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億耕地紅線不能破,耕地上不能搞別的,比如不能用耕地搞養殖場,耕地上不能種樹等。這些都是對耕地的一種保護,旨在保護主糧產量的安全性。
這也帶來一個新問題,耕地或者說土地,絕大多數面積是在農民手上,農民是農業領域的主力軍。為了保護耕地,保護主糧產量,就得發揮農民的積極性。這是沒有第二條選擇的,除了農民,還有那個群體可以完成這個任務?沒有。
農民今天的問題,恰恰是失去了對土地耕種的積極性。原因很簡單,要生活就得要錢,要生活得更好,就得要更多的錢,而土地耕種不來錢不賺錢,無法滿足農民對錢的需求。
雖然現在搞土地耕種,由於機械化程度越來越高,土地耕種投入的人力也大大降低了,農民的體力勞動相對少了,但是農民需要的並不是身體上的輕鬆,而是經濟上的提升。你讓他一天什麼都不用幹,吃好喝好,就是沒錢,他也不幹,他需要錢。因為吃飯是為了人活著,但人活著不是為了吃飯。
農民也想旅旅遊,泡泡溫泉,打打太極,跳個廣場舞,大好河山也想留下自己的痕跡,也算是沒有白活一回。但要實現這些沒有錢是不行的。所以你不能一提到農民,就說你們有吃有喝的就行了。難道農民就只能是吃喝嗎?別說農民,就是今天的畜生,也不愁吃喝了。農民,也有追求,也想活出個人樣,也需要做人的優越感。
在土地與農民這個天然的關係上,既然對土地的使用有了要求,那就得對農民有個保障。這就跟權利與義務的關係一樣,有義務就必須給予相應的權利。所以,土地必須要滿足農民的最低保障,算是農民承擔土地義務的同時,享有的土地權利。
而今天的現狀是農民遵守了這個土地義務,卻沒有實現土地保障。就是土地的使用,遠遠不能保障農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一個數字就可以說明,人均一畝地的情況下,一年的淨收益也就是800元左右,就這很多地方還達不到。一個農民無論辛苦不辛苦,一年的土地收入僅僅幾百元,是差得很遠。對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只好另謀出路。
我在想,假如這些年農民不背井離鄉,拋妻棄子,外出打工,做各種與土地沒有關係的營生的話,那今天的農村,可能普遍住的還是土瓦房,穿的用的也是最差的。儘管社會經濟發展了,儘管操作農業也可以機械化了,但又能怎麼樣呢?沒錢,一切還得照舊。還好,農民通過各種方式和努力,也賺了些土地以外的錢,日子與過去相比,住的穿的用的,也都好的很多。但是還是那句話,這些都是土地以外的收入,是農民離開土地才能實現的外出務工收入。
再說透一點,就是年輕時候才能這樣幹,年老了外出務工是不行了,名下的土地也幹不動了,這個時候怎麼辦?今天的農村土地現狀,是年輕人都出去了,年老的在家種地,經濟收入也有,土地也沒丟。問題是這些老人都不在了,年輕人還沒有返鄉,農村土地就面臨一個無人耕種的局面。
就算是流轉,接手的也得是年輕人才行,年輕人如果不再對土地有期望,接手的都沒人了。而耕地面積還要保障,主糧產量還要保障,根基從何說起?
所以老胡今天要說的是今天的問題,也是明天的問題,那就是如何實現土地對農民的保障?只有實現這一點,農民才能重返土地,重新提起對土地的期望。
從上層政策看,我國未來幾十年,還要以小農經濟為主體,也就是說大包大攬,極少數人耕種大面積那種規模化機械化作業的土地農業模式,還不能實現。這就更加要提高土地對每一位農民的保障性。
實現了這一點,農民就可以進退自如,對土地就有了一種全新的估量和重視。例如,進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勞動致富,取得經濟收入。當這方面能力不足或者缺失的時候,退可以守著土地勞動,起碼土地能帶來基本生活保障。
土地有這個作用在的話,我相信就沒有人不重視土地了。
要解決這個問題,老胡在以前的視頻裡也提到一個觀點,那就是土地產糧食,糧食是供應全國人食用的,而不是僅僅供農民自己吃的。所以農民提供了糧食,甭管過程是人力幹的還是機械幹的,這個結果是誰也否認不了的。用這個結果來換取一份經濟保障,而且只要最低保障。
例如一個農民一畝地一年的糧食產量,可以養活多少個城市人一年的基本生存。用這個結果,這個貢獻,來衡量農民的勞動價值,換取一份經濟報酬,才算是公平的。
老胡大體上算過一個帳,一個農民一畝地一年產的糧食,足可以養活3位城市人。而3位城市人按照最低月工資標準3000元算,全年總額108000元,記著這是最低標準。農民這個價值,反應在糧食產值上,卻只有區區幾百元。
所以農民要用價值換取自己應得的報酬,也可以是一份工資,不要108000,打個一折,全年只要10080塊錢總可以吧。這個錢數在農村,也算是最低生活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