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B站UP「換臉哥」將《射鵰英雄傳》中女主角朱茵的臉替換為楊冪,該視頻短片迅速躥紅全網,一時引發熱議。事後,「換臉哥」將該視頻下架,並稱「大家應尊重版權與肖像權,專注於技術本身。「
換臉視頻的製作與傳播對明星的影響既可能是負面的,也可能產生正面效果,在網絡娛樂平民化時代,如何處理傳播快而廣、參與人眾多的換臉視頻,不僅僅是法律問題,還是公關問題,在監控侵權行為的同時,還應從侵權性質、輿論影響、公關效果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後,再針對具體的侵權視頻確定應對方案。
文 | 董雪 張嘉玥 安傑律師事務所
近日開播的電視劇《三千鴉殺》中,由於前演員劉露曾因「大鬧火車站」被列為「劣跡藝人」,影視方不得以決定使用AI技術將其角色直接替換為另一位女演員的臉,在平臺進行播放。
(左圖為前演員劉露,右圖為AI換臉後演員張鼎鼎)
但是,換臉效果並不盡如人意,由於過於拉長臉部導致角色面部扭曲、表情生硬、脖子和面部顏色不統一等,網友紛紛給出「辣眼睛」、「有點可怕」、「就不能重拍嗎」等差評,甚至引發了質疑演員整容的猜想。
(換臉後電視劇視頻圖像及網友評論)
拙劣的換臉技術處理讓這個角色和劇集迅速火上熱搜,引發了「不一樣的熱度。」電視劇官方微博帳號最後親自下場「自黑」,建議大家跳過相關劇情,並向網友徵集靠譜的AI換臉專業教材。
「AI換臉視頻」到底是如何製作的?其技術原理是什麼?換臉視頻的製作和傳播會引發什麼樣的法律風險?是否涉嫌侵犯明星及作品著作權人的相關權益?作為明星或原作品著作權人,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免遭換臉視頻引發的侵權損害?
AI換臉技術興起史
2017年,一位名為「Deepfakes」的網友在Reddit平臺上發布了多個偽造的名人色情視頻。他通過利用深度學習的開源庫,將色情視頻中主角的臉替換為多個女明星,其中包括加爾·蓋朵、斯嘉麗·詹森、泰勒·斯威夫特等。此外,該名網友還公布了製作換臉視頻的教程,根據該教程,只需在網絡上收集足夠的有關該明星面部特徵的圖片和視頻,AI技術即可以通過深度學習,根據視頻裡人物的面部輪廓、表情、嘴型等等自動把明星的臉替換上去[1]。Deepfake後來也成為換臉技術的統稱。
2019年年初,B站UP主「換臉哥」將《射鵰英雄傳》片段中女主角朱茵的臉替換為楊冪,該視頻短片迅速躥紅全網。該視頻截止刪除前點擊量超出 20 萬,微博話題閱讀量 1.3 億,這也首次讓 AI 換臉技術在國內真正火了起來。
(B站網友製作的楊冪版「射鵰英雄傳」)
2019年,「陌陌」推出「ZAO」視頻製作APP,用戶只需上傳一張正臉照就可以將各種電影電視劇等中的角色形象與自己的臉部特徵進行替換。該視頻製作APP一夜爆紅,但同時也因涉嫌過度收集用戶個人信息、轉嫁侵權責任等飽受質疑。
換臉視頻製作模式和主要類型
一、「換臉視頻」的製作模式
如前述,換臉視頻的製作流程一般為,換臉視頻製作APP應用或網站通過提供知名影視劇/MV等視頻,或者明星的照片/視頻等作為素材樣本庫,通過用戶拍攝或上傳的照片採集面部相貌特徵數據,利用AI換臉技術產出所謂「換臉視頻」。AI技術通過收集素材樣本中人物的聲音、頭飾、服裝、肢體語言、聲音、眼神、面部表情等信息,經過反覆的學習和訓練,最後能夠依據原視頻中人物的臉部、聲音、表情等因素,製作出採用用戶上傳的人物臉部形象的「新視頻」[2]。
目前存在諸多像Deepfake和ZAO這樣的換臉視頻製作技術和程序,史丹福大學的研究人員開發的「深度視頻肖像」(Deep Video Portraits)技術甚至可以讓客戶重新製作和生成假視頻——實現轉頭、做出表情、注視和眨眼等動作。
二、「換臉視頻」常見的三種類型
換臉視頻常見的類型包括:
(1)將影視劇中的演員相貌替換為用戶的臉部特徵,例如公眾使用ZAO軟體將影視劇中的明星臉替換為自己的臉[3]。
(2)自己拍攝或製造一段視頻,替換成明星的臉,例如某網紅歌手在直播間將自己唱歌的視頻替換成明星臉;或者將明星臉替換到不雅視頻中,導致公眾產生混淆。
