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捕獵的獐子
日前,淮安市2名男子前往南京市浦口區非法獵捕23隻獐子、16隻兔子以及2隻狗獾子。犯罪嫌疑人王明(化名)想轉移野生動物和車輛,不料表弟卻認錯人,把車鑰匙交給了蹲守在車輛旁的便衣民警。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19年12月初,淮安市盱眙縣公安局天泉湖派出所民警發現,轄區內有人存在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行為。12月5日,一輛蘇A牌照的銀灰色江淮車輛出現,民警隨後進行蹲守。
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天泉湖民警張少平告訴記者,正當便衣民警在車輛附近蹲守時,王明讓自己的表弟把車鑰匙遞給一起捕獵的李軍(化名),讓他把車開走,由於表弟不認識李軍,急急忙忙把鑰匙隨手給了在車輛一旁的便衣民警。
記者了解到,王明經常去往南京浦口的野塘裡捕蝦,聽到當地居民說林區有野生動物,他與養雞的李軍就想捉幾隻回家嘗鮮。之後越捕越多,帶回家中又無人購買,便一直放在鄰居家張一的冷庫裡。
「10月至12月期間,王明夥同李軍駕駛車輛,多次竄至南京市浦口區高旺街道、橋林街道,靠電瓶供電,採取架設電網的方式非法獵捕獐子、兔子和狗獾子。」派出所所長程永恆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在9個地點用木樁圍了200多米的電網。
程永恆帶隊驅車趕到範墩村新建組張一處,經檢查,在該冰庫中發現野生動物,共計23隻獐子和1隻兔子,其餘15隻野兔和2隻狗獾子以1800元的價格賣給了飯店。就在派出所部署準備抓捕時,王明和李軍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所獵捕的獐子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犯罪嫌疑人王明、李軍二人,因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狩獵罪,3月10日被盱眙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正式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