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有的時候,能使我們跌宕到低谷,也能使我們走到人生中高峰。盡到應盡的責任,人生便會閃爍發光,因為它經過美好,純潔的心靈的洗淨。所以才會璀璨耀眼。
11月18日據港媒報導,周星馳被前女友於文鳳告上法庭。於文鳳表示,自己此番選擇與周星馳對簿公堂,原因很簡單,那就是追討約7000萬港元的豪宅及基金投資分成。
根據於文鳳的描述大概可以了解的是,當年兩人戀愛期間,周星馳雖未曾與她籤訂協議,但曾多次口頭應允會從投資中抽成10%給予於文鳳。
如今周星馳當年所投資的房產市值已達8億元,於文鳳認為自己應該得到相應的佣金回報。只是這個口頭協議後來就像石沉大海,多年來於文鳳從未收到過任何投資分成。無奈之下,於文鳳才會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繼續維權。
面對於文鳳的指責和控告,周星馳方面也在第一時間做出了回應,在該案件開庭前,周星馳的代理律師就曾表示:當初這份口頭應允,不過是戀愛時的「情話」,而並非有意建立被法律認可的承諾。
周星馳方面的回應,顯然有些太絕情。就像網友評論所說的那樣:印象中這位前女友在公事上很能幹,如果是合理報酬,口頭協議也應該給人家吧?
「人際關聯最重要的,莫過於真誠,而且要出自內心的真誠,真誠在社會上是無往不利的一把劍,走到哪裡都就應帶著它」,這是三毛口中做人做事該有的態度。
戀愛時沒想過分手之後,分手便閉口不提曾經,說到底星爺的這波操作確實有些不地道。這也難怪很多網友都自發力挺於文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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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即便沒有這7000萬,於文鳳的生活也不會有任何的影響。畢竟她是香港公認的「炒房高手」。於文鳳本人,更是創下過8年內靠炒房淨賺22億的記錄。
儘管於文鳳並非圈內人,但她突出的投資才能確實備受矚目。名校畢業、實力非凡,在工作方面,於文鳳永遠有自己的主見。所以站在於文鳳的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她沒有必要為了7000萬港幣撒謊。
從1998年戀情曝光到2010年兩人分手,於文鳳和周星馳整整交往13年。儘管最終沒能走到最後,但鬧到對簿公堂的地步,確實有些「不太好看」。
池田大作說過:工作上的信用是最好的財富,沒有信用積累的青年,非成為失敗者不可。
儘管當初只是口頭應允,但按照於文鳳一向的工作風格來看,她顯然在這個問題上沒有摻雜過多的個人感情。畢竟一碼歸一碼,感情是感情,生活是生活,工作是工作。
只是卻不想當初承諾給她懷抱的男人,如今兵戎相向轉眼便翻臉無情。曾經的豪情壯志也成了令人嗤之以鼻的「情話」,難怪有網友在這件事之後調侃周星馳:他要把「搞笑」演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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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開這起訴訟案件不看,近幾年除去工作以外,周星馳的風評確實有些「大不如從前」。陳百祥就曾在節目中直言:周星馳有才華、有天賦,一切完美,但不一定要成為朋友。
暫且先不去猜測陳百祥此話的深意,單純透過字面理解也能略知一二。或許在喜劇表演和影視塑造方面,周星馳確實足夠優秀,但對於生活和朋友的交往,周星馳總是差點意思。
田啟文曾不止一次地公開埋怨周星馳:這麼多年來,他對任何一個人肯定比對我好。雖然只是一句簡短的話語,卻不難看出田啟文的失望和失落。
都說人無完人,沒有誰能夠做到盡善盡美,也沒有誰能夠得到這世間所有的稱讚和敬仰。只是當問題出現,如果只是選擇避而不談,那確實會讓曾經的星光消失。
11月18日,周星馳和於文鳳的這場追債官司也正式開庭,結果如何還是要看最後的審判。如今兩人各執一詞,似乎誰都不能說服對方。
大概連周星馳和於文鳳都未曾想過,兩人分手後竟然是以這種方式重新相見。那些能體體面面說分手的人,一定經過許許多多的歷練吧。
可太多的人,總會在爭吵時揭開彼此最深的傷疤,從如膠似漆,到反目成仇。似乎只是轉眼之間的事,就從曾經溫暖得無可救藥,到後來冰冷得無處可逃。