(3)將影視劇中A明星的臉替換為B明星的臉,例如網友使用換臉技術將《射鵰英雄傳》中朱茵的臉換成楊冪的臉[4];
目前,國內因「換臉視頻」實際引發的侵權糾紛並不多見,換臉視頻甚至為部分明星帶來一定關注熱度。但是,當換臉視頻存在惡意醜化或將一明星臉部替換到某些不雅視頻時,目前明星及經紀公司通常採取向侵權人及發布平臺發送《律師函》的方式,要求刪除視頻、消除影響。換臉視頻(DeepFakes)這一技術在外國也曾引起過軒然大波,出現過多位女明星被換臉到色情片中並被傳播和售賣的風波。「寡姐」斯嘉麗·詹森也曾發聲,稱該視頻侵犯其肖像權。鑑於目前尚未出現因換臉視頻引發的訴訟案件,我國法院在相關爭議上的態度並不明朗。
未經授權和許可擅自製作和傳播換臉視頻會構成侵權嗎?
如上文所述,目前大多是網友自發通過截取影視劇片段、收集明星面部特徵等方式製作換臉視頻,並在網絡上廣為流傳。網友們製作的換臉視頻有部分可以為明星帶來一定的熱度,而也存在對明星名譽有所損害的內容。
總體上看,未經授權和許可,擅自利用影視劇片段和明星的肖像製作換臉視頻,可能涉嫌以下侵權行為:
(一)製作和傳播換臉視頻有可能涉嫌侵犯明星本人的肖像權,如若該視頻被用作不當使用,還可能涉嫌侵犯明星的名譽權
換臉視頻是否侵犯明星的肖像權,不能一概而論,根據製作方式、傳播主體、傳播後果的不同,可能產生不同的法律後果。
1.換臉視頻中呈現肖像仍然能夠讓公眾直觀辨認出就是某個明星的,並且製作和傳播該視頻出於「營利為目的」的,該行為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權。
首先,應當對換臉視頻中呈現的肖像進行分析,判斷換臉後的視頻是否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權。
肖像權是肖像人對自己的肖像依法享有的製作、使用專用權和利益維護權[5]。肖像權保護的是自然人的面部特徵、相貌綜合特徵,能夠讓公眾將肖像與特定的人聯繫起來[6]。通過繪畫、攝影、雕刻、錄像等手段,在物質載體上再現某個自然人的相貌特徵,最後形成的就是肖像。因此,肖像的特徵在於具有完整清晰、直觀可辨的形象再現性或形象標識性,使得一般人能夠憑直觀清晰辨認畫像、照片、視頻等載體上的內容就是某一具體的自然人的形象。否則,如果該內容無法再現該自然人的相貌特徵,一般人不能直觀辨認出該內容就是該自然人,則這一載體不能被稱為該自然人的肖像。
因此,如果換臉視頻中用戶將明星的面容替換為自己的面容,例如大量用戶使用ZAO軟體將自己的臉替換到明星身上,由於視頻內容本身已替換明星主要臉部特徵,並融合用戶自身相貌,該視頻實質上已經不包含明星的臉部相貌,相關公眾也無法從面部特徵直觀辨認出視頻中的肖像屬於某明星。相反,此類換臉視頻通常達到的效果恰恰是讓用戶在影視劇中看到的是自己的臉,而非明星的臉。因此,將明星臉替換為用戶臉的行為本身,難以構成對明星的肖像權侵權。
(替換為用戶臉的對比示意圖)
但是,如將A明星臉替換成B明星臉,或者將用戶自己的臉替換成明星的臉,或者替換後的臉仍然能夠再現明星的相貌特徵,能夠讓公眾直觀辨認出就是某個明星的,則該行為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權,而且影視作品中表演形象亦是明星肖像權的一部分,與影視作品相關著作權並不衝突[7]。同時,為用戶提供明星肖像素材的軟體開發運營商,也涉嫌構成共同侵權。
(替換為明星臉的對比示意圖)
其次,應當對換臉視頻的製作者身份、製作目的進行分析,判斷是否「以營利為目的」。
根據現行的《民法通則》,構成肖像權侵權行為還需滿足「未經本人同意」和「以營利為目的」兩個條件[8]。 但是,2019年底最新公布的民法典草案中[9],專門對使用技術手段侵害他人肖像權的行為作出了規定,並未明確要求以營利為目的。
然而,當前司法實踐主流仍然將「營利為目的」作為肖像權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已有大量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人民法院案例選》、《人民法院審判案例要覽》中的案例)在認定肖像權侵權時,考慮行為人是否「以營利為目的」[10]。而在「非以營利為目的」仍被認定為構成肖像權侵權的案件中,也多存在非法製作和擁有他人肖像、毀損他人肖像等惡意行為。
