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土地打的糧食,究竟有什麼價值呢?直到今天幾乎無一人能說破。
糧食的價值,絕不是農民把糧食賣了得到的利潤。若按照這個算法,一畝地全年最大的價值也就是幾百元。
但是別忘了,一畝地全年產出的糧食,卻可以養活四個人,這四個人中除了農民自己一個外,其他3個人就是城市人。農民這一畝地的價值有多大,就看這3個人對社會的貢獻有多少。城市職工所獲取的勞動報酬,就是一個很好的衡量標準。
城市職工按勞分配,即使我們假設沒有資本家,沒有剩餘價值,全部勞動價值換了全部報酬。那麼按照城市職工目前最低的工資標準,就是勞動價值,也就是月入3000元的情況看,3個城市職工全年的勞動報酬就是108000元。這個數字,才正是反映一畝地的糧食價值,且是最低價值。
如果這一畝地的糧食養活的不是普通城市職工,而是高科技人才,是科學家,那麼這個糧食的價值就隨著供應對象的不同而不同。所以剛才那個108000元,只是最低的價值。
這個道理,就好比餵養一頭豬。養豬的飼料或者雜草,本身是不值錢的,但是價值很大,沒有這些不值錢的東西,豬就養不大。所以飼料和雜草的價值,不能以它本身能賣幾個錢來衡量,而是它能把豬養大,豬有多大的價值,它就有多大的價值。
農民生產糧食這件事,從經濟學角度看,它就不應該進入市場經濟。因為從它進入的那一刻,就註定是被擠壓的,虐待的。我們在生活裡也很容易找到這些例子。有些東西是不能拿錢來衡量價值的,它本身可能不值錢,但是價值卻很大。例如空氣,它不值錢,但它卻是無價的,再比如水,比如很多東西,這裡面就包括糧食。
工人和農民有本質區別。工人的勞動,是個中間過程,工人的勞動成果才是價值。但是這個價值是由資本家拿去了,給工人的是勞動報酬,不是價值報酬。就是說,工人所付出的勞動,是被折算成價格的,是給了這個勞動報酬,所以工人並不存在承擔勞動價值的成果。而農民的勞動過程是沒有報酬的,直到這個勞動成果才有價值。這個價值又不能以糧食價格去反映。
所以如果農民哪一天覺得這個勞動成果不能滿足自己的時候,就不要土地了。農民不要土地了,後果會怎麼樣?不堪設想。
那我們不妨大膽設想一下,假如農民都不要土地了,但是全部人還得吃糧食怎麼辦?那只能是指派用工了,也就是僱傭工人去耕種這些土地。那我們看,僱傭的工人,農業工人,是不是還是以發工資的方式進行的。這就是他們的勞動過程,還是被折算成報酬作為回報。
所以呢,所以農民是有點冤啊!說以前種地那是因為沒吃的,種糧就有飯吃,餓不死。現在大家反過來問,既然土地終究還是有人耕種,終歸還是會有糧食生產的,那,為什麼非要是我,不是你,是農民,而不是農業工人呢?
換句話說就是農民完全可以放棄土地不種,也是可以有糧食吃的。因為不種地了就會做別的,有了收入再買糧食吃,就以市場糧食的價格,和自己的胃口來說,也能買得起,餓不死的。
綜合一下看,這就是為什麼國家要給農民分土地,以前有地稅有公糧,後來不但取消了這些,還倒貼。種地有補貼了,為什麼?因為沒有任何理由和依據強制農民務農種地,既然土地是農民的,農民就有選擇處置它的權利,至少可以選擇種與不種。
很明顯,這個主動權還在農民這裡。所以國家也很清楚這一點,用種地補貼來鼓勵農民,來請農民種地。因為你農民不吃飯可以,全國人還要吃呢,拜託農民來種地,就是為了養活全國人。明白了嗎?
現在的問題是,別說地稅了,也別說上交什麼了,就是種地補貼,農民也覺得太少了。這個買賣划不來,就像你請個工人給你家幹活,只給人家管兩頓飯,加一包煙,人家能樂意嗎?
你只有把這些內在的事情搞清楚了,就會知道農民到底是什麼角色?在承擔著什麼又在承受著什麼?農民現在就好比是你家請的那個幹活工人,只管兩餐,一天只給十塊錢,這個工人不是沒有選擇,而是在默默承擔著。
作為東家,事實上心裡是有數的,也是帶著虧欠態度的。所以才有許多政策不斷出臺,來彌補這些虧欠。
現在不懂行的,不諳世事的,正是管家和橫豎都不是的家丁,還有就是看熱鬧的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