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娛樂場所坐檯物色人選,然後引誘至住處,捆綁被害人,用死亡威脅勒索錢財,取錢後逃走……12月22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的勞榮枝案庭審中,公訴機關總結了勞榮枝南昌、溫州、常州、合肥4起犯罪事實的「犯罪模式」。
公訴機關認為,勞榮枝為系列案件的主犯,其主觀惡性極深,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線,為保全自己未真誠悔罪,應數罪併罰,希望法庭嚴懲。
庭審中,勞榮枝及其辯護人不認可被指控的故意殺人罪,也不認可搶劫罪、綁架罪致人死亡的加重情節。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勞榮枝辯護人認為,小木匠之死與勞榮枝的行為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該案法庭將擇期宣判。
勞榮枝被控為系列案件主犯
在法庭辯論環節,公訴人發表了公訴意見。公訴人表示,勞榮枝與法子英同謀、共犯,實施了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等犯罪事實,手段特別殘忍,造成後果特別嚴重。
公訴人表示,對勞榮枝指控的多項罪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其系系列案的主犯。尤其是其通過坐檯主動,為法子英提供信息,供法子英選擇作案對象,顯示其主犯地位。
勞榮枝主觀惡性極深,突破任性和法律底線,在案發地產生惡劣影響,影響當地群眾安全感。在庭審中,勞榮枝極力為自己開脫,表示自己受到了脅迫,沒有真誠悔罪。
公訴人認為,勞榮枝故意殺人致1人死亡,綁架致1人死亡,搶劫致5人死亡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綁架、搶劫致人死亡,綁架罪、搶劫罪情節加重,應數罪併罰。
不過,記者注意到,公訴人未向法庭提供量刑建議,只是表示希望法庭對其進行嚴懲。
而勞榮枝和辯護人辯解稱,勞榮枝受法子英脅迫,且在相關案件中起到的作用很小,不認可其為相關案件的主犯地位。
合肥犯罪事實成為辯論的焦點
記者注意到,庭審中,勞榮枝案合肥犯罪事實成為控辯雙方辯論的焦點。公訴人指控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是針對合肥犯罪事實中小木匠陸某某被無辜殺害的事實。
公訴人指控,在法子英將陸某某殺害後,勞榮枝去購買了冰櫃,用來存放陸某某的遺體。之後還與法子英一起,將冰櫃推到了案發地的另一個房間。
對此,勞榮枝表示,當時並不記得去購買了冰櫃。和法子英一起推冰櫃,是因為自己嚇到了。「他割下小木匠的頭,提到我和殷建華所在的房間,我都嚇壞了,後面只能配合他。」
辯護人則表示,勞榮枝去購買冰箱的證人證言在勞榮枝容貌和購買時間上存在差異,且冰箱、殺害小木匠的刀都已無實證,屬於證據不足。因此不認可故意殺人罪罪名。
公訴機關認為,勞榮枝綁架並致被害人殷建華死亡。殷建華是怎麼死的,何時死的,也成為案件焦點。辯護人認為,殷建華死於頸部被勒窒息死亡,但是檢方未能出示涉案的鐵絲、老虎鉗等證據,也屬於證據不足。
庭審中,勞榮枝和辯護人認可搶劫和綁架罪,但是不認可致人死亡的加重情節。
交代常州案件是立功表現嗎?
在庭審辯論環節,勞榮枝及辯護人表示,到案後,勞榮枝主動交代了常州案件,雖然沒有現實意義,但有法律意義,屬於立功表現,應該從寬處理。
辯護人認為,法子英當年落網後交代了常州作案的事實,但是檢方未就該犯罪事實進行起訴。而勞榮枝落網後,勞榮枝主動、如實交代了案件詳情。
而且,常州案發生於1998年夏天,到2019年11月勞榮枝被捕時,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在庭審中,勞榮枝也表示,在常州作案時,自己是主動配合了法子英。
對此,公訴人進行了反駁。公訴人表示,當年因為證據不足,法子英常州犯罪事實未移送檢方審查起訴,但是該案已經由偵查介入。勞榮枝落網後交代案件事實,不屬於立功表現。
勞榮枝律師:不應承擔民事賠償
12月22日下午,勞榮枝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庭審中,合肥被害人小木匠之妻朱大紅的代理律師重申,要求追究勞榮枝的刑事責任,並提出了民事賠償的訴求。
記者現場看到,在庭審中發言時,朱大紅失聲痛哭,表示小木匠被勞榮枝和法子英無辜殺害後,給一家人造成了難以承受的苦痛。
勞榮枝的代理律師在法庭辯論環節表示,合肥小木匠陸某某死亡與勞榮枝的行為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不應承擔民事賠償。但是在其與勞榮枝的多次溝通中,勞榮枝表示,願意傾盡所有,彌補被害人家屬。不過,勞榮枝目前僅有3萬多元的積蓄。
