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影視劇中,「錦衣衛」是一個熱度很高的話題,其特殊的地位和神秘屬性能夠為編劇的創作帶來足夠的發揮空間,創作出吸引觀眾眼球的故事,因此,「錦衣衛」成為現代影視劇的寵兒。例如電視劇《大明錦衣衛》、電影《繡春刀》系列和《錦衣衛》等,都是以「錦衣衛」為主題進行的影視劇創作。而今年由譚松韻和任嘉倫主演的《錦衣之下》,也是涉及到「錦衣衛」,並成為今年熱度最高的電視劇之一。
在現代影視劇中,「錦衣衛」頗受關注,在明朝長達二百七十六年的統治中,「錦衣衛」亦是重要一環,清朝朱彝尊在《靜志居詩話》中就曾寫:「明不亡於流寇而亡於廠衛。」便可看出錦衣衛在明朝政治中的重要作用。雖然現代有不少描寫錦衣衛的影視劇,但是僅憑這些還不足以讓我們對錦衣衛有充分的了解,因此,本文將為大家介紹明朝錦衣衛制度的由來,錦衣衛的職能以及錦衣衛的權力演變。
一、錦衣衛的機構沿革
錦衣衛是一個對明朝歷史有著重要影響的特殊禁衛機構。錦衣衛制度在明朝之前並不存在,它的出現經歷了一個較為複雜的過程。
一方面,錦衣衛制度並不是明朝開國以來就有的,根據《實錄》記載:洪武十五年四月,「改儀鸞司為錦衣衛」。《大明會典》中也提到:「錦衣衛,本儀鸞司。」晚明名士王世貞在其《錦衣志》一文中也記載:「高皇帝初即位,置司曰儀鸞……十五年罷置司,改設錦衣衛。」由此看來,錦衣衛是由儀鸞司演變來的。
另一方面,朱元璋在創業的過程中,始終有意地為自己保留著一定數量的由自己直屬的親軍充當禁衛,這些禁衛包括了十七衛、親軍衛、御中軍、拱衛司等機構。而根據《大明會典》:洪武十年,「罷府及司,置錦衣衛。統軍與諸衛同」。「諸衛」便是上文所提到的禁衛。因此,錦衣衛實際上就是在儀鑾司的基礎上擴編注入一定編制的禁衛職能人員後演變而來的。
因為錦衣衛囊括了儀鸞司這種幫助君主管理儀仗的機構和禁衛這種軍事機構,其職能也隨著其本身的發展逐漸完善,其權力也越來越大,1387 年,朱元璋認為錦衣衛存在隨意任用手中權力的弊端,將它廢除。明成祖即位後,為了使政府國家機器高效運轉,又重新設置。此後,錦衣衛一直存在,直到1661年南明永曆帝時錦衣衛指揮使馬吉翔與掌衛使任子信被殺才正式被廢除。
二、錦衣衛的職能
對於錦衣衛的職能,《明史》中明確提到過:「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恆以勳戚都督領之,恩蔭寄祿無常員。」這其中就包含了錦衣衛的四個基本職能:
1、侍衛君主及其他軍事職能
錦衣衛由儀鸞司和禁衛整合、發展而來, 侍衛君王自然是其基本職能之一。除了保護皇帝,皇親也可以享受錦衣衛的保護。此外, 分封到各地的親王也需要校尉等人員保護,而這些校尉同樣由錦衣衛撥出。當然,作為軍隊,儘管是皇帝的私人軍隊,錦衣衛也有外出徵戰的職責。例如在《明太祖實錄》裡就有記載:「洪武三十年九月, 命錦衣衛指揮使河清、鳳陽衛指揮使宋忠為參將, 輔佐總兵官楊文徵討西南苗民。」這就反映了錦衣衛外出徵戰的軍事職能。
2、緝事(偵緝)與捕盜
《明史·職官志》所謂的錦衣衛掌「緝捕」,實際包括相互關聯的緝事(偵緝)和捕盜兩項職責。其中的緝事(偵緝)職能向為後人垢病, 也是錦衣衛長期被視為特務機構的主要原因之一。
錦衣衛偵緝的範圍非常寬泛,任何捕風捉影的事情或消息都在其活動範圍內。例如明初朱元璋對一些大將多有防範之心,經常派人到他們家中偵查。此外,太祖還會對一般大臣進行偵查,大臣宋濂、吏部尚書吳琳等都在其中。但是錦衣衛所緝訪的都是一些沒有很大利害關係的小事,待緝訪之事查明後,錦衣衛會立即上報皇帝,在皇帝的密令下,立即對相關人員進行逮捕。