鑑於當前常見的換臉視頻通常由普通用戶或營銷號上傳至微信朋友圈、抖音、B站、快手等社交平臺進行分享和娛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是否符合「以營利為目的」。
· 公司認證帳號、網紅、營銷號等製作和傳播換臉視頻,有利於吸引流量、增加粉絲、增加話題度,宣傳企業形象或產品,以此獲取商業收益,通常可以被認定為「以營利為目的」。
· 提供換臉視頻製作服務的軟體開發運營商,利用換臉視頻服務來獲得用戶流量並以此獲利,屬於以營利為目的提供侵權服務的商業性使用。如在其軟體素材中包含明星的肖像,或者在其軟體使用說明、相關宣傳中存在相關表述,可以證明其明知自身軟體將被用於替換成明星的肖像,則涉嫌構成共同侵權。
·普通用戶以自身娛樂為目的,製作傳播明星的換臉視頻,除非有證據證明存在營利目的,否則被認定構成肖像權侵權的可能性相對較小。即使民法典正式出臺後,刪除肖像權侵權中的「營利目的」要件,由於此類行為較為普遍、危害較小,相反還可能為明星帶來更多的熱度和流量,因此在不存在其他惡意行為的情況下,不建議對普通用戶採取維權措施,否則還可能引發社會公眾的牴觸情緒,參考蔡徐坤與嗶哩嗶哩網站之間的糾紛及其造成的影響[11]。
2.製作和傳播換臉視頻行為存在主觀惡意、損害明星聲譽等情形的,不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均涉嫌構成侵犯明星肖像權及名譽權。
如製作和傳播換臉視頻過程中出現主觀惡意行為,損害明星的聲譽,導致公眾對明星的評價降低,則無論是否有營利目的,均涉嫌構成侵犯肖像權,而且同時涉嫌侵犯名譽權。
如將明星的面部相貌替換到某段不雅視頻或其他可能對其產生不良影響的視頻片段中,從而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該明星確為不雅視頻主角或曾從事某些不良行為等,因此導致公眾對該明星產生嚴重負面印象,降低對該明星的社會評價(參考王凱、楊冪等不雅視頻事件[12]),則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均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權,同時還因其對明星個人形象和名譽的嚴重破壞,涉嫌侵犯明星的名譽權。該種情況下,鑑於對明星個人形象和商業價值影響甚重,明星常較為積極地採取維權行動,且勝訴率相對較高[13]。
此外,如換臉視頻存在惡意醜化明星等情形(參考B站上的蔡徐坤鬼畜視頻[14]),對明星的聲譽造成嚴重威脅,導致大眾對其評價有所降低,也涉嫌構成名譽權侵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明星作為公眾人物享有的名譽權保護範圍,和普通公眾的名譽權保護範圍有所區別,一般認為公眾人物因其知名度獲得了收益,因此對貶損名譽的行為有相對高一些的忍耐義務。相關司法實踐亦認可,作為公眾人物,對於新聞消息等內容可能造成的輕微損害應當予以忍受[15]。尤其是在當今網絡傳播十分發達的年代,由於網絡言論的即時性,公眾人物將不可避免地遇到過激的言論表達。鑑於此,公眾人物「應當有能力正確面對和處理來自網絡褒貶不一的評價甚至謾罵」[16]。此外,通過惡搞換臉視頻調侃明星,還可能落入言論自由的範疇。例如,借用惡搞視頻調侃明星演技差、唱歌跑掉、球技差等,雖有一定惡意,雖對明星的聲譽有一定負面影響,但是否侵犯名譽權,仍然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建議貿然採取公開的法律行為。
然而,如惡搞型換臉視頻涉及諷刺明星整容、插足他人婚姻、品行差等主觀惡意較為明顯,且較嚴重影響明星聲譽的行為,較之前述單純的調侃娛樂型惡搞,被認定構成名譽權侵權的可能性相對較高。
