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0日一早,劉紅軍起床發現自己的14歲的兒子劉威一夜未歸,於是他趕緊出門去找兒子。劉威是前一天的中午離開家的,因為當時正放暑假,劉威說去同村的舅舅家玩,舅舅家離劉威的家走路不到10分鐘。
劉紅軍趕到劉威舅舅家,卻發現劉威並不在這裡。劉威的舅舅說,那天中午劉威確實來過,但沒待過久就走了,走的時候也沒和舅舅打招呼,從那以後就再也沒見過劉威。
劉紅軍聯想到兒子平時也偶爾在同學家過夜,於是到劉威的同學家裡去找,尋找的結果,卻讓他深感意外。在村裡劉威比較要好的小夥伴有六七個,他們年齡相仿,住的又近,孩子們從小在一起玩。劉紅軍挨個到這些孩子的家裡去找,但他發現孩子們都沒有在家,最後,劉紅軍在一個叫冰潔的孩子家裡找到了這群孩子,不過其中沒有他兒子劉威。
劉紅軍感到奇怪,為什麼孩子們都在,唯獨沒有自己的兒子劉威呢?經過仔細詢問,劉紅軍從這些孩子的嘴裡,打聽到了兒子劉威的消息。
一個比劉威大一歲的孩子東河告訴劉紅軍,8月9日一點多鐘,他們一群人打算去村子裡的核桃園偷核桃,劉威說要回家,就沒有和他們一起去,之後他們就再沒有見過劉威了。
按照兒子同學的說法,那天下午兒子就應該回家,可是兒子至今不見蹤影,劉紅軍心裡有一種不祥的預感。隨後,他發動了全家人在村裡、鎮上的網吧尋找,仍然一無所獲。這時候的劉紅軍心裡已經很吃驚了,因為自己的兒子平時玩心不重,很少出遠門。如果說離開村子一定會跟家裡人打招呼的。而這一次兒子沒有打招呼,也沒有回家。能找的地方都不見兒子的蹤影。他到底去了哪裡呢?劉威的母親覺得自己的孩子可能被拐跑了。不過劉紅軍覺得兒子被拐走的可能性不大。那年劉威14歲,身高已經超過了1米6,看上去也是個大小夥子,一般情況下人販子不會衝這麼大的孩子下手的。
眼看兒子已經失蹤了十幾個小時,劉紅軍的心裡是越來越著急,他決定尋求警方的幫助。很快,從警方那裡傳來了一個消息,這個消息讓劉紅軍的心一下子懸了起來。警方告訴劉紅軍,有人報案說在河灘撈上來一個小男孩,讓劉紅軍過去看看是不是他的孩子。
報案的人名叫張貞田,是劉威讀書那所中學的老師。發現孩子的河叫沁河,是黃河的一條支流,它發源於山西省,自北向南穿越太行山,流經沁陽等地,最終歸入黃河。每年的暑期都是沁河的汛期,水流湍急。為了防止放暑假的孩子到河邊發生意外,劉威所在學校每天都會派老師去河邊巡邏。張貞田就是負責巡邏的老師,8月10日下午兩點多,張貞田在河邊巡邏時發現,河裡漂著一個人,是個十三四歲的孩子,當時孩子渾身冰冷,已經沒有了呼吸。
接到張貞田的報警電話後,警方在第一時間反饋給了劉紅軍。雖然有種不好的預感,但是劉紅軍還是抱著一線希望,他希望河裡的這個孩子和兒子劉威沒有關係。從劉紅軍家到發現孩子的那個河灘距離不到3公裡,當劉紅軍一路忐忑到達河灘的時候,他的希望破滅了。經劉紅軍辨認,溺水的正是兒子劉威。雖然兒子找到了,但父子兩人已陰陽兩隔!這對於任何做父母的來說,都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劉紅軍有兩個兒子,劉威是他的小兒子,在劉威去世後,他的房間一直鎖著,再走進兒子的房間,劉紅軍還是無法抑制心裡的傷痛。兒子突然離世,母親整日以淚洗面,而父親劉紅軍除了悲痛,心裡一直存著一個疑問:兒子怎麼會在河裡呢?劉威被發現的時候全身赤裸,身上沒有受傷的痕跡,警方基本排除了他殺的嫌疑,最大的可能就是溺水身亡了,不過劉紅軍覺得事情有蹊蹺。
因為劉威很怕水,他一般不去河邊玩,劉威的家就在沁河大堤的西側,劉紅軍說,在這條沁河裡幾乎每年都會淹死人。兒子劉威不識水性,他平時經常告誡兒子不要去河邊玩耍。所以劉紅軍覺得兒子不可能去河裡遊泳,即使真的去河邊玩,也不可能自己一個人去!同行的肯定還有其他人。
警方的調查印證了劉紅軍的懷疑。那天劉威確實不是一個人去河裡的,和他在一起的還有另外7個孩子,而他們正是劉紅軍之前在冰潔家裡見到過的那些孩子。
之前劉紅軍找到那7個孩子的時候,他們說那天下午去摘核桃了,劉威要回家就沒有和他們一起去。而根據警方的這個調查結論,顯然,孩子們對劉紅軍隱瞞了和劉威一起去河裡洗澡的事情。他們為什麼要隱瞞呢?在河裡一起洗澡的時候,到底發生了什麼呢?
