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愛戴和尊重為轉移的,而這種愛戴和尊重是以內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為轉移的。——羅伯斯庇爾《革命法制和審判》
我們都知道死刑在所有判決當中是最高的刑罰,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可貴的,所以只有一些犯了很大錯誤的人才會被判決死刑,那麼這些死刑犯在執行死刑之前,是怎麼度過的呢?今天就讓我們一起去看一看吧。
其實殺人犯和毒販子的執行死刑之前的是不太一樣的。一般來說這些人進監獄之前心理上是沒有太大的變化的,但是隨著自己的日子一天天減少他們的心理變化就會逐漸顯現出來,其中不少人會出現神志不清、情緒反覆無常等一系列的現象,其實這些東西都是他潛意識造成的影響,所以很多人都並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
對於殺人犯來說,我們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思想,所以他們在執行死刑的時候一般都會比較配合警察的工作,雖然他們很想活下去,但是他們知道自己既然做了事就要受到相應的懲罰,所以他們情緒變化一般都不大。
然而如果是毒販子那就不一樣了,許多毒販子都認為自己只是售賣了毒品,再怎麼樣也不至於被判死刑,所以當死刑真的來臨的那一天,他們大多人情緒都會比較激動,有的人會死賴著不走,還有一些人甚至會被死刑嚇到大小便失禁,所以這一類的死刑犯一般都比較難處理,因為各種突發情況都有可能發生。
許多死刑犯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個晚上都是不會睡覺的,因為自己的生命只剩下幾個小時,一想到這裡就很少有人能夠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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