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中,有的是互相體貼,有的是彼此遷就,如果實在過不下去,也只能尋求離婚。陝西韓城62歲的老王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這幾年來,他與老伴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激化,後來做了親子鑑定,又發現已經37歲的兒子不是自己親生。老王遂起訴離婚,近日,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因為老王夫妻之間的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
老王與妻子結婚已經38年,二人育有一兒一女,兒子37歲,女兒36歲。按說到了這個年紀,夫妻之間的關係應該已經非常穩固了,不過,老王的情況有所不同。他的婚姻生活中,有過一些波折。
1996年,也就是結婚14年的時候,老王的妻子曾離家出走,這一走就是好幾年。老王一邊獨立撫養兩個孩子,一邊到處尋找妻子,終於,1998年年底,他找到了妻子並將其帶回家。不過,此後不久,老王的兒子就患上了精神疾病。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著,到了最近幾年,突然起了波瀾。由於老王夫妻關係惡化,經常鬧得不可開交,甚至還曾報過警,今年9月,老王終於做出了一個決定:去做親子鑑定。
其實,這幾十年來,老王一直都懷疑兒子不是自己親生的,至是他一直把這種懷疑埋在心底,沒有刨根問底。今年與老伴之間矛盾激化,日子幾乎過不下去了,他才邁出了做親子鑑定這一步。
結果,老王擔心了這麼多年的事情成為了事實,已經37歲的兒子果然不是他的。這讓老王備受打擊,索性起訴離婚。老王同時訴請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他撫養兒子的費用,賠償他的精神損失費,合計近19萬元。
但老王的妻子不同意離婚。她表示,與老王結婚已經38年,她為這個家付出了太多。現在她也是60多歲的人了,如果離婚,將無家可歸。因此,堅決反對。
法院經審理認為,老王夫婦結婚多年,建立了穩固的夫妻關係。現在確認兒子非親生,確實給62歲的老王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傷害。不過,他與老伴畢竟一起生活了這麼多年,一起撫育兒女成長,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最終判決,不準予離婚。
老王表示將會上訴。他的堅持能獲得支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