民事部分庭審最後,審判長詢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朱大紅及代理律師表示不同意,並要求嚴懲勞榮枝。
勞榮枝最後陳述:我是個善良的人
勞榮枝在庭上做了最後陳述時表示,請求法庭給她一個贖罪、改過自新的機會。在陳述中,勞榮枝向被害人家屬說「對不起」,並稱這聲對不起遲到了20年。
「我承認自己有罪也悔罪,我想贖罪。」勞榮枝說,自己當時年輕單純,不懂法,被法子英利用,與他一起逃亡,自己也反抗過,反抗法子英給自己帶來的身體折磨。
勞榮枝痛哭流涕地稱,法子英改變了她的人生。1999年時,她對生活還是十分嚮往的,害怕坐牢,所以才選擇去逃亡。歸案後,內心得到救贖了。現在和以後,都會為此贖罪。
勞榮枝表示自己沒有制止犯罪行為,「我錯了,我認罪」。其還自曝,2009年時得了癌症,與死擦肩而過。自己良心受譴責,想做義工,幫助別人。「你們可以去調查我的朋友,可以說我不優秀,但不能說我不善良。」
勞榮枝最後說,自己這些年,內心一直受煎熬,總覺得每天都是最後一天。希望有機會回報社會,給被害人家屬補償。
勞榮枝案遇害木匠妻子的代理律師:
受害者家屬不能人財兩空,希望嚴懲勞榮枝
在庭上,勞榮枝的辯護律師稱,小木匠陸某明不是被勞榮枝殺害的,勞榮枝行為與陸某明死亡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所以,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勞榮枝願意將所有財產賠償給受害人家屬。
對於這一點,劉靜潔並不認可,「合肥案發時,勞榮枝當時並沒有拒絕,勞榮枝與法子英是共同犯罪,要共同承擔後果。」
勞榮枝在庭上表示,自己只有3萬多元的財產。因此,在法院詢問原告人朱大紅是否願意接受調解時,朱大紅也表示了拒絕調解。劉靜潔解釋稱,這是因為勞榮枝只有3萬多元,沒有民事賠償能力,無法調解。
劉靜潔稱,勞榮枝沒有賠償,也就在這一點上,沒有從輕的情節,當然希望法律嚴懲她,受害者家屬不能人財兩空。
劉靜潔認為,小木匠是這些案件中最無辜的一個人,法子英判決時沒有得到賠償,其妻子朱大紅一個人帶著三個孩子,苦苦掙扎了20年,希望得到賠償。
而勞榮枝潛逃20年,說自己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你遛狗、彈琴、畫畫,享受『高品質生活時』,你想到被害者家庭在貧困線上苦苦掙扎嗎?孩子上過初中就因為沒有錢,上不了學嗎?」劉靜潔透露,因一下子失去了丈夫這個頂梁柱,朱大紅這麼多年來,一人操勞,種地、打工照顧家庭,身體已經累垮了。
勞榮枝二哥勞聲橋此前公開表示,家人願意向被害者家屬致歉,也願意和勞榮枝一起承擔,盡力對被害者家屬作補償。但劉靜潔認為,勞榮枝家屬有沒有用實際行動來賠償,其並不知曉,勞榮枝的家屬也沒有幫她賠償的義務,因此,他們不作過多要求。
勞榮枝庭上「賣慘」 不要把別人當傻子
劉靜潔還透露了一些庭審細節,認為勞榮枝的很多說法經不起推敲,不值得一駁。
比如,勞榮枝在庭上多次請求原諒自己的自私,因為她怕死,又因為害怕法子英報復家人,所以不敢報警。
「你怕死,那誰不怕死?讓人原諒你的自私,被害的七個人怎麼辦?家人怎麼辦?」劉靜潔稱,勞榮枝多次在庭上表明,自己是被法子英脅迫的,但其認為,這一點,根本不成立。
「你跟著他是脅迫的,那從1995年到1999年,那麼多年,那麼多次逃跑的機會,你沒有跑,你能說自己是被脅迫的嗎?」
劉靜潔說,勞榮枝犯案的時候已經20出頭,早就達到了完全刑事責任年齡,還在庭上「賣慘」,佯稱自己當時太年輕,不懂法。
「她庭上說自己從來不說假話,但是她在逃亡時,用的全是虛假信息,公訴人說,你從來不講假話,那你逃亡這20年,講過一句真話嗎?勞榮枝答不上來了。」
劉靜潔認為,勞榮枝的各種行為與辯解,實際上都是為了逃避法律制裁。劉靜潔發現,在庭上,勞榮枝口頭上表示認罪,但一遇到具體的犯罪事實時,則又表示不認可,稱自己沒有殺人的故意。
「她一直說,自己不可能殺人的,也對搶劫不屑一顧,但是你和法子英的生活開銷,都是搶來的錢財啊,你一次是被脅迫,兩次、三次,案發死了幾個人了,你都不知道嗎?」
劉靜潔說,勞榮枝如果真要認罪悔罪,那麼,應該要擺正心態,不要把別人都當傻子。
庭審時,公訴機關沒有給出具體的量刑建議。劉靜潔解釋,或許是因為勞榮枝沒有認罪認罰,因此,沒有給出具體的建議。
但其對此次法庭公開公正開庭審理勞榮枝案很滿意,尤其是法庭辯論環節,很激烈,各方都有充分的時間,闡述自己的觀點,相信法院最終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公平正義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