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對於耕地的使用都是分包到戶的,只要在分配土地的時候,符合條件的村民都可以發包到土地進行耕種。1983年我國啟動了第一輪土地承包製度,該輪承包期為十五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是從1995年開始,1997年到1998年才進行了大規模的土地分包工作,在此期間,許多剛出生的農二代都沒有分配到土地。
現如今,已到了2020年,再過五年,第二輪土地承包也會陸陸續續到期。到期後,農村是否會進行第三輪土地承包分配工作呢?
據筆者了解的消息,此前,農業農村部為了穩定農村承包關係,促進農業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印發了《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在該意見中,我國已經明確了一點,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還會繼續延長三十年的承包期,並且還要求各地在第二輪承包到期後必須落實延包政策,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
這個消息的公布也意味著農村土地延包政策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短時間內是很難得到改變的。這一點大家要早點做好心理準備。
另外據筆者的情況,我國為了穩定農村的土地承包關係,保障農民的承包權益,現在已經在部分到期的縣市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的延包試點工作,在部分試點的縣市中,現在也取得了成功的經驗。下一步,我國也會通過這些經驗指導即將到期的縣市開展新一輪的「延包」試點工作。
這項消息的公布給部分農民吃下了一顆「定心丸」,再也不用擔心自己流轉土地後會因為延包到期變成無效合同,損害到自己的土地承包權益。
在筆者看來,我國開展土地承包「延包」政策也是考慮到現在我國的農業和農村的發展情況。如果不能夠長期穩定土地承包關係,農民的權益就得不到保障,同時也不利於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工作,讓村民發展規模化種植。
所以,個人認為,按照農村現在人口流失的情況以及耕地的使用情形,「延包」政策對於農業的發展還是能夠起到積極的作用,同時還利於保障農村的長治久安,讓農業發展進入一個新的臺階。
當然,對於那些沒有分配到土地的人來說,心裡難免會不舒服,但大家有沒有想過,現在農村不想種地、不會種地的人已經在逐年增加,尤其是現在的年輕人或有勞動能力的農民都是靠打工或做生意養家,根本沒有心思回鄉去種地,即便分配到土地,又有多少人會踏踏實實在農村種地養家。
另外,在第二輪承包分配土地的時候,父母也已經獲得了承包地,無地的年輕人是可以繼承這些承包地進行耕種的,以後還能流轉出去增加一定收入。
最後大家也要明白一點,現在的農村,土地制度已經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有償退出」等制度也已經正式試點實施。如果把所有的土地打亂重分,那麼這十年來所有的土地制度也將重新進行改革,這樣會消耗大量的人力財力。所以的工作也將推倒重來。因此我國考慮到這種種因素,不得不進行土地延包政策。
總之,第二輪承包到期再延長三十年的措施已經寫入土地承包法,這是不可能改變的事實。大家心裡要明白。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