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中學聶姓女教師公開檢討「人行道騎非機動車」。 截屏圖
違反交通法規,在人行道上騎車,就得上電視公開道歉,還要連累學校的領導,一同上電視道歉?
近日,前述發生在貴州省福泉市一名中學女教師身上的道歉事件引發人們關注。因違反交通法規,前述聶姓女教師通過電視臺向全市人民道歉,她所在學校的副校長亦通過電視臺公開致歉,「發生這樣的事情,作為教育單位我們感到很慚愧。」
有網友質疑,該曝光手段太過嚴苛。
11月18日上午,涉事教師所在學校福泉中學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涉事聶姓女教師及學校副校長道歉系市委文明辦要求,並非學校自發行為。聶姓女教師於11月17日上午在福泉電視臺公開道歉,目前,還在教育系統被內部通報批評。
貴州省福泉市委宣傳部文明辦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他們已經關注到網絡上對於女教師違規道歉的相關輿論,「市裡面在進行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我覺得大家都應該遵守(規則)。」
前述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一旦被發現存在不文明行為,所有市民需通過媒體向廣大市民公開道歉,依據是2020年在福泉市進行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時發布《關於開展不文明行為「曝光」行動的通告》。「我們這是文明城市創建當中,不文明行為的話,要通過電視向市民公開道歉」,「所有市民(都這樣)。」福泉市從2017年陸續開展曝光不文明行為的工作。
澎湃新聞注意到,聶姓女教師在公開檢討中表示,她於11月9日在福泉市政府紅綠燈處駕駛非機動車在人行道上行駛,行為嚴重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這是不文明行為,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此,我向全市人民道歉。在今後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做文明市民,為創建文明城市作出積極貢獻。」
福泉市交警大隊一名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人行道上不允許電瓶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駛,但是否需要罰款或在媒體公開檢討需要諮詢車管部門。福泉市車管所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負責該類事件的工作人員暫未上班,不清楚情況。
福泉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涉事聶姓女教師教師在媒體上公開道歉是市委文明辦要求的。不文明行為公開曝光之後對福泉市教師的行為規範有警示作用。作為老師為人師表,應為學生做一個表率。
澎湃新聞檢索發現,福泉市人民政府官網11月1日發布《關於開展不文明行為「曝光」行動的通告》稱,為進一步鞏固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和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成果,決定從2020年10月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不文明行為公開曝光」活動。
前述通告提到,凡是被曝光的當事人,由相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從嚴處罰。若曝光對象是公職人員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罰外,其不文明行為一律抄告所在單位,對單位及個人進行「雙問責」,並在單位「雙創」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若曝光對象是學生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罰外,對曝光對象所在學校、市教育局進行全市通報批評,並扣減市教育局「雙創」年度考核分值。
前述通告稱,曝光內容包括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爭道搶行、亂闖紅燈、過馬路不走斑馬線、翻越護欄等行為。曝光方式包括媒體曝光:在電視臺、古城福泉微信公眾號、古城福泉抖音APP進行曝光;廣場大屏曝光:在人民廣場、文峰廣場等城區廣場大屏對當事人不文明行為進行為期10天的滾動播放;展板曝光: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製作成宣傳展板,在碧桂廣場、大十字等人流密集場所進行為期10天的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