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編無意間看到一部很舊的電視劇——《命案十三宗》。這部電視劇講了
十三個案件,十三條人命。而這些案件全部都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
如果是窮兇極惡的殺人犯,這麼久遠的電視劇不值得看,但是劇中的殺人犯都是一些普通的人,那麼他們是怎麼走上殺人的道路上的呢?
他們都說肯定不想殺人,但又承認自己後來確實殺了人,那是怎樣的過程?是什麼因素造成了慘劇的發生呢?他們絕非成心作惡之人,使他們走到這一步的就是人類所共有的人性弱點,自私、嫉妒、無知、狹隘、愚昧……斷送了他們原本平靜幸福的生活。被他們殺害的人痛苦地死去了,他們還活著,卻沒有了快樂。
我們可能也曾面臨過困境、也曾受到過傷害和由此產生的反抗,那種維護尊嚴的欲望和這些殺人者都是相同的,甚至更強烈。但有所不同的是,他們都採取了一種錯誤的方式。企圖擺脫那種困境,卻不料將自己置身於一個根本無法挽回的絕境,剝奪了給自己造成困境的人的生命,成了一名殺人犯。於是他們成了故事中的人。
故事的第一個案件、第二個案件我們都可以想到故事的發展(畢竟我們看過了太多這樣的電視橋段。)而當看到第三個時,我停了下來,忍不住想分享給大家讓更多的人看。
看這樣的電視劇有以下收穫:一是了解一下上世紀末中國的社會狀況以及社會面貌;二是去反思死刑的判處標準;三是反思一些社會問題。
當看到第三個案件時,我像很多人一樣忍不住去檢索童玲的最後命運,她還好嗎?
故事是這樣的(劇透):
1990年春,童家戲班子的女兒——23歲心地善良的農村姑娘童玲為了改換門庭,拒絕了師兄張武的追求,嫁給了鄰村的瓦匠趙長林。苦難的日子開始了。童玲第一胎生了女兒,趙長林一家失望至極。長林父母以分家為由,把兒子、兒媳轟到搖搖欲附的老房子裡,長林心裡有氣遷怒於童玲,第一次動手打了她。軟弱的童玲唯有自怨自艾。第二胎終於盼來了兒子,卻也被巨額的罰款耗光了積蓄,小家庭的日子過得異常拮据。月子裡的一天,趙長林以換液化汽為名拿家中僅有的四十塊錢喝酒賭博,輸個精光才回家來,童玲埋怨幾句,長林揮拳便打。從此,酗酒、財博,打老婆成了趙長林的家常便飯,童玲的日子越發艱難。為了維持日常用度,她不得不隔三岔五回娘家的戲班子唱戲掙錢。蓋房子成了童玲生活中唯一的希望。她從娘家借了錢打下地基,從此省吃儉用,一門心思撲在蓋房上。不料這時風波又起:只因童玲挑剔瓷磚的顏色,趙長林狠狠地打了她,童玲一氣之下逃回娘家。好心的張武勸童玲離婚,童玲不肯,覺得唯有認命才是做女人的本份、直到公婆大鬧娘家,童玲被迫回到婆家之後,她才發現自己的軟弱鑄成了大錯。
趙父召開家族會議,逼迫長林與童玲離婚,童玲忍無可忍,為自己據理力爭,長林父母從此越發嫌惡童玲。一場大雨把老房徹底摧毀,童玲無奈,只得搬回婆家去住。一次去縣城買化肥,童玲巧遇張武和他的未婚妻,她這才意識到自己其實是喜歡張武的,可惜為時已晚,心中悔恨不已。1999年春,新房即將封頂,童玲滿心歡喜,以為苦日子熬到頭了。不料這事引起了趙父的嫉妒,他以自己也要蓋房為由,向兩個兒子各要一千塊錢。長林賭氣把家裡所有錢都給了父親,童玲稍有微詞就挨了丈夫的毒打,童玲吃打不過,深夜出逃,在荒涼的野外捱過了一個漫長的風雪之夜。住回娘家的童玲終於打定了離婚的主意。趙長林來了,他兇神惡煞地點著衣櫃,威脅童家父母兄弟交出童玲。童玲從此惡夢纏身,精神幾近崩潰。不幾天,趙長林帶著汽油和刀子又來滋事,童家父兄忍無可忍,一起動手把他捆在樹上,趙長林破口大罵,汙言穢語不堪入耳。童玲忍無可忍,把汽油澆在長林身上,掏出打火機向他湊近……望著被熊熊烈火吞噬的丈夫,童玲一下子輕鬆了,她明白等待自己的將是什麼,她只希望自己受盡磨難的靈魂將在這溫暖明亮的火焰中得到永生……
看到上述幾張圖片,你可能會說不就是說的家暴嗎?是的,不過還是建議你去認真的看一下這部電影,如果可能可以打開彈幕,去思考與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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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作為一名法律人,我們早已看淡了人間的各種糾紛,但是很多事情真的只是法律規定那麼簡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