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2日,即本周六,韓國電影《素媛》原型案件罪犯趙鬥順即將刑滿出獄。這個消息,看得無數人心裡發慌。
之後,這個臭名昭著的兒童強姦犯,竟然在出獄前的請願書中,提到「一定要和受害者見面」。這更加讓人不寒而慄。
因為但凡看過電影《素媛》的觀眾,無不是流著眼淚度過這2小時,罪犯的殘忍和無恥,受害女童及其家庭的痛苦,司法的不公和制度的缺失,都讓那句「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無限放大。
《素媛》(英文譯名Hope)
1. 殘忍的傷害
2008年12月11日,韓國京畿道安山8歲的娜英(化名)在上學路上遭到56歲的趙鬥順劫持,她被拖入附近教堂的衛生間,遭到了慘無人道的性侵和傷害。
娜英活了下來,但除了面部因被毆打腫大、內臟受損、盆骨骨折以及部分大小腸因長時間暴露而壞死外,她80%的性器官和肛門也嚴重受傷,需要終生帶著尿袋生活。
不僅如此。實施暴行後,趙鬥順還陰險又老練地一一清理了犯罪證據,不僅清除了現場指紋,還殘忍地使用馬桶疏通器,將大量冷水灌入娜英體內進行衝洗。
這種冷酷、殘忍的罪犯,罪無可赦、死不足惜。但當時,根據韓國法律,即使人證物證齊全,此類犯罪的最高刑期僅為15年。趙鬥順堅持其對酒後行為全無記憶,法院也以「酒精影響下的精神和身體虛弱」為由,最終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這起案件激起眾怒,人們走上街頭,進行了聲勢浩大的示威遊行,逼得韓國時任總統都不得不當眾下跪道歉。
2. 不知悔改的罪犯
如今,12年刑期已過,罪犯是否心生悔意、可以重新做人?雖然他口頭上表示後悔,很遺憾,實際上顯然沒有。
娜英案之前,趙鬥順就已有17項犯罪記錄,其中包括強姦和殺人。
因娜英案入獄後,他仍堅持自己無辜,多次給法官寫信「我什麼都想不起來,想不起來事情的經過,不就代表著我沒有強姦和傷害別人嗎?」
12月5日韓國JTBC電視臺(中央東洋放送株式會社)專門針對趙鬥順改造情況做的一檔節目,再次加劇了人們對釋放其出獄的爭議。
他的前獄友表示,趙鬥順在獄中仍然很暴力,經常大吵大鬧。他在監禁期間還堅持進行體能訓練。
他的性慾甚至會因為電視或閉路電視發出的電波聲被激發,也曾多次被人發現自慰。曾經對趙鬥順進行過心理諮詢的延世大學兒科精神病學教授表示,趙鬥順仍然擔心自己性慾過度,並在行為中表現出來,我認為看起來是這樣的。
韓國京畿大學的犯罪心理學研究人員得出結論,趙鬥順有76%的機率再次犯罪。一項大數據分析發現,趙鬥順有酗酒問題,無法控制自己的憤怒,這增加了他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他那同樣疑似存在人格缺陷的妻子,仍不離不棄的等待他,並令人費解且不安地跟隨娜英一家搬過數次家,每次始終與其保持5分鐘車程的距離。她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了酒精,在為丈夫寫的請願書中表示「這不是趙鬥順的錯」。
雖然娜英一家在愛心人士的資助下已徹底搬離安山,但這樣一個罪犯,無論出獄後身在何處,都將是一枚不定時被引爆的炸彈。
3. 貌似完善的監管仍讓人恐慌
由於附近居民的抱怨,趙鬥順的妻子上個月搬了新家,其所在的社區有一所小學、一所高中、一所兒童圖書館和一所幼兒園。
韓國政府採取了多項措施,來降低其再次犯罪的機率。
警方和安山市政府在趙鬥順新家附近新安裝了3700個監控攝像頭,並計劃派遣更多警察到附近保護該地區的婦女和兒童。
在未來7年裡,他的行蹤將通過裝有全球定位系統的電子腳鏈被實時追蹤,他還需接受150小時的心理幹預治療。
他的個人信息,包括他的住址,將在網上公開。當他搬入或搬離某個社區時,住在附近的人將被通知。
同時,控方要求禁止趙鬥順飲酒或在室外待到深夜,但法院尚未做出決定。
由於民眾的請願,國民議會還正在審查一項立法修訂,禁止包括趙鬥順在內的兒童強姦犯在通勤時間外出,並禁止他們進入學校區域。12月11日,即本周五,如該法案獲得立法和司法委員會通過,將即時生效。
但這依然無法消除人們的擔憂和恐慌,有孩子的家庭更是如此。
4. 娜英案推動立法但收效甚微
娜英案對於韓國相關法律的完善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
2010年,韓國國會將此類犯罪的有期徒刑上限延長至30年。
2012年,韓國國會還通過了《特定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允許對戀童癖罪犯進行「化學閹割」,韓國由此成為亞洲首個實行化學閹割的國家。
很不幸,這並不適用於法案生效之前的案件,超過61萬韓國民眾向青瓦臺的集體請願,仍然無法換來趙鬥順刑期的延長。
其實,韓國國內的性侵案極為嚴重,娜英案只是其中一個縮影。
2010年,韓國國防部透露,2005年至2008年,也即娜英案發生的那一年,韓國的兒童性侵犯率明顯高於美、日、英、德四個國家。在四年的時間裡,韓國的性侵犯率上升了近70%,而美國上升了2.9%,而日本、英國和德國的分別下降了29.2%、14.8和9.6%。
在這些國家中,雖然韓國的性侵率不是最高的,卻是唯一一個出現持續、且顯著增長的國家。
娜英案作為個案對法律條文的成功推動,對於韓國類似案件審理的幫助也依然有限。
韓國性別平等與家庭事務部的數據顯示,2010年至2015年期間,針對13歲或以下兒童的性犯罪記錄中,只有大約一半被判入獄,其餘被緩刑或罰款。大約61%的刑期是1-5年,而10年以上的刑期不到10%。
而韓國國防部2016年的更新調查表示,2010年至2015年間,雖然韓國整體的性侵案減少,但兒童性侵犯事件顯著增加。
電影《素媛》的最後,聽到宣判的素媛媽媽向法官大聲呼喊:「12年?你知道我女兒12年後才多大嗎?」這一聲帶血的悲呼,至今仍在大腦中迴旋。
如果沒有法律的嚴格立法與強力執行,娜英這樣的悲劇仍然會持續上演,且對受害人造成終身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