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標題很奇怪,老師本來就是普通人,這樣說似乎有點矯情。除了在特定階段,老師被認為是臭老九,啥時候老師不是普通人了?其實老師也有不普通的時候,比如每年的教師節,那一天全國各大標誌性的景點都會為我們亮燈,並且打出激動人心的標語:老師,您好!老師,您辛苦了!
辛苦不辛苦沒關係,因為選擇了教師,就是選擇了這種生活,這無話可說。但尊重僅僅只有這一天,有時還伴隨著師德師風的專項行動一併開展。除了這一天不普通之外,更多時候教師的不普通就在於社會對這個職業的苛刻要求。你是一個老師,你怎麼能……?
最近有兩件事,讓很多老師毛孔痙攣,汗不敢出。
一是貴州省某地一女教師在人行道上騎車,結果被迫通過電視臺向全市人民道歉,而且連累她所在學校副校長也通過電視臺一併道歉。
二是浙江某市推出了師德碼。用「綠色、黃色和紅色」,對教師師德健康給與認定,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夠拼的了。
先看第一件事,女教師在人行道上騎車,屬於非機動車違反道路管理規定,的確有不文明之嫌,理應受到相應處罰。《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此也有明確處罰標準。「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明明有嚴肅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一樣能起警戒作用,小小的一個騎車違規,何以要到電視臺向全市人民道歉呢?
原來當地正在進行文明城市的創建工作,為了鐵腕治理不文明現象,該地發布了《關於開展不文明行為「曝光」行動的通告》。那麼問題來了,這個《通告》有沒有讓人「上電視道歉」的權力呢?
依據《立法法》:「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依據,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範」。
第一,當地的這個《通告》是一次專項治理的行動要求,不算是「政府規章」。
第二,即便是政府規章,也找不到支撐該規章的任何法律法規依據。
第三,不但找不到法律法規的依據,該《通告》還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理相違背。按照法律規定,地方規章如與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的規章相牴觸,地方規章無效。
第四,上電視道歉,類似於示眾,明顯屬於「減損公民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範」。
正因為如此,法律界人士認為:要求交通違法的女教師「上電視道歉」,小錯大懲,大而無當,不僅減損了公民的隱私權,而且傷害了公民的人格尊嚴。
當地文明辦一名工作人員對媒體表示,一旦被發現存在不文明行為,所有行為人需通過媒體向廣大市民公開道歉。
這個答覆有兩個問題。一是所有人一視同仁,只是制度執行層面的公平,並不能證明所發布的《通告》合理合規。
二是真的所有人一視同仁了嗎?即便在最文明的江南,偶爾也會看見騎車人進入人行道。這不僅與個人文明有關,也與道路的規劃相關。我們用腳指頭也能想到,所有人行道上騎車人都到電視臺道歉,再加上單位領導一併道歉,電視臺即便日夜播放也播不完吧?
我們敢斷言,抓老師上電視道歉是有選擇性的,之所以抓住老師不放,最大的原因還是老師是特殊載體,為人師表者不師表,傳承文明的人的不文明,如此殺雞駭猴,才更有轟動效應,專項整治的效果才會更突出。
但他們忘記了,騎車進入人行道是小違規,是很小的不文明現象,而逼迫人上電視道歉,可能是更大的違規,是更大的不文明。文明城市的建設需要慢慢涵養,久久為功,某地如此急功近利,想要跨入文明城市估計不易。
再說浙江某地的師德碼。看似創新之舉,其實完全是為了吸引人眼球,是來自娘家人的昏招。
現在的健康碼,所有人之所以讓渡自己一部分隱私和權利,是因為不如此,面對這個百年未遇的病毒,最終我們所有人都會受病毒侵害。而且更重要的是,健康碼有固定的不以人力為轉移的標準,這個標準是機器算出來的,能確保一視同仁,公平公正。
但師德碼是幹什麼的?某種程度上,師德碼也是一種示眾,甚至比示眾還要糟糕。因為前者電視臺示眾,畢竟還有騎車進入人行道的違規事實。
師德更多的是內在的,看不見摸不著。很難確定一個老師的師德如何。一個滿嘴仁義道德的老師,未必是師德高尚的老師。一個滿嘴「負能量」的老師,很可能是最富正義感的老師,反而是立德樹人的楷模。
沒有抽象的師德,對一個老師來說,教書育人的水平就是最大的師德。
那麼,該市這個師德碼是怎麼來的?按照什麼標準來確定顏色?誰有權利來給老師師德上色?誰有權利改變師德碼的顏色?
給老師師德上色者的師德也需要上色嗎?如果需要,誰來給這些人上色?又有誰來監督?讓他們自己監督嗎?他們值得信任嗎?
如果不需要,老師的師德怎麼能交給不知道師德為何的人評判呢?這樣的評判是公正的嗎?老師們會心悅誠服嗎?誰有不被監督的權利,卻擁有能改變別人顏色的權利?
這些都是大問題,在這些問題未被解釋之前,師德碼一定會遭受批駁。
前幾年,有學校異想天開,給表現不好的學生戴綠領巾,嚴重侵害了學生的隱私,傷害了學生的情感,侮辱了學生人格,結果遭受輿論狂批,師德碼也如是。
師德碼讓我想起了霍桑的偉大作品《紅字》。美女白蘭誤認為丈夫死去,在逃難中,她與一個牧師產生了感情,生下女兒珠兒。在生下孩子不到3個月,白蘭就被罰站在刑臺上整整三小時接受宗教審判,讓她說出孩子的父親。
白蘭堅決不從,最終被迫佩戴上紅字「A」,象徵自己是一個「私通」(adultery)的女人。
但白蘭用自己的勤奮、善良和與人為善,日積月累改變了這一切。最終這個恥辱的紅字「A」,轉化成了「天使」(angel)和「才幹」(able),成為每個人都願意佩戴的時髦標誌。白蘭死的時候,她的墓碑上就鐫刻著這個紅字。
為什麼不能把老師當成普通人呢?只有一個普通人才能教出正常的孩子。有些人不斷想點子對付老師,汙名化老師,恰恰說明了老師這個群體總體高尚,不容易被汙染。即便佩戴紅字,老師也能使之成為冠冕,反而是那些胡作非為的糊塗蟲,有可能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