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綱要》(106)
《怎麼去感知》
我們認識到世界上有什麼,我們可以獲得什麼,我們的注意力在做出獲得的行為上,我們在乎自己怎麼做出行為,我們不在乎自己怎麼去感知。我們甚至誤認為感知人人相同,世界上有什麼事物,我們就感知到什麼事物,重要的是有什麼事物存在,重要的不是我們怎麼去感知。忽略自己的感知方式、感知規則、感知規律以及感知能力是人類的重大失誤,我們怎麼去感知比我們感知到什麼更為重要,因為感知的改變直接導致感知事實的改變,而感知的事實卻並不導致感知的改變。怎麼感知是通向事實之路,感知的不同會得到不同的感知事實。我們沒有意識到,事實只是感知的投影,沒有不經過感知的所謂「客觀事實」。
怎麼去感知?這是人最應該解決的首要問題,絕不是只求獲得客觀事實。怎麼去感知不是一個認識論和方法論的問題,絕不僅僅是怎麼認識事物的問題,怎麼認識事物是公共世界通用的概念性方法,怎麼去感知世界是個人擁有世界的必經之路,遠遠超越了認識的局限,它是個人三觀以及性格、情感、心理以及理想觀念的綜合體現,甚至包含了超越語言與意識的純感覺體驗,是人所有的感與知的具體應用與體現。它是每個人看待事物的立場、態度甚至心理需求的真實表達,我們幾乎幹預不到自己的感知模式,因為人們至今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在用自己的模式感知世界,人不知不覺中生活在自己感知的世界裡,但人卻只能用通用的認識方法來解釋感知到的一切,即便這些解釋既牽強又矛盾,但人無法真正地解釋自己感知的世界,只能任由其處於重重矛盾之中。
怎麼去感知?這幾乎是一大盲區,我們只學會了怎麼去認識、怎麼去理解、怎麼去把握,這一切就已經耗去了人的一生,我們還沒能意識到感知的存在,世界就在我們的感知中結束了。所以我們只獲得了一個「客觀世界」,我們放棄了認識感知世界的機會,因此我們至死都生活在矛盾之中。只有感知世界的存在,才能解釋一切矛盾產生的原因,才能消解產生矛盾的根源,因為一切矛盾都由我們自身產生,都是主觀與感知相悖的產物。我們永遠在客觀世界裡折騰,將此矛盾轉化為彼矛盾,在矛盾的此起彼伏中耗盡一生。這一切都源於客觀世界、主觀世界與感知世界的分歧,我們在三個世界之間被撕裂得支離破碎,我們早已失去了完整的自己和完整的世界。
從客觀渠道永遠不會到達自我的感知世界,人類如果試圖知道存在最終的一切秘密,只有一個可能,就是學會怎麼去感知。(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