雖然當前網絡上存在各種惡搞明星的換臉視頻,也有明星通過發律師函的方式進行回應,但是最終起訴至法院並獲勝的案例較為罕見,而且反而可能引發公眾的牴觸情緒,產生更大規模的惡搞行為。此前,知名流量明星蔡徐坤曾以B站上諸多鬼畜惡搞視頻侵犯其肖像權和名譽權侵權等為由,向B站發送《律師告知函》,要求其刪除侵權連結等。此後,B站並未刪除相關視頻,並在第一時間予以回應「相信法律只有公斷」,還引用《人民網—看輿論監督中「公眾人物」的名譽權問題》予以回擊。蔡徐坤及其工作室的「維權行為」反而導致更多用戶製作和傳播惡搞視頻,據公開消息,雙方目前尚未進入訴訟程序。
(蔡徐坤的面部被替換至《還珠格格》片段中)
因此,對於惡搞型換臉視頻,實踐中的處理方式各異,多數以沉默應對;或者簡單發布聲明後,暫時不再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也有通過惡搞型換臉視頻與公眾互動,利用「自黑」的人設扭轉形勢,反而增加知名度,收穫更多粉絲。
(二)製作和傳播換臉視頻可能涉嫌侵權明星的表演者權
《著作權法》保護表演者基於對作品表演而產生的權利,是由作者的表演權派生出來的鄰接權。因此,表演者有權要求在作品表演中表明其表演者身份,保護其在作品表演中的形象不受到歪曲,許可他人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等[17]。
換臉視頻中將明星臉部替換成他人的臉部,但是仍然保留了表演者的面部表情、眼神、肢體語言等表演行為,因此未經許可製作、傳播換臉後視頻,可能導致觀眾無法通過換臉視頻識別原表演者,涉嫌侵犯明星享有的表演者權。同時,此種替換如導致表演形象受到改變,尤其是在一些惡搞型換臉視頻中,導致明星的表演形象受到嚴重歪曲,同樣涉嫌侵犯表演者權。此外,如在視頻中未標明表演者身份,也涉嫌侵犯表演者權。
(三)製作和傳播換臉視頻涉嫌侵犯影視作品的網絡信息傳播權、修改權或保護作品完整權
換臉視頻除了涉及明星本人的人格權和鄰接權,還同時使用了影視劇片段等,因此涉嫌侵犯影視劇製片方的著作權。
首先,換臉視頻的發布和傳播涉嫌侵犯著作權人就影視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對換臉視頻製作軟體/平臺而言,提供知名影視劇/影片片段作為素材,如未取得影片著作權人的許可,擅自通過網絡提供給公眾,使其可以在選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下載、瀏覽,涉嫌侵犯原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對視頻製作用戶而言,未經許可,將換臉後影視作品片段上傳至社交平臺等向公眾分享和公開,亦涉嫌侵犯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其次,換臉視頻的製作和傳播亦涉嫌侵犯作品的修改權。作者有權修改自己的作品,有權許可他人進行修改,也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修改自己的作品。在影視作品中,演員的臉部特徵是否符合人物和劇情設定,是表達劇情的重要方面,且面部表情也是表演的重要體現。尤其是經典的表演作品往往高度依賴於表演者的微表情及臉部活動,例如章子怡在《一代宗師》中雪中告白一幕、梁朝偉在《無間道》中看黃秋生墜樓時眼神等經典作品均憑藉演員出色的微表情完成。而換臉視頻替換了原角色的臉部相貌,改變了作者用以表達角色特點和劇情的載體,涉嫌擅自修改著作權人作品,侵犯作品修改權。
最後,如果換臉視頻對原影視作品進行歪曲篡改,存在惡意醜化的情節,或暗諷影視作品的意味,導致原作品聲譽受損,例如惡搞劇中人物形象,導致對劇情和人物人設和評價的降低,則涉嫌侵犯作品完整權。侵犯作品完整權屬於著作權人的人格權,對造成權利人的精神損害、評價降低等後果的證明責任要求較高,因此實踐中認定難度相對較高。此外,在著作權人主張此項權利時,和前述表演者一樣,也面臨言論自由的界限問題。
面對涉嫌侵權的換臉視頻 明星及作品著作權人如何進行維權?
