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4 15:4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2021年1月4日
2021年第一個工作日
山東商報深度周刊全版刊發
《到法院我才能見到兒子》
對歷城法院立案庭王聰速裁團隊
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
進行了深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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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點空閒,找點時間,領著孩子常回家看看」這一句簡單的歌詞以樸素的語言傾訴著父母年老後最溫情的期許。現如今,老人已經不再要求子女「父母在,不遠遊」,只是希望子女每月甚至每年能拿出時間來表表孝心,當這種需求不能被滿足時,老人們無奈之下只能訴求法律,於是,關於「精神贍養」的訴訟接連出現。濟南市歷城法院速裁法庭法官王聰表示,在剛剛過去的2020年自己團隊接到這類案件不在少數,老人起訴子女並不是真的想要贍養費,而是在對簿公堂的那一刻,能見上孩子一面。
「常回家看看」糾紛案
王聰團隊所在的速裁法庭2020年共接案1200餘起,幾乎三分之二以上都是婚姻家事類案件,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從去年的數據來看這個團隊的案件發改率為0,服判息訴率也在98%以上,家事案子裡能做到讓一方滿意實屬不易,如果雙方都能服判息訴,那的確要「技術」過硬。用王聰法官的話來說,自己來到速裁法庭已有兩年的時間,見到了人性百態,但她每次還都抱著勸和不勸分的態度去對待每一個「麻煩」家庭。最不忍心看到的,就是古稀老人來法院為一句「常回家看看」與自己的兒女對簿公堂。
前不久,王聰團隊的法官助理張學灝接待了一位六旬老人,老人孤身一人來到法院,不會寫訴狀,但執意要告自己的兒子。張學灝將老人帶到接待室,一打聽才知道,原來老人自己住在天橋區附近,兒子一家住在歷城區,因為兒子工作比較忙,已經很久沒有見面了,這次來法院,就是想見兒子一面。
「據我了解,老人的兒子條件並不寬裕,既要還房貸,又要養孩子,工作也不穩定,壓力確實很大。」張學灝說,她也曾私下跟老人的兒子聊過。他表示,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自己也想儘可能多回家,但無奈自己的確太忙,抽不開身。當得知自己被母親告到法院後,老人的兒子表示「她這不是胡鬧嗎?」張學灝表示,起初他認為母親無理取鬧,拒絕到庭,並表示自己的家事會關起門來自己解決。在法院調解員的勸說下,老人也認為,如果把事情鬧大,斷了與兒子的情分,也會給兒子一家帶來矛盾,左思右想老人決定撤訴。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沒想到一周後老人再次立案將兒子告上法庭。
「我辛辛苦苦賺錢供他上學,到底哪裡虧欠他了?老了老了,我成不受人待見的了。」老人越說越委屈,在調解室裡淚流滿面。「這種事情,法理上說說不難,但人情上就複雜了。」張學灝說。隨後張學灝和調解員分別多次與老人的兒子取得聯繫,希望他本人能來法院一趟,與老人當面解開心結。聽到自己再次被母親告上法庭,兒子心裡雖然有點難過,但也認為老人這次是認真的了,不能像第一次那樣坐視不理。
贍養費100元,每月當面付
案件隨即進入調解階段,「我記得很清楚,那一天老人來的特別早,一早就在法院門口等兒子,看到兒子後滿面笑容,不再是之前來法院的那副樣子。」張學灝和調解員將兩人帶到調解室,全程母子倆坐在一起,在調解的過程中老人說,「這次訴訟主要是想見到我兒子,與兒子建立和諧的關係。」她認為兒子不履行贍養義務,所以將兒子訴至法院,要求兒子履行對母親應盡的義務,每月至少見面一次,每月支付贍養費100元。老人特意加了一句「贍養費不能以轉帳形式,必須當面支付。」
全程兒子並沒有提出反對意見,案子進行的也很順利。調解完畢後,老人說「我哪裡是為了要他的錢,我只想見他一面,從過年到現在只見了這一面。我只是希望他能常回來看看,一家人能團團圓圓坐在一起吃個飯……」這起案子大多數的時間是由團隊的法官助理張學灝參與,但王聰也不斷關注著案子的始末。「這類案子我們處理的太多了,其實這些老人倒不在乎幾百塊錢,他們更在乎的是和兒女的感情。」前幾年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中也有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王聰表示,在法律意義上,贍養分為經濟贍養和精神贍養兩塊,「常回家看看」主要是指精神上的贍養,也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如果感情沒了,手裡即便拿著兒女的贍養費,心裡也不是滋味。」王聰說。
判案,是案結也是事了
對於這一類的家事案件,王聰團隊處理起來比較得心應手,因為在兩年來的工作中,已經總結了一套比較適合自己團隊的經驗。「我們團隊的每一個人都是互相補位的,而且我們不管遇到什麼案件,只要當事人來找到我們,我們首先是個傾聽者。」他認為家裡的事兒,能鬧上法庭,雙方都積怨已久,心裡都有氣兒,到了法院如果一味說理,氣兒撒不出來,事兒還是解決不了。「法官判案子不僅是案結,還要儘量做到事了。」王聰說。
案結相對簡單,但要真正做到事兒了,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與當事人溝通,為他們疏解情緒。所以王聰團隊的每一個人,都具備這樣的能力:通曉熟讀所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實時跟進最新法律修正、修訂,會溝通、善表達,調解群眾糾紛,緩和家庭矛盾。不誇張的說,王聰團隊的每一個人都是時間管理大師。從王聰的開庭日曆中記者可以清楚的看到,一天排7-8個庭這都是正常現象,團隊的接案量在全院排在前列,而案均用時只有11天,是全院用時最短的。但是,即使是案情再簡單的民事案件,也需要一個月到三個月的審理時間。這是因為,了解案情、聯絡雙方當事人、開庭、調解、宣判、等待上訴期滿需要大量的時間。那麼他們是如何做到接案多,用時少的呢?
王聰表示,立案後他們會充分做好接待、閱卷、了解當事人訴求、觀察當事人情緒等準備工作。有調解意願符合條件的,進入訴前調解階段,實在調解不成再進入庭審階段。庭審結束後,充分利用碎片化時間,做好時間規劃。把大塊的時間留給難寫的判決、難做的工作,把碎片時間留給簡單的工作。如兩個庭審的間隙,寫一些簡單的或者已經有撰寫思路的判決,並不需要佔用大塊時間,很快就可以完成。
法官助理和書記員配合默契能夠幫助法官高效處理案件。比如上午的工作時間較短,可以排一些簡單的庭審,下午時間較長,可以把疑難複雜的案件排在下午。對於爭議不大的或者已經調解需要出具文書的案件,可以見縫插針,不額外佔用一個庭審的時間。排庭之後,及時送達,保障案件順利開庭。法官在忙於庭審或者處理的案子的同時,法官助理和書記員可以分擔一部分接待工作,安撫好當事人情緒是順利開庭的第一步。「我們團隊,沒有點時間管理技巧還真應付不來,團隊平均年齡是29歲,雖然時間緊任務重,但他們對這份工作依然充滿熱情,充滿活力。」王聰說。
來源:山東商報
原標題:《山東商報深度周刊整版報導歷城法院立案庭王聰速裁團隊典型案例及經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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