海當時也參與了這場爭論(註:由於論壇帖子較為久遠,無法找到確切的證據,因此關於深海是否參與了這場爭論仍存疑)。
圖18 深海的微博,疑似提及燁風遲抄襲
4、燁風遲被扒出晉江筆名「葉微青」,以該筆名發表的《穿越之食色系統》抄襲周浩暉《鬥宴》。燁風遲聯繫周浩暉並賠償道歉。
5、燁風遲懷疑上述一系列舉報是深海所為,轉而開小號偽造證據舉報深海抄襲,但未成功。燁風遲揚言要舉報深海,深海在微博上回應不怕。
圖19 深海被燁風遲威脅後的回應
二、由線上轉到線下:師長介入,換來一時風平浪靜
1、燁風遲和深海都開始在線下打探對方二次元身份,時間先後不明,暫無明確證據。深海先一步得知燁風遲是自己父親學院裡的學生,在此之前還人肉錯另一位羅姓同學。
2、燁風遲提醒自己的導師,最近可能有人會來找她。(這有點奇怪,燁風遲為什麼會提前知道?)
他先是接到冷××的電話,說她惹怒了一個詐騙集團,知道他是她導師,可能會對他人身攻擊。他覺得很好笑,「你惹的事情跟我有什麼關係?」直到唐世君找到他,他才知道發生了什麼。
3、深海父親希望通過燁風遲的導師調解兩人之間的矛盾,燁風遲由此得知深海的三次元身份。燁風遲導師勸解燁風遲,事情暫時平息。
三、線上再起爭端,導致線下矛盾激化
1、燁風遲在微博發布了房思琪相關內容,深海認為此舉是在內涵她文章中的內容,因此截圖給自己的父親。(這又有點奇怪,那段時間微博有關房思琪的內容很多,深海為什麼會覺得燁風遲發布的內容是內涵?)
2017年6月28日,「燁風遲」發了微博,是關於《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評論,提到女學生被性侵的事。——「這些情節甚至臺詞,那本書裡全部都有寫,看得人觸目驚心。」深海看到了,覺得是暗示她的小說有戀童情節,就截圖發給唐世君,唐世君發給楊晉,楊晉又轉給冷××。通過這樣一個鏈條,看起來好像是一次施壓。
2、深海父親把截圖發給燁風遲的導師,導師又轉發給燁風遲。燁風遲隨後在微博威脅深海及其父親。
3、燁風遲以此為證據,向院方舉報深海父親有「性/騷/擾傾向」。導師勸燁風遲收手,否則可能畢不了業。
4、燁風遲舉報深海,深海被捕。
疑問三:
打著反抄襲旗號進行人肉搜索的就是正義使者嗎?
從時間線的梳理來看,兩人在網上進行人肉搜索幾乎是同步的,目前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有明確的先後關係。
燁風遲如何進行人肉搜索,我們無從得知。但是長報導裡提供了深海視角的人肉搜索↓
「寫耽美小說的人不多——通過學生、老師,深海找到一個叫羅×的武大學生,後來發現不是。」
「在網上、微博上,她有很多個身份,馬甲,把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所有發言都罩著一團煙霧:為了把這些網上的隱形人弄清楚,深海費了很大功夫。查找蛛絲馬跡、IP位址、發言習慣。」用「後來發現不是」就輕飄飄帶過了深海的人肉行為,但法律可不這麼看。
《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也就是說,進行「人肉搜索」的行為人,在未經權利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其個人信息公之於眾,對其正常工作、生活造成嚴重的損害,即構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4]
而2017年5月9日頒布的《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說明,只要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就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無論是合法還是非法途徑,都被認定為 「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需要受到處罰。
這意味著,無論是燁風遲還是深海,還是追隨她們人肉對方的其他人,一旦被權利人掌握足夠證據告上法庭,都會被認定為 「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需要受到處罰,「反抄襲」旗號也並不是什麼保護傘。
讓深海身陷非法經營罪的是她通過淘寶店鋪預售的「個人志」。
什麼是「個人志」?個人志是指作者不經過出版社、自己印製的出版物,同經出版社發售的商業志相對,從法律意義上來講不可做公開的流通發售。個志的定價大都在一百以上,更貴的甚至能達到兩百。
《武漢晨報》2017年12月21日報導的末尾給出了刑事拘留理由:「目前,警方依據《刑法》第225條規定,已依法將涉嫌非法經營罪的唐某、董某、林某,以及網店員工潘某、鄭某等5人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深海等人符合非法經營罪立案標準的第3種情形,「違反國家規定,出版、印刷、複製、發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的;
(2)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
(3)個人非法經營報紙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圖書2000冊或者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500張(盒)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報紙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圖書5000冊或者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1500張(盒)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12月11日通過、同年12月23日起施行的《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此類犯罪涉及的「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等問題作了明確解釋。
圖20 「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明確解釋
《武漢日報》中提到「其新近完成的小說《XXX》以113元的價格在某網店預售,短短一個月的預售量就達2500多筆,累計超過28萬元」,這才僅僅是一本的經營數額。因此,從情節上來看,無論是深海個人行為還是工作室行為,都符合「情節特別嚴重」這一條。
再來看一下量刑,下面只摘錄了出版物相關,去掉了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等。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非法經營出版物數額10萬元或者違法所得3萬元,為罰金刑;