製作和傳播換臉視頻可以幫助影視作品製片方解決一些「臨時換角」的難題,同時由於用戶能夠任意生成內容,對明星名譽等帶來了一定的威脅和風險。隨著B站及各大短視頻和亞文化的蓬勃發展,明星常因涉及侵權的換臉視頻的維權問題陷入困境。對於調侃、惡搞性質較強的換臉視頻,一旦採用發送律師函、投訴、發起訴訟等強硬手段往往可能引起網友的愈加反感;而如果不採取行動,有可能對其商業形象造成一定的負面印象。但是,對於已經造成明星名譽減損的換臉視頻如不雅視頻等,明星及其經紀公司應當及時採取法律行動,積極正面維權。
一般來說,對於製作和傳播換臉視頻的行為,尤其是可能導致公眾對該明星評價有所降低的換臉視頻,建議可以採取以下方式維權:
首先,經紀公司應當及時監測、收集涉及旗下明星的換臉視頻,重點可關注B站、抖音、快手、微博等國內社交平臺,外網則可關注YouTube、Twitter、抖音海外版等,同時關注公眾輿論走向,針對具體換臉視頻進行具體分析,以決定相應的應對策略。在制定策略過程中,建議法律人士會同公關人員,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後,再確定是否以及如何採取應對行動,避免貿然採取法律維權行動後,產生不可控的輿論風險。
其次,對於確實涉嫌侵權的換臉視頻,主要包括利用公司帳號、網紅、營銷號等發布的換臉視頻、不雅視頻以及惡搞型的換臉視頻,可以通過如下途徑進行維權:
·自力救濟:直接向視頻製作用戶和製作平臺發送《律師函》,要求視頻製作平臺停止提供換臉視頻素材和製作途徑,並刪除所有涉及被侵權的視頻;要求視頻製作用戶刪除其已製作的侵權視頻及相關連結;對已經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要求上述主體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此外,按照通知刪除規則,根據視頻傳播平臺公布的投訴渠道,發送《律師函》,請求視頻發布/分享平臺刪除侵權視頻連結。
·行政投訴舉報:根據《網絡短視頻平臺管理規範》相關條款[18],按照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公布的投訴渠道[19],進行投訴舉報,要求下架相關侵權視頻,進行行政處罰。除了常規的侵權視頻,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還專門設置了針對不雅視頻等涉黃舉報通道。此外,還可根據各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投訴渠道,就版權侵權行為進行行政投訴。
·民事訴訟:根據《著作權法》、《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視頻製作方、視頻軟體/平臺開發運營方以及傳播平臺的侵權行為提起民事訴訟,以明星的名義提起侵犯肖像權、名譽權或表演者權之訴,以影視劇製片方的名義提起著作權侵權之訴,具體起訴主體和案由應根據具體侵權行為而定。
具體而言,部分視頻傳播平臺如B站、Youtube本身就有較為健全的投訴渠道,可根據其公布的要求,提交投訴材料,要求下架侵權視頻。對於影響較為嚴重的,可以根據具體案情、侵權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同步進行舉報和民事訴訟。
總結
未經許可,擅自利用明星製作換臉視頻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對明星肖像權、名譽權、表演者權等權益的侵犯。同時,影視作品的版權方也可以基於著作權,主張換臉視頻侵犯影視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據此,明星及經紀公司可以採取發函、投訴、甚至提起侵權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製作和傳播惡搞視頻已成為諸多網友娛樂方式之一,明星被作為惡搞視頻素材不一定會導致其個人評價的下降,部分有趣的換臉視頻亦可以幫助提高明星的個人熱度和討論量。如果,此時經紀公司採取過於強硬的手段要求刪除相關視頻,反而可能會招致公眾的反感並降低對該明星的評價。因此,經紀公司在考慮是否就惡搞及調侃類換臉視頻維權時,需要三思後行。同時,對於具有明顯主觀惡意的不雅換臉視頻,明星及經紀公司應當及時積極地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明星個人權益。
參考資料
[1]機器之能,「國內網劇AI換臉術首秀:五毛特效引吐槽,鍋誰來背?」
[2]猴鹿羊,「AI換臉與我們」
[3] 見:(網址略)
[4] 見:(網址略)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肖像權…」
