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辛普森案-一個有罪但無罪的,轟動法律界的世紀審判

2021-02-07 石家莊律師


前言:本文所述不代表作者對本案發表有罪或無罪的觀點,僅作敘述及適度法律擴展。


(一)案發過程(注1)

1994年,前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O.J. Simpson)殺妻一案成為當時美國最為轟動的事件。此案當時的審理一波三折,辛普森(O.J. Simpson)在用刀殺前妻及餐館的侍應生郎•高曼兩項一級謀殺罪的指控中,由於警方的幾個重大失誤導致有力證據的失效,以無罪獲釋,僅被民事判定為對兩人的死亡負有責任。本案也成為美國歷史上疑罪從無的最大案件。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洛杉磯西部一豪華住宅區裡,一隻小狗在不停地狂吠,引起了鄰居家的注意。人們在一住宅門前發現兩具血淋淋的屍體。女死者後來證實是妮克•布朗•辛普森,而她身後是餐館的侍生郎•高曼。兩人渾身血痕,而且被利器割斷喉嚨而死。死亡時間是晚上十點多。

案發當晚黃昏,妮克同孩子到高曼所在的餐館吃飯。離開後曾打電話說遺留下了一副太陽鏡,高曼找到後對同事說下班送還給妮克。

案發後凌晨,四名警察部偵探來到死者前夫即著名的 黑人美式足球(橄欖球)明星辛普森住所,在門外發現他白色的福特野馬型號汽車染有血跡,車道上也發現血跡。按鈴無人回應,偵探爬牆而入,一名警員福爾曼在後園找到一隻染有血跡的手套和其它證據。

案件主要證人是當時住在客房的朋友基圖,他作證說客房牆外有像地震一樣的響聲。此外一個被電話預約的接辛普森去機場的司機說:十時左右他到辛普森家按門鈴無人回應,接近十一點時,發現一名高大黑人(與辛普森相似)匆匆從街外跑回屋,按門鈴後辛普森回應了,出來說他睡著了,然後坐車到機場去芝加哥。

案發後凌晨,辛普森在芝加哥酒店接到警方通知前妻死訊,清早趕回加州。回來辛普森在律師極力反對下單獨接受了警察一小時的問話。警察考慮到他的名聲,對辛普森並沒有做深入的盤問就釋放了他。當時警察發現辛普森受傷。他解釋說,接到前妻死訊過度激動打破鏡子而受傷的。警察經過幾天調查後,決定將辛普森列為主要疑犯。辛普森準備自首,但沒能如約到場,故警方決定逮捕辛普森。

六月十七日,辛普森的律師準備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時,發現本來在樓上休息的辛普森已不知去向。隨後全國觀眾在電視上看見了難忘的鏡頭:天上直升機隊,地上巡邏車隊全面出動,幾小時終於發現辛普森的白色小車。幾十輛警車在洛杉磯公路上展開追逐。更準確的說是護送,辛普森手持手槍以自殺為要挾,而洛杉磯警局出人意料的克制,護送他回到家,而辛普森家外早已被他的支持者和圍觀群眾圍得水洩不通。隨後,辛普森在車上與警方展開談判,晚上辛普森丟掉手槍走出車外被逮捕。

(二)控辯交戰(注2)

控方(檢方)出示的有罪證據多達488件之多,數學、物理以及其他科學的證據都直指辛普森——辛普森犯一級謀殺罪。且此證據在事實、因果關係上無明顯瑕疵,是充滿信心的。為了破壞如此較為完美的證據體系,辛普森花費1000萬美元聘請了「辯護團隊」言辭辯論專家、策略辯護專家,至此,世紀審判的法治連續劇拉開序幕。

在本案中,辯方採取主動進攻,幾乎打掃了案件涉及的證據的每一個可疑點,沒有放過現場的任何一塊石頭。其中,如抓住了警方在採集物證過程中存在的過失、混亂、疑點以及物證(血液樣本等)可能受到的汙染;包括指出血手套、血襪、血液樣本等存在的疑點,警方從辛普森的身上抽走了8毫升血液,但根據有關記錄材料,所有的檢驗只用了3毫升血液,現在試管中還存在3.5毫升血液。那麼,剩下的1.5毫升血液到哪裡去了呢?!