非法經營數額10萬元以上不足12萬元或者違法所得在3萬元以上不足4萬元,為拘役刑;
非法經營數額達12萬元或者違法所得4萬元,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000元或者違法所得8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非法經營數額25萬元或者違法所得7萬元,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或者違法所得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單位犯罪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單位犯罪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法定基準刑參照點量刑。
僅從一本小說來看,深海就已達到了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至少面臨五年的有期徒刑。
本來還想研究一下個人志的營利模式和利潤率,但是暫時沒有找到確切的資料,這裡就暫時不提了。
耽美作品也可以出商業志,倒不存在沒有正規出版渠道這一說。
但存在兩個問題↓
一是在走正規出版渠道的過程中,出版社和編輯可能會對原書中的內容和情節進行改動,有些會對原書中的愛情進行模糊化處理,變成曖昧向,這是有些作者和讀者無法接受的;
二是並不是每一位耽美作者都能出商業志,不少耽美寫手走不了商業志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因為耽美題材本身,而是書中有大量脖子以下的內容以及其他現階段無法正式出版的題材。
但要注意的是,這並不是耽美圈才有的現象。言情圈的肉文作者也有同樣的遭遇。如長著翅膀的大灰狼的三本小說被執法機關認定為淫/穢/色/情小說,因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緩刑三年半。
微博上有深海的親友說燁風遲一直卡著開庭的點提交新證據,從而折磨深海,把燁風遲描繪成一個隻手遮天的人。
但之前的報導是這樣說的:「8月初,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獲取一條線索,反映有人在網際網路上製售非法出版物。」這樣的描述意味著存在另一種可能:燁風遲可能只是提供了線索而已。
關於刑事案件的延期開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提到:「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1、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2、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3、由於申請迴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刑訴法第154條、第156條、第157條也規定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下稱延押)及其審批標準。延押制度是在犯罪嫌疑人還沒有被法院確定為罪犯的情況下,對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進行相對嚴重的限制。
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偵查部門在提請延押時需要履行正規手續。「且對第一次批准延長後,偵查機關或自偵部門沒有進行任何偵查工作,仍提請第二次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不能批准延長期限。對於羈押後案件事實已經查清,證據已經固定完畢,足以認定案件事實情節,嫌疑人又不存在逃避偵查和人身危險性,可不採取羈押措施的,檢察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變更強制措施決定,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這意味在深海被羈押的這段時間,偵察機關或自偵部門仍在進行偵查工作,沒有達到不採取羈押措施的條件。
另外要注意的是,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可以抵扣刑期。
目前深海案已經開庭了,處於審理狀態。
圖21 深海案案號
圖22 深海案直播情況
燁風遲在這件事中存在抄襲、人肉等不當行為,但這並不代表另一方的深海就毫無錯處。無論是否佔領輿論高地,人總要為自己犯下的錯買單。
至於出版物要不要分級、此類案件的量刑是否過重,那又是另外一些值得探討的問題了。
參考資料:
[1]《捲入女兒耽美舉報案的武大教授》
https://mp.weixin.qq.com/s/uKIM370CvYq05nW1tz9DIw
[2]《刑法修正案(九)》
[3]《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 愛範兒《「人肉搜索」 一時爽,但你知道這是犯罪嗎?》
https://www.ifanr.com/833244
[5] 90後女生自行「出版」網絡小說,涉非法經營被刑拘
https://news.sina.cn/sh/2017-12-21/detail-ifypxrpp3210741.d.html?oid=3867730829035708&vt=4&pos=11&cid=56264
[6] 女寫手三無小說預售竟超28萬元——無出版社、無書號、無定價,參加「新書籤售」時被警方抓獲
http://whcb.cjn.cn/html/2017-12/21/content_46981.htm
[7] 《刑法》第225條
[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9] 同/性/戀/小說作者因私/賣/色/情/同/志/小說被重判十年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6279358
[10] 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案件的審查重點
http://www.spp.gov.cn/llyj/201307/t20130708_60217.shtml
[11]頭圖Photo by Anastasia Zhenina from Pexels
現在和朋友聊起剛出爐的熱點,大家往往不敢馬上表態,不知道該不該相信,不知道該相信誰,怕成為被利用的輿論棋子,下一秒就啪啪打臉了。
在線上和線下的陌生人討論就更令人傷感了。看似是討論同一個問題,但實際上不同人對問題本身的界定就不同,又各持立場,理性討論根本沒法進行。
寫完這篇最大的感受是:不得不說,認真吃瓜也挺費腦子,而且我還是好話癆一女的(bushi
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