東河說8月9日那天中午,他吃完飯去找同村另外幾個小夥伴玩,路過劉威舅舅家時碰到了劉威。劉威問東河幹嘛去?東河說去找其他人玩,劉威就跟東河一起陸陸續續的叫上另外六個經常一起玩的小夥伴。也不記得是誰提議去河裡遊泳的,只記得那天氣溫很高,大伙兒就說去河裡洗個澡。
另一個叫曉軍的孩子也說同行的有劉威,而且這不是劉威第一次去河裡洗澡。八人很快到了沁河邊,脫了衣服下了水。東河回憶,當時有四個會遊泳的在河中央遊,劉威他們不會遊的就在河水比較淺的地方玩。
八個人當中曉軍是水性比較好的一個,他說當時沁河正值汛期,水比較深,河中央最深的地方能沒過人的頭頂,應該超過兩米深。當時離劉威比較近的是同樣不會遊泳的志偉,志偉講述了當時的情景:當時志偉看到劉威要向河中間走,就問他要去幹嘛,劉威說要去探探底,志偉說裡面挺深的,不要過去。但是劉威說沒有事,就往裡走去,走了幾步劉威就開始重心不穩,接著就被河水衝著往下遊跑了。
志偉說當時他想伸手去拉劉威,但是沒能拉住。眼見劉威發生了危險,水性比較好的曉軍和冰潔都過來營救,但是劉威亂撲騰,曉軍和冰潔也都嗆了水,兩人趕緊從水裡上來了,當時河水比較急,上岸以後他們很快就看不到劉威了。
他們趕緊跑到下遊水勢稍緩的地方去找,在河裡找了將近半個小時,但是沒有找到劉威,後來他們就回村子裡去了。
根據七個孩子的證言和屍檢結果,警方做出結論,劉威屬於意外死亡,不屬於刑事案件。
對於這個結論劉威的家人沒有反對,但劉紅軍認為這個結果是可以避免的。
劉紅軍認為如果不是別的孩子來叫劉威,劉威肯定不會去河裡,也就不可能溺死,因此另外7個孩子對兒子的死負有責任。對此另外7個孩子的家長認為,誰都不願意看到孩子發生意外,但如果講到責任,那麼第一責任人應該是作為監護人的父母。
說到作為父母的監護責任,李紅軍覺得自己也確實有難處,兒子14歲了,雖未成年但已經是個大孩子了,父母不可能管得太死。再者平時他要下地幹活,農閒時還要外出打工去掙錢,不可能整天圍著孩子轉,況且自己平時也經常告誡兒子不要去河邊玩耍。在劉紅軍看來,劉威在發生危險後,其他的幾個孩子如果處理得當的話,悲劇或許能夠避免。劉紅軍覺得其他孩子也都十四五歲了,他們打電話或者騎車回去告訴大人,這一點完全可以做到,而當時確實有兩個孩子騎了車,還有一個孩子帶了手機。那麼在劉威發生意外後,在場的另外7個孩子為什麼沒有通知劉威的父母呢?
其中一個孩子告訴記者,他們都沒有經歷過這種事情,都感覺害怕,不敢告訴父母。東河說當時他曾提議報警,其他幾個孩子說不敢報之類的,然後幾個孩子就商量著沒有報警。但問到為什麼不報警的時候,有幾個孩子說當時覺得這個事兒肯定得賠錢,而自己的家裡條件並不好。其實除了怕賠錢之外,孩子們還有其他的擔心,那就是孩子們也怕被抓去監獄,再就是孩子們誰也不敢去給劉威的父母說。
在7個孩子看來,劉威畢竟是和他們一起在河裡洗澡的時候出的事兒,他們怕警察知道之後,抓他們去坐牢,於是,他們放棄了報警的念頭,決定隱瞞這件事情。後來這幾個孩子先去河邊的樹林裡歇著,然後開始商量怎麼掩蓋這個事,最後約定就說下午他們去核桃園偷核桃,沒有見過劉威!
