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岡山管理局,井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廬陵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近年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上會議題提交和會後落實工作的相關要求,會前加強了上會議題的調研和協調,會後積極落實市政府重要會議的決策部署和議定事項的貫徹執行,有效提高了會議質量和效率。但也存在對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議題提交不夠規範、溝通不夠充分,討論通過的擬印發文件修改、審核、報批環節工作效率低,對決策明確的事項督促落實不夠有力有效等問題。為進一步做好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上會議題會前協調、會後落實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15〕31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省政府常務會議精神有關事項的通知》(贛府廳字〔2015〕45號)文件以及《吉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和《吉安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組織落實管理辦法》等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上會議題會前協調,提高上會議題質量
1.凡需提交市政府討論決定的文件或重要事項,各地各部門要事先做好調查研究,所請示事項和提出的政策建議,要做到政策依據充分、操作措施切實可行,緊貼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符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對口副秘書長(副主任)和科室須嚴格把關,對議題內容不成熟或不符合上會要求的,應退回文件起草相關部門進一步修改完善或徵求意見。各起草部門修改完善或徵求意見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較複雜需協調的議題一般在10個工作日要有協調結果。關涉多個部門的,由分管副秘書長(副主任)及時協調,形成統一意見,重大複雜問題應提請分管副市長進行協調。屬規範性文件的還應有市政府法制辦審核意見。議題文件修改完善後呈報秘書長和分管副市長審核、市長審定。所有待上會的已審定議題由市政府辦公室秘書科及時列入議題庫。需協調而未經協調或雖經協調但沒有結論性意見的議題,一般不得提交會議討論。
2.各地各部門對市政府擬上會的議題在徵求意見或協調時,要認真深入研究,不得出現會前不研究、不協調溝通,會上隨意發表意見和推諉扯皮的現象。文件或議題起草部門也應提前做好調研的準備,不得匆忙草率提交上會研究或不預留充足時間給相關部門(非特殊情況,原則上不少於5個工作日)。被徵求意見的地方或部門,應及時研究反饋,反饋時間為3—5個工作日,特殊複雜情況不超過10個工作日(應及時告知對方),未按時反饋,視為無不同意見。
3.所有經審核定稿的上會議題均須以起草部門正式文件報送,需包含以下內容:①已經領導批示或協調到位的議題底稿;②關涉兩個以上部門的,有經協調形成的統一意見;③部門意見採納情況表;④議題起草說明(匯報);⑤列席會議部門名單。其中,議題起草說明(匯報)需報市政府辦公室對口科室把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①文件出臺或事項開展的背景緣由、意義作用和政策依據;②文件起草或協調磋商的過程;③提請審議的主要內容;④議題過會後的後續安排(如以什麼名義印發、是否呈報市委常委會審議或專報市委主要領導、是否要召開新聞發布會、是否要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等)。上會議題材料印製格式詳見附件。
二、加快已過會議題的文件辦理節奏,提高工作效率
4.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討論通過的擬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須在會議結束後4個工作日內印發;有重大修改意見需要協調的,須在7個工作日內印發。其中,文件牽頭起草部門須在會議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將根據會議精神修改後的文件報市政府,並附上修改情況說明,有重大修改意見需要協調的,須在5個工作日內報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承辦科室和秘書科須督促文件起草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文件審核和印發。對會議提出重大修改意見的文件,確實無法在上述時限內完成修改的,在報經市政府領導同志同意後,可適當延長時限。
三、加大政策文件貫徹落實力度,加強監督檢查
5.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可以公開的文件,原則上要於印發當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網公開;以市政府部門名義印發或聯合印發、可以公開的文件,原則上也要於印發當日在有關部門的門戶網站公開,最遲不超過48小時。文件印發後,牽頭起草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同步做好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並在市政府網站或市政府部門網站及時公開。
6.各地各部門和市政府辦公室有關科室對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已明確的事項和會上市政府領導同志的交辦事項,要建立臺帳,跟蹤督辦,推動落實到位。各地各部門要將實施進度和落實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辦公室督查科和對口科室。市政府辦公室督辦落實工作由對口科室建立分臺帳、督查科建立總臺帳,實行銷號管理。其中,屬單個分管口子的工作由對口科室負責督辦;屬跨口子的工作由督查科牽頭,各對口科室配合督辦;對即辦事項(即在會後5日內可以辦結的)由秘書科配合督查科督辦,各對口科室具體落實。對會議研究決定提請市委常委會審定或專報市委主要領導的議題,對口科室要督促相關部門在2日內修改完善並送籤。市政府辦公室將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確保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四、強化落實責任,確保政令暢通
7.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做好上會議題協調把關,貫徹落實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精神的第一責任人。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採取有效措施,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增強執行力和公信力,確保市委、市政府相關重要會議精神得到及時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室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本通知執行情況,對發現的問題予以通報曝光,並將有關情況納入對各地各部門的績效考核和領導幹部考核體系,對嚴重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予以嚴肅追責。
附件:上會議題材料印製格式
2015年6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上會議題材料印製格式
1.標題二號小標宋,多行標題詞組不跨行。
2.標題下一行標註「(討論稿)或(送審稿)」,用三號楷體。
3.正文用三號仿宋,其中:一級標題三號黑體,二級標題三號楷體,三級標題仿宋加粗。
4.每行28個字,每頁22行。
5.頁碼「—1—」四號宋體,單頁碼居右空一字,雙頁碼居左空一字。
6.落款用阿拉伯數字(如2013年4月18日),只落時間,後空四個字符。
7.後附「徵求意見梳理情況一覽表」(內容為:單位、所提意見、採納情況、未採納的理由)。
8.文件篇幅較長(超過8頁紙以上)的附起草說明(內容為:起草背景、依據和意義,主要內容、特點及新舉措,需提請市政府決策的事項)。
9.用A3紙雙面印製,對摺縫中內裝釘,文件表面不見釘子(頁數少的參照上述裝訂法,40個頁碼以上的需印刷廠印製、膠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