更為關鍵的是辯方痛擊了警方警官福爾曼撒謊及嚴重歧視黑人言論。從而大大降低其證詞效力:

李貝利問道;在描述別人時,你用過「黑鬼」一詞嗎?」

「沒有,先生」。

「近十年,你用過這個詞嗎」

「我沒想起來。沒有」

「你是在說,近十年來你沒有用過「黑鬼」這個詞嗎,福爾曼警探?」

「是的,我是這樣說的」

「所以任何人來到本庭,指證你用過這個詞,都說明他們都在說謊,是嗎,福爾曼警探?」

「是說謊。」福爾曼咬著牙,朗聲說。

同時,接著厄爾曼律師對警探福爾曼繼續進行詢問:你在預審時提供的證詞是否完全真切?」

「我想堅持我第五修正案的權利。」

「你是否篡改過警方記錄」

「我想堅持我第五修正案的權利」

「你是否在本案中栽贓過或捏造過任何證據?」

「我想堅持我第五修正案的權利。」(此時,警探福爾曼已慌,直接選擇了對抗自罪的權利,也就是沉默權)

 「被告方沒有問題了。」

但戲劇的事,辯方拿出早已準備好的一份錄音證詞,此錄音證詞系一位記者採訪警探福爾曼一線工作時的採訪錄音,而福爾曼在本次採訪中多次使用「黑鬼」字樣(備註,當時美國正處於種族歧視抗議的高峰言論期)。因此,對於在本案中,在案發現場固定主要證據的警探福爾曼的言詞證據被打破。其固定的證據的效力也因此大大降低。最終,辯方將合理懷疑的種子成功灌輸給陪審員心中,使陪審團部分陪審員對檢方提供的關鍵的證據產生了合理懷疑。其中陪審團中兩名白人之一,即艾辛巴克說,從法庭辯論的情況判斷,她內心認為辛普森很可能有罪,但檢方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辛普森就是殺人兇手,何況福爾曼又是種族主義分子,此因素最終導致她在無記名表決時投了辛普森無罪。

據當時美國記者採訪民眾:

「你們認為辛普森有罪嗎」

「有罪」。

「那麼你們認為審判是否公正呢」

「公正」。

      這就是美國典型司法體制特點之一,「寧可漏網一千,不可冤枉一人」。它採用「超越合理懷疑原則」才可認定有罪。

      需要延伸的是,我國刑事司法認定標準,可以直接複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重要法條第55條,該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相關焦點

