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的初心是對「何帆讀書俱樂部」裡關於演繹推理的自我理解。也繼續練習下從一句話,感悟出一個卡片,再擴展成一篇文章的過程。
引文:論證A
1.所有的素食主義者都不吃豬肉;
甘地不吃豬肉;
因此,甘地是個素食主義者。
論證B
所有的哲學家都是外星人;
希特勒是哲學家;
因此,希特勒是外星人。
如何判斷論證是否為三段論:三段論每個人都很熟悉,大前提、小前提、結論。
三段論是一種有效的推理方式,但並不是每一個分三段的推理過程都可以稱之為三段論。
論證A看上去結論正確,但推理過程是不成立的;而論證B雖然結論很荒謬,但它卻是一個符合三段論結構的有效推理。
我們把論證A和論證B分別抽象成一個通式,就很容易發現,為什麼論證A是有問題,而論證B卻是有效的。
論證A:論證B:所有的A都是B;所有的A都是B;C是B;C是A;所以,C是A。所以,C是B。大前提表達的其實是一種充分條件,往往也僅僅只是充分條件。也就是說「所有A都是B」,表達的是「由A能推出B,而由B不能推出A」,也就是「A是B的一個子集」;
於是就能發現,為何論證A是荒謬的,因為C是B的子集,但C不一定是A的子集;所以這個推理是無法推出C是A這麼個結論;
而論證B為什麼是有效的,因為A是B的子集,而C是A的子集,所以C一定是B的子集;
因此三段論的三個部分為什麼被稱為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因為從涵蓋的範圍上來說B>A>C。
用最簡單的數學表達的話,三段論就是
∵A∈B & C∈A ∴C∈B
程序正義,結果正義那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如果一個推理的前提和結論都正確,但推理過程是無效的,那這個正確的結論還是有效的嗎?
也許有人會說只要結論是正確的,那即使推理過程無效也是可以接受的;
當然我相信更多的人會認為一個無效的推理過程,即使推理出一個正確的結論,也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一個無效的推理過程是不具有可預測性的,它可以推出正確的結論,但更多時候它推出的結論可能是錯誤的,它是不確定的;
而一個有效的推理過程,我們可以通過它的大前提、小前提來預測其結果,前提正確則結論正確,前提荒謬則結論荒謬,它是確定的。
推而廣之,為何說「程序正義、結果正義」。
因為程序正義表明整個推理過程是有效的,我們能預期程序帶來的結果,只要程序輸入的要素的是正確的,我們知道其結果一定是正確的;
而不正義的程序,也許有時候也能帶來正確的結論,但因為其推理過程是無效的,因此我們不可能對其產生的結果進行預測。
另一種無效推理當然我覺得無效的推理還有一種形式更普遍,那就是所謂的大前提涵蓋面不足。
大前提的表述是「所有A都是B」,而我們在使用時往往會異化成「A是B」或者講的更明確一些就是「有一部分A是B」,那這時候AB之間連充分條件都沒有達成,三段論也就無法成立了。
但這種無效推理很隱蔽,往往是日用而不自知。
比如:
比爾蓋茨退學創業,成為世界首富;
我也退學創業;
所以我也會成為有錢人。
這個相對容易識別,退學創業不是世界首富的子集,所以也不可能推理出最後的結論。
那:
XXX是研究生,他收入很高;
我也是研究生;
所以我也理應收入很高。
這個推理過程,是不是更常見?
在我看來無效推理過程,還有個非常好的例子就是法國大革命。為什麼自由、平等、博愛的理想,卻推出了雅各賓專政、大屠殺這麼個荒謬的結論;
其實羅伯斯庇爾的一句話裡,就能發現端倪。他說」雖然流了少量的血,但是畢竟公眾獲得了自由啊「
我們可以把這句話簡化為這麼一個推理:
為了自由需要流血;
無辜者的血也是血;
所以為了自由可以讓無辜者流血。
但自由不是流血的子集,大前提有誤,並且無辜者的血是血的子集,但不一定是自由的子集,小前提也有誤;所以,得出錯誤的結論也就不足為奇了。
自勉在使用演繹推理之前,先注意下自己推理過程的有效性。
不是每個三段式的推理都是有效、合理的;而只有有效的三段式推理才是真正有用的三段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