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許芳、曾輝爛、鄧燕連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一案,由桂平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後,移送桂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桂平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桂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許芳、曾輝爛、鄧燕連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許芳、曾輝爛、鄧燕連,聽取了值班律師的意見。桂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許芳、曾輝爛、鄧燕連因參加邪教組織被行政處罰後,仍公開進行傳播邪教思想活動,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來源:西安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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