《錦衣之下》中男主角陸繹(錦衣衛)在提審逮捕的犯人
3、司法職能
偵緝逮捕、廷杖與詔獄向來是錦衣衛反面形象的主要證據,而這代表著錦衣衛是有司法職能的。詔獄是錦衣衛用來關押犯人的地方,廷杖更是由錦衣衛來執行。不過,錦衣衛的司法職能在一開始的制度設計中並不是沒有限制的。根據史實資料,錦衣衛若想逮人,是必須要經過刑科的同意,否則無法執行。並且不僅僅逮捕人需要刑科的同意,提審犯人也必須要經過刑科的籤字,「廠衛資駕帖提人, 必由刑科籤批」。而且按照明朝的制度, 錦衣衛只有審理權, 並沒有判決權。案件審理完畢, 要移交刑部或都察院依律論斷。兩法司有權對錦衣衛的審理結果提出質疑, 乃至徹底推翻。不過,制度設計是一回事,實際操作又是另一回事,在錦衣衛權勢很大的時候,這些桎梏所能發揮的作用也就微乎其微了。
《錦衣之下》中的詔獄
4、外事職能
根據《明英宗實錄》:「特敕錦衣衛指揮金事吳良等齎敕諭朝鮮國王李裪,令拘前項人口對眾面審,果願還爾處者,即付領回;願留朝鮮者,亦聽在彼安住……」錦衣衛是有執行外交使命的職能的。而錦衣衛能執行外事任務,與其內部有大批外族人有關,在明朝,政府對本國人民與外夷交往非常敏感,嚴防禁止,而在錦衣衛中又有大批的外族人,因此,外事職能自然就落到了錦衣衛頭上。
三、錦衣衛的權力演變
在明朝二百多年的歷史中,錦衣衛的權力或多或少的發生著變化,總體來看可以劃為六個階段(馬藝洋《明朝錦衣衛的權力運行與評價》(2008)研究):
第一階段,洪武宣德時期,這是錦衣衛權力的形成與確定時期。錦衣衛於洪武十五年設置。初始職能為三項:其一,守衛值宿;其二,偵察與逮捕;其三,典詔獄。不過此三項職能在一段的時期內並未設立供其穩定實施的制度。洪武二十年,朱元璋認為錦衣衛有濫用職權,依勢作寵之態,便在洪武二十六年將內外刑獄從錦衣衛職責中廢除,交由法司處理。在仁宣兩朝時期,錦衣衛職能逐漸有所變化,負責典治詔獄,與偵察與刑訊。
第二階段,正統成化時期,這是錦衣衛權力的上升時期。此期間錦衣衛的職權特點可以概括為兩項:職權有所擴大,一些在朝廷中由憲司負責的事項逐步由錦衣衛處理;鎮撫司由衛的下屬獨立於錦衣衛,權力擴大,可直接向皇帝上奏。
第三階段,弘治正德時期,在這期間錦衣衛的權力承起伏變化趨勢。這種變化從這三個人可以看出。弘治年間錦衣衛指揮使牟斌——牟斌博學多才,廣受朝廷大臣好評,此時錦衣衛的權力還是較大的;到正德初期,太監劉瑾操握政權,將心腹布於朝廷各要位上,錦衣衛指揮使石義文也常對劉瑾阿諛奉承,隨著劉瑾權勢的進一步擴大,錦衣衛也因此不得不依附於東廠。直到錢寧治理錦衣衛時,錦衣衛權勢才再一次上升。
第四階段,世宗嘉靖時期,這是錦衣衛權力的鼎盛時期。這期間錦衣衛權力呈逐步上升趨勢,待陸炳執掌衛政之時,錦衣衛權力達到頂峰,衛權甚至超越廠權,東廠亦為之低頭俯首。在《錦衣之下》中,男主角陸繹的父親陸廷的原型便是陸炳。
《錦衣之下》錦衣衛指揮使陸廷
第五階段,隆慶、萬曆、泰昌時期,這段時期是錦衣衛的正常發展時期,沒有煊赫的權勢,也不算依附廠權,但總體態勢已經有下滑跡象。
第六階段,天啟崇禎時期,這個時期錦衣衛權力低於了東廠,已淪為其附庸。自萬曆年間,明朝的社會矛盾逐漸加深,朝廷分崩離析,大臣們結黨自擁,大太監魏忠賢權傾內外,熹宗初期,劉僑為錦衣衛鎮撫司指揮時,因其為人正直,遵紀守法,魏忠賢便借勢將其削官免職。隨後,田爾耕投靠魏忠賢,甘願作其義子,後被升為錦衣衛都督。往後,雖也有公正的錦衣衛指揮使出現,但錦衣衛的權勢再不復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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