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中國人歡慶國慶之時,大洋彼岸,O·J·辛普森從美國內華達州拉夫洛克監獄走出來,這時是2017年10月1日凌晨,距離他因被判武裝搶劫、綁架而入獄,已經9年;那場以他為主角的「世紀審判」,更是已經過去了22年。辛普森已經70歲了,三個月前出現在假釋聽證會上的他白髮蒼蒼,走路顫顫巍巍,在這個老人身上,絲毫看不出那個曾經在橄欖球場上叱吒風雲的超級巨星的影子,也沒有當年因那種涉嫌殺害前妻,挑戰美國司法權威並最終「成功」的惡棍氣質。他的眼中無神,有的只是血絲,以及絕望。
在這個時間節點上,成都商報獨家專訪當年辛普森案關鍵人物,有著「華人神探」之稱的李昌鈺博士,請他講述了當年案件一些不為人知的細節。
「兇手應該是兩個人,辛普森不一定殺人,但他應該知情」
成都商報:你所看到的犯罪現場是怎麼樣的?是否受到過破壞和汙染?
李昌鈺:我是兩天後到現場,發現了第二種血鞋印。這表示當時是有兩個人在兇殺現場。在之前證據的呈現中,警方只提到了一種。當時我把新發現的血鞋印呈上去時,警方否認這是鞋印,說是走道上高低不平造成的。後來請到聯邦調查局的很多專家來鑑定,都說這確實是鞋印,警方才表示說,這可能是當時現場收集證據的警察不小心弄上去的。但是經過比對發現沒有哪位警員的鞋子跟血鞋印相符。
成都商報:這說明了什麼?
李昌鈺:從現場來看,辛普森殺妻案兇手應該是兩個人,但警方一開始就鎖定辛普森為嫌疑人,但是後來證明辛普森是兇手的關鍵證據陸續被查出有問題。在當初查出有辛普森DNA的血液中查出了防腐劑,而防腐劑是不能存在於人的身體裡的。
成都商報:這是否說明警方在這方面有失職?
李昌鈺:現場收集證據的工作也沒有做好,很多重要的物證都沒有收集到。比如收集了嫌犯的血液本應該馬上封存,送往鑑定中心,但是警方卻將血液帶到了現場,辛普森DNA的血液中查出了防腐劑。比如本來收集了8毫升的血液,但是到最後卻只剩下6.5毫升。由於缺少很多重要證據,以及現有證據都出現問題,所以法院和陪審團沒有定辛普森的罪。但這並不能代表辛普森沒有參與這起案件,他至少是知情的。
成都商報:在此案審理過程中,辯方多次提到警方程序有問題,到底有什麼樣的問題?
李昌鈺:警方從一開始就認定辛普森就是兇手,前往辛普森家裡去抓人。通常,在美國警方抓人需要搜索票,但是當時的警方並沒有拿到搜索票。並且當時辛普森在芝加哥開會,並不在家裡,警方是跳牆進入的辛普森的家。找不到辛普森就應該停止搜查,但是警方沒有停止,還在繼續搜查。按理說,這算是非法搜查,找到的證據是不能用的。但是這起案件影響太大了,法官允許警方使用這些證據。因為這樣,後來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成都商報:如果當時讓您第一時間去往犯罪現場,您會最先從哪些地方查起?
李昌鈺:我會最先從死者身上查起。從照片上可以發現,死者妮可手背上有三個血手印,不過後來警方清理屍體的時候給洗掉了。這三個血手印太重要了,假如這是辛普森的,光這一個物證就夠了。如果不是辛普森的,只要找出這三個血手印是誰的,這起案件就不會變得這麼複雜了。很重要的物證他們(指警方)沒有看到。
成都商報:這一案件的影響非常深遠,您作為當事人,對此案有什麼樣的看法?
李昌鈺:在此之前,因為警方、檢察官具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他們收集的證據法院通常都會採納。辛普森的案子是第一次被告有足夠的能力請專家來為自己辯護,發現警方在採證時的一系列錯誤。世紀大審判改變了美國的司法制度,要讓物證講話,不能說警方的專家講什麼就是什麼。同時也督促了警方,以後在兇殺案現場一定要錄影,記錄一定要完整。這對司法制度來說是一個很大的革新,辛普森無罪釋放後,美國有300多起冤案被重新審理,得以翻案。
成都商報:有人質疑你是收了辛普森的錢替他開脫罪名,您對此怎麼看?
李昌鈺:辛普森捐了一些錢給他的大學做獎學金,給鑑定中心購買儀器,但我自己一毛錢都沒拿。隨便人家怎麼說,事實就在這裡。我常常講,讓歷史去證明一切,你也不必去計較。笑一笑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