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世紀末,福爾摩斯就「來到」了中國。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由維新派創辦的《時務報》第六冊至第九冊刊登了由張坤德翻譯的《英包探勘盜密約案》(The Naval Treaty,今譯《海軍協定》),具體連載時間為1896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這不僅是中國人翻譯的第一篇福爾摩斯小說,也是中國引入的第一篇西方推理小說,從此中國讀者開始認識「推理小說」這種嶄新文體。
張坤德,浙江桐鄉人,是中國近代翻譯家。他翻譯了當時歐洲最流行的福爾摩斯探案故事,他的譯文比日本最早的福爾摩斯譯作早了整整四年,距柯南.道爾發表該文僅僅過了不到三年。
在張坤德筆下,Sherlock Holmes被譯為「歇洛克.呵爾唔斯」,Watson則譯作「滑震」(如今國人熟悉的譯名是在20世紀之後逐漸形成的)。
張坤德在翻譯福爾摩斯小說時,不僅是將英文翻譯成中國傳統文言文,而且為了更符合中國人的閱讀習慣,對其作了一些大膽的改造:
第一,他將原著中以Watson視角的第一人稱敘述方式改成中國傳統小說常用的第三人稱全部改成中國傳統小說常用的第三人稱的敘述視角。他還參考中國讀者熟悉的「筆記小說」形式,特別備註「譯歇洛克.呵爾唔斯筆記」表明故事的主角, 因此Watson在譯文中只是一個普通角色,不再是故事的敘述者和記錄者。
第二,他將原著中敘事結構由插敘改為順敘。改譯過的故事雖失去了原著設置的懸念,但更有利於中國讀者理解。
第三,他對原著中一些「無關廢話」進行刪節。西方推理小說在敘述故事時經常會穿插一些與案件無關的,單純為了表達人物性格和感慨的對話和心理活動,這在中國讀者看來顯得冗長和不易理解,因此他在翻譯時對此進行了刪節。
第四,他將標題「本土化」。西方小說習慣用名詞或名詞性短語作為題目,而中國傳統小說則長期受章回體話本的影響,通常是以概括全文故事的一句話作為標題,因此張坤德將「The NavalTreaty"翻譯為「英包探勘盜密約案」,讓讀者一看便知這是一個偵破盜竊案的故事。當然對於推理小說而言,這種翻譯方式很容易「標題劇透」,張坤德後來翻譯的幾篇福爾摩斯小說也有這個問題。
在《英包探勒盜密約案》發表之後的一年裡,張埠德又相繼翻譯了三篇福爾摩斯小說,他的翻譯方式也隨著中國讀者的認知程度不斷調整,譯文更忠實於原著,到他翻譯最後一篇福爾摩斯小說《呵爾唔斯緝案被戕》( The Final Problem)時,他的備註變成了「譯滑震筆記」,敘事也變為符合原著的Watson第一人稱自述。
《英包探勒盜密約案》節選:
君記彼晚, 未飲安眠藥 水否?」
攀日: 「記未飲。
歇日: 「幸甚,是晚彼必將此藥水暗中加重、使君沉睡。不意君未飲此藥,致事不成。然彼必尚思別法,我故使君離此屋,彼必謂又此極巧機會。 我又令安尼終日坐屋內,使彼白日不能動手。待安尼睡,彼謂即可取出。豈知我已在彼守候,致為我尚有見不到處否?」
滑日:「伊第一次, 何以必從窗人,如從門人,豈 不甚便?
歇日: 「彼從門人, 則須通他人脈前,且被自草地人, 甚輕易也。」
攀說:「 彼持刀,徒為撬窗用,非欲害我性命平?」
歇日:「當如是。 然如約瑟者,亦難言
譯文:
你可能還記得,那天晚上你沒有服用平常吃的那種藥。」
「我記得。」
「我想,他一定在那藥裡做了手腳,因此他相信你一定會毫無知覺了。當然,我知道,不管什麼時候,只要他覺得能毫無危險地重新再幹,那他還是要再去試試的。你離開臥室自然是他求之不得的機會。我讓哈裡森小姐整天待在屋裡,為的是使他不能趁我們不在時先下手。我一方面使他誤認為沒有危險,一方面,正如剛才說過的,監視著臥室內的動靜。我早就知道文件十之八九是藏在臥室裡,但我不願拆開所有的地板和壁腳去搜尋它。我讓他自己從隱藏之處拿出來,我就省了許多麻煩。還有什麼地方我沒有講清楚的嗎?」
「第一次他本來可以從門裡進去,為什麼偏要撬窗戶呢?」
我問道。
「從門裡進他得繞過七間臥室,另一方面,他從窗戶卻可以毫不費力地跳進草坪。還有什麼問題嗎?」
「你不認為,」費爾普斯問道,「他有什麼行兇的企圖嗎?
那把刀子只能作兇器用啊。」
「可能是這樣,」福爾摩斯聳聳雙肩回答道,「我只能肯定地說,約瑟夫-哈裡林先生絕對不是一個肯發善心的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