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一公司員工反饋稱,因其不接受降職降薪,與公司高管發生衝突、被後者使用滅火器打傷頭部,並被移出公司微信群。對此,當事公司深圳市水潤天下健康飲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應稱,此事經報導後公司已讓律師介入,具體情況可向警方了解。10月28日,記者從警方獲悉,受傷男子經鑑定為輕微傷,打人男子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客服主管與高管發生衝突
關於起因各執一詞
在此前媒體採訪中,彭先生 稱自己為深圳一公司的客服主管,在拒絕了高管陳某 提出的讓其降職降薪的要求後,他與後者發生衝突,並被高管使用滅火器砸傷頭部,隨後自己被移出公司微信群。 對於高管指出其經常不打卡的問題,彭先生稱是因「打卡系統有問題」、「經常打不上卡」。而在報導中,當事高管陳先生稱該員工也打了他。
28日,記者與當事公司深圳市水潤天下健康飲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水潤天下)取得聯繫,其工作人員表示此事經報導後公司已讓律師介入,具體情況可向警方了解。
彭先生稱自己被移出公司群聊。
警方調查
陳某毆打他人被行拘罰款
記者從警方獲悉,此事發生於10月15日,經查報警人彭某(男,31歲) 因工作原因與同事陳某(男,33歲) 發生糾紛,進而引發肢體衝突,彭某受傷。經法醫鑑定,彭某傷情為輕微傷。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毆打他人的違法人員陳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律師
勞動合同終止前雙方勞動關係有效
對此,廣東大匠律師事務所劉小前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加重處罰結果。
劉小前律師還指出,勞動合同作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達成的雙向契約,雙方均應履行其中約定的義務:「對於勞動者來說,其義務是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並提供自己的勞動等;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其義務則主要是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安全合理的勞動條件和環境等。」
他表示,如用人單位與員工有意對勞動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雙方協商一致,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而在勞動合同未到期,雙方又未協議終止,也未發生法律規定的終止情形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依舊合法有效。
事發企業
近年營收、利潤不佳,職工薪酬下降
根據天眼查信息,水潤天下的前身深圳市水潤天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於2013年成立,2016年該公司最終變更為水潤天下。2017年,水潤天下於新三板上市,目前總市值2.91億元。
此前水潤天下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2019年其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下降19.19%,淨利潤較上年同期減少74.70%,另據天眼查信息該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淨利潤為-170.34萬元。前述報告中還提到「本期管理費用較上年同期減少21.05%的主要原因系職工薪酬和中介費用下降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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