  • 辛普森出獄!「世紀審判」之後再引關注!
    從1995年到今天,「辛普森殺妻案」以及隨之而來的「世紀審判」,深刻地影響了美國乃至整個世界的司法體系,成為各國法律教材中的經典案例。當中國人歡慶國慶之時,大洋彼岸,O·J·辛普森從美國內華達州拉夫洛克監獄走出來,這時是2017年10月1日凌晨,距離他因被判武裝搶劫、綁架而入獄,已經9年;那場以他為主角的「世紀審判」,更是已經過去了22年。
  • 辛普森案與王文軍案漫談
    CNN統計數字表明,大約有1億4千萬美國人收看或收聽了「世紀審判」的最後裁決。 離「惡警」王文軍故意傷害案的判決日也已為期不遠,我想在今日之中國,儘管有足夠多的人在關注這起案件,也斷不會有上述情景發生的。作為一個近十四億人口的國家主席和總理,軍機國務繁重冗雜不言而喻,滬深股市也正值將股民跌宕出「快感」的時期,行動網路裡一如既往交織著微信、陌陌和QQ的聲色犬馬。
  • 辛普森案再版: 華人美少婦李凡尼殺人案無罪裁定
    有一則微信公眾號, 對這事兒寫的相對全面. 我們引用一下, 有人想看這件事情前後經過, 可能先讀一下這篇文章: 5億天價保釋金的華女殺夫案,判了,無罪! 李凡尼走出法庭的急急小碎步(trot), 紅紅的眼睛, 明眼人馬上明白, 她應是免不了干係的主角兒李凡妮, 女版的辛普森案. 1990年代的辛普森案是美國的世紀審判, Trial of the century. 世紀大審判是有排行榜的. 李凡妮案應該也可以上榜了. 她是華人首位上榜的.
  • 「辛普森案」漫談——論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辛普森案」漫談——論程序正義的重要性王域廣 宋大偉【摘 要】「辛普森謀殺案」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最為轟動,舉世矚目的案件,當時被稱為「世紀大審判」。本案的被告辛普森是知名的美國黑人橄欖球明星,而被害人是其白人前妻及其男友。
  • 轟動全球的殺妻案過去22年後 辛普森出獄 「世紀審判」終於畫上句號?
    此刑事案件審理歷時8個月,曾創下加州審判時間紀錄,被稱為「世紀審判」。該案曾轟動全美,但辛普森最終憑藉著他的「夢幻律師團」完成了無罪辯護而獲得當庭釋放。描述該案的紀錄片《辛普森:美國製造》去年還獲得了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獎。  時至今日,辛普森重新獲得自由,人們又把辛普森推上了各大媒體的頭條,討論他的事跡,猜測他出獄後會幹些什麼。
  • 聊聊世紀大審判——辛普森案,看美國「奇葩」的陪審團制度
    但是稍有現代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只要未經法院判決,甭管有多大嫌疑,旁邊人再認為這已經是鐵案如山,這個人都只能叫犯罪嫌疑人,對吧?大家應該都知道這個概念。由此就展開了辛普森殺妻案所謂世紀大審判。今天我們講的這個案子,不光對中國人理解什麼是現代司法有意義,即使在美國司法史上可能也是空前絕後的案子。
  • 世紀大案丨辛普森殺妻案無罪辯護紀實
    美國是一個司法公開的國家,不僅刑事審判對公眾開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檔案,如法庭記錄、起訴書、證人供詞、審問筆錄、旁證材料、法醫鑑定書、檢方和辯方律師的開庭陳詞和總結陳詞等,在結案後都要全部對公眾開放。根據已公布的辛森案檔案,陪審團之所以判定辛普森無罪,與警方和檢方在辦案和起訴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特別是其有重大栽贓嫁禍的嫌疑,使呈庭證據無法令人信服有直接關係。
  • 辛普森出獄!「世紀審判」之後再引關注!|聚法案例
    當中國人歡慶國慶之時,大洋彼岸,O·J·辛普森從美國內華達州拉夫洛克監獄走出來,這時是2017年10月1日凌晨,距離他因被判武裝搶劫、綁架而入獄,已經9年;那場以他為主角的「世紀審判」,更是已經過去了22年。
  • 轟動美國的世紀審判:『辛普森殺妻案』
    而本季很真實地還原了一件在1994年轟動美國乃至全球的世紀審判——辛普森殺妻案。故事懸疑驚悚,很值得期待。案發後凌晨,四名警探來到辛普森家裡,在門外發現其白色汽車染有血跡,車道上也發現血跡。按鈴無人回應,其中一個偵探福爾曼,在後園找到一隻染有血跡的手套。
  • 有罪推定與無罪推定
