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和推特對川普的封禁,讓圍繞社交媒體平臺的麻煩問題凸顯出來。這提出了一個關於他們在社會中行使權力的根本問題,特別是他們對未來公共話語和民主的影響。如果他們可以毫無預兆地砍斷地球上最有權勢的人的膝蓋,他們就可以隨時對任何人下手。實際上,馬克·扎克伯格和傑克·多爾西剛剛向立法者開了一槍:當他們制定規則時,扎克伯格和多爾西向他們展示了誰掌握著最終的權力。
顯然,由於社交媒體平臺的龐大規模以及它們現在構成了「公共廣場」的事實,它們已經超出了最初的使命。的確,正如歐巴馬在2017年指出的那樣,社交媒體平臺需要「就它們的商業模式展開對話,承認它們既是一種公共產品,也是一種商業企業」。
劍橋分析公司的醜聞清楚地表明,它們只是一家純粹的商業企業,儘管它們提供的是一項公共服務——但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條件。他們經營在一個模糊地帶,受第230條保護,不承擔任何責任。他們完全控制如何從他們的網絡中獲得最大收益,即使這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外部性」,如兩極分化,煽動普通人去做他們本來不會做的事情,如暴亂。
他們禁止川普的舉動讓議員們陷入了尷尬的境地。如果他們忽視了這一點,他們就承認社交媒體平臺的執行長才是言論自由的最終仲裁者。這將是一個危險的先例。許多人不認為美國政府會把這個角色拱手讓給那些成年不久、沒有公共服務記錄的CEO們。
民主黨的控制是否會對最近的大型科技公司聽證會產生影響?人們預測會增加透明度和問責制,不管誰在控制。但考慮到最近禁止川普使用社交媒體的行動,議員們面臨著一個更根本、更棘手的問題:鑑於社交媒體平臺已經成為了事實上的公共廣場,我們是否應該把它們視為公共產品?
答案是別無選擇。實際上,這涉及到將《第一修正案》適用於實際上屬於公共產品的平臺。在這種情況下,公眾應該決定話語的規則,而這只能通過政府來實現。實際上,武斷地拒絕某人訪問這些平臺就相當於切斷他們使用公共運輸的途徑。這不是一個私人公司的CEO應該做的決定。
多年來,一些人一直在提出旨在提高社交媒體平臺透明度的監管指導方針,要求社交媒體平臺了解其客戶和用戶,並對其所有行為進行審計追蹤。但他們最近的行動清楚地表明,這種透明度應該包括參與規則——由公眾同意並通過法律實施——社交媒體平臺遵循的規則。實際上,這要求一定規模的社交媒體平臺部分「國有化」,成為提供溝通和公共話語「效用」的公共產品。
另一種選擇是什麼都不做。這讓人想起了馬丁·尼莫勒的名言「他們先是攻擊社會主義者,我什麼都沒說。」把「社會主義者」換成「川普」。更重要的一點是,社交媒體平臺已經下了戰書,裹著天鵝絨,對立法者,尤其是對新一屆政府來說。
德國和法國反對臉書和推特的決定,稱「立法者應該制定管理言論自由的規則,而不是私營科技公司。」
美國國會議員們別無選擇,只能在為時已晚之前削減大型科技公司的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