商量好之後,幾個人回到了村裡,為了共同保守這個秘密,當天晚上他們就住在了冰潔的家裡。那天晚上7個孩子的內心是忐忑的、是不安的,他們擔心事情早晚有一天會敗露,不過事已至此,他們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果然,第2天的早上,劉威的父親劉紅軍找上門來。按照之前的約定,他們隱瞞了實情。
在劉紅軍看來,無論是兒子之前被帶到河裡洗澡,還是後來7個孩子對他隱瞞實情,他認為兒子的死,這7個孩子都脫不了干係。之後,劉紅軍向7個孩子的家長提出了賠償的要求,要求每家賠償1萬元。對於劉威的不幸遭遇,其他孩子的家長也很同情。但對於劉威家人的賠償要求,他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
7個孩子的家長認為,對於劉威的死他們的孩子是沒有過錯的,不存在賠償的問題,他們願意適當的出點錢補償一下劉家。不過劉家人堅持認為劉威的死,跟另外的7個孩子是有關係的。
劉紅軍堅持認為,如果那7個孩子出事後,立馬來告訴家人或者打110,當時就把孩子撈上來孩子肯定會沒事的。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龍翼飛覺得,劉威的死跟另外7個孩子在法律上沒有因果關係。因為這個事情發生以後,公安機關已經到現場用刑事證據的手段進行了現場勘查,認定劉威是屬於溺水身亡,屬於意外事故,對意外事故,其他7個小夥伴是不承擔法律上的責任的。然而儘管7個小夥伴沒有救助能力,但是告知能力還是有的,而這幾個孩子卻相約隱瞞了事實,等於加重了劉威父母的精神痛苦。對於這樣一種後果,應當承擔適當的經濟補償。
2014年5月9日,劉威的父母將7個孩子告上了法院,要求這些孩子對劉威的死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經過審理,2014年10月20日,河南省沁陽市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判決7個孩子每人補償給劉威父母1萬元。法院認為劉威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他的父母是法定監護人,他們對劉威應該承擔教育保護的責任。一審法院認為劉威的死與7個孩子沒有因果關係,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事發後,7個孩子對劉威的父母隱瞞了實情,這種行為加重了劉威父母的精神痛苦,因此法院判決7個孩子給予劉威的父母一定的經濟補償。
但是7個孩子家長都覺得判的太多了,賠不起。7個孩子的家庭都在農村,父母都以種地為主,當地的主要農作物是小麥和玉米,家長們說種地掙不了什麼錢,一畝地一年也就是收成1000元左右,每家幾畝地算下來,每年種地的收入不到1萬,這點錢剛夠日常生活的開支,孩子們的家長認為每家1萬元的補償太高了,於是他們提起了上訴。此案的二審是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此案受理之後,法院決定採用巡迴審判的方式,到村子裡去審理這起案件。
2014年12月2日,在村委會門前的空地上,法院扯起了橫幅,掛棄了國徽,準備開庭。聽說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開到了村子裡,村子裡的很多百姓,早早的帶了小馬扎來到了現場。上訴席上坐著7個孩子的父母,旁聽席上有老人,有小孩,有婦女,雖然與案件相關的七個孩子沒有出現在庭審的現場,但是這場訴訟的最終結果與他們密切相關。
庭審一開始,雙方各自陳述了事實和理由,之後法院對雙方進行了調解。由於關於補償的數額差距太大,最終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法官決定休庭,擇日宣判。
2014年12月10日,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希望這個判罰不僅是對孩子們不誠信行為的一個懲戒,也希望對他們是一個警醒。(完)
扒世間奇案,看人間百態,品百味人生。喜歡的朋友可以點點關注,每天更新一個真實案件。你都看過或者聽過哪些離奇的案件,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山東棗莊滅門慘案:姐妹二人渾身赤裸被綁施暴 母親慘死 膽小慎入
山東萊州姦殺肢解案:年輕貌美卻甘被包養 喪身豬舍是否悔不當初
浙江東陽水泥墩藏屍案:少女痴情夢入繁華境 姐妹天真葬身水泥墩
兩單身女子被害出租屋 一個兇手作案 為何兩人體內卻留下不同精液
寂靜山村他屍橫涵洞 兇手現身卻真假難辨 鬧劇背後是詭計還是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