    實際上,這是一個兩難選擇:如果想要不放過一個壞人,只能進行「有罪推定」,這又容易造成冤案;如果想要不放過一個壞人,只能進行「有罪推定」,這又容易造成冤案;如果想要不冤枉一個好人,只能進行「無罪推定」,這又會容易放過真正的罪犯。有罪推定易造冤案在古代,官府要破獲一個案子,如果有一個人嫌疑很大,但要去找到更有力的證據又很困難,這時官府的審判者怎麼辦呢?
  • 16年最火美劇《美國犯罪故事》對世紀大審判「辛普森殺妻案」高精度還原
    恩,這根「美國人最敏感的神經」,就是被稱為米國「世紀大審判」的——辛普森殺妻案這是美國司法史上爭議最大的案件。明明警方掌握了如山血證,法院如何判決無罪,這又如何服眾?假設辛普森無罪,那真正的兇手,為何在之後十多年,一直沒被抓到?辛普森案子成為美國人心結。但直到今天,才有人敢把它拍了出來。這個人就是艾美獎常客,當今最著名美劇製片人之一——瑞恩·墨菲。
  • 16年最火美劇《美國犯罪故事》對世紀大審判「辛普森殺妻案」的100%精彩還原
    恩,這根「美國人最敏感的神經」,就是被稱為米國「世紀大審判」的——辛普森殺妻案這是美國司法史上爭議最大的案件。明明警方掌握了如山血證,法院如何判決無罪,這又如何服眾?假設辛普森無罪,那真正的兇手,為何在之後十多年,一直沒被抓到?辛普森案子成為美國人心結。但直到今天,才有人敢把它拍了出來。這個人就是艾美獎常客,當今最著名美劇製片人之一——瑞恩·墨菲。
  • 辛普森案這件世紀大命案,終於被拍成美劇了
    在第一集的片頭,便是1992年的洛杉磯暴動影響,四名警察因對一名手無寸鐵的黑人實施暴行但被判無罪,引起了黑人的暴亂。有了這個前提,觀眾便對黑人在美國社會的地位有了了解。 Simpson》改編,Jeffrey Toobin的立場不是讓人們去判斷辛普森是否有罪,而是讓人們去了解這個案件,就是速度的比拼。
  • 還記得「辛普森殺妻案」嗎?70歲的辛普森或快出獄了!
    對於那起著名的「世紀審判——辛普森殺妻案」,大家從刑法課或電視上多少都有所了解,今天我們要講的便是這起案件的主人公,曾經的美國橄欖球超級明星
  • 【紀錄片】 辛普森:美國製造
  • 勞榮枝會否成為第二個「辛普森」?是對法庭審判的一次重大考驗
    當勞榮枝的辯護律師在審判勞榮枝的法庭上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不知道當庭法官乃至被媒體報導後人們怎麼看。但對青鋒來說,認為這將有可能成為我國司法審判面臨的一個節點問題。也就是說,勞榮枝案會不會像其律師所說,法庭應該以「疑罪從無」原則,認定勞榮枝的合理解釋,讓勞榮枝案成為第二個「辛普森」?說起辛普森,估計不少人都應該知道。
  • 美劇:American Crime Story:The People v OJ Simpson(美國罪案故事:公訴辛普森案)
    《美國犯罪故事》系列專注於美國歷史上的一些重大真實的犯罪案件,每一季講述一個獨立的故事,這些故事都源自於真實事件。第一季《人民訴辛普森案》還原了發生在1994年的「世紀大案」--辛普森殺妻案。這個豪華律師團利用美國社會的種族矛盾以及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著「如山血證「的檢察官和警方證人駁得目瞪口呆,最後說服了陪審團,將辛普森無罪開釋。全球媒體矚目一時,並將其稱為「世紀審判「(Trial of the Century)。這場美國史上最出名的「逍遙法外」直到2008年辛普森因其他罪名入獄而告終。
  • 科普時間 | 世紀大案——辛普森殺妻案詳述
    7月7日經預審辯論,法官裁決:「有足夠理由相信,被告犯下了被控罪行。」7月22日,洛杉磯最高法院伊藤法官正式宣布受理辛普森案,由陪審團審判。11月3日,由12名陪審員組成陪審團。1995年1月24日正式開庭審理。
  • 辛普森殺妻案:現實比美劇更精彩.
    01說它好看,是因為他首先有一個傳奇的中心人物—— O.J.Simpson(下文簡稱O.J.)。熟悉辛普森殺妻案的人,應該都知道,O.J.是一個黑人明星,他人生最大的新聞,是在看似確鑿的多重殺妻和謀殺他人的證據下,被判無罪。他的前半生,大概就是「美國夢」的現實版。
  • 中國版辛普森案:她被埋在自家別墅外,男友成最大嫌疑人卻被無罪釋放
    「我是一個知識分子,一個大學畢業生,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我長這麼大雞都沒殺過何況殺人。」他還說,「警方經過多次偵查,沒發現我昆明的家裡有任何痕跡。」「如果真是我殺的,殺人那麼大動靜,兒女就在旁邊睡著,沒聽見,左鄰右舍也沒一家聽見。這是不正常的。」 他們在法庭上唇槍舌戰(覺得太長往下翻,有簡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