[6]公報案例「葉璇訴安貞醫院、交通出版社、廣告公司肖像權糾紛案」中,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認為,肖像的特徵,除肖像與原形人在客觀上相互獨立成為能讓人力支配的物品外,再就是具有完整、清晰、直觀、可辨的形象再現性或稱形象標識性。這裡所說的形象,是指原形人相貌綜合特徵給他人形成的、能引起一般人產生與原形人有關的思想或感情活動的視覺效果。畫像、照片等載體,如果其內容不能再現原形人的相貌綜合特徵,不能引起一般人產生與原形人有關的思想或感情活動,一般人不能憑直觀清晰辨認該內容就是某一自然人的形象,這樣的載體不能稱為肖像。如果載體所表現的內容,只有憑藉高科技技術手段進行對比,才能確定這是某一自然人特有的一部分形象而非該自然人清晰完整的形象,一般人不能憑直觀清晰辨認載體所表現的內容就是該自然人,則這一載體也不能稱為該自然人的肖像。該自然人只是載體所表現內容的原形人,不是肖像人。由於這樣的載體所表現的內容不構成肖像,原形人也就對這一內容不享有肖像權。
[7] 「葛優與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肖像權糾紛一案【案號:(2018)京0108民初24705號】」中,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認為,肖像權,是指自然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的權利。其載體包括人物畫像、生活照、劇照等。劇照涉及影視作品中表演者扮演的劇中人物,當一般社會公眾將表演形象與表演者本人真實的相貌特徵聯繫在一起時,表演形象亦為肖像的一部分,影視作品相關的著作權與肖像權並不衝突。
[8]《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9]《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二次審議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第七百九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信息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0] 公報案例「李海峰等訴葉集公安分局、安徽電視臺等侵犯名譽權、肖像權糾紛案」中,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肖像權是公民支配自己肖像的權利。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構成侵犯肖像權需要符合兩個要件:一是未經許可使用公民的肖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公報案例「施某某、張某某、桂某某訴徐某某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糾紛案」中,江寧區人民法院認為,雖未經施某某同意,但其使用是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施某某本人利益的需要,也沒有以營利為目的,且使用時已對照片臉部進行了模糊處理,應認定該使用行為不構成對施某某肖像權的侵害。
[11] (網址略)
[12] 見:(網址略)
[13](2018)京0105民初89442號;明星李小璐曾於2018年就微博用戶發布帶有不雅視頻和詆毀性內容的文章一事向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名譽權侵權訴訟,最後法院認定,被告發布的文章未經核實亦無基本事實證據支持,且文章內容造成李小璐個人品行的貶損,進而降低了公眾對其的社會評價,構成名譽權侵權行為,判令被告賠禮道歉並賠償李小璐精神損害撫慰金五萬元。
[14]見:(網址略)
[15] 範志毅訴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侵犯名譽權案(一審案號:(2002)靜民一(民)初字第1776號)。
[16]江海濤、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網絡服務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2018)粵01民終13951號)。
[17]《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下列權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六)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並獲得報酬。 被許可人以前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方式使用作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18]《網絡短視頻平臺管理規範》規定:網絡短視頻平臺應當履行版權保護責任,不得未經授權自行剪切、改編電影、電視劇、網絡電影、網絡劇等各類廣播電視視聽作品。
[19]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